天海防务:关于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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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0-007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21日,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2019沪03破申13号)以及随文发来的《重整申请书》,债权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四研究所(以下简称“七○四所”)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2020年2月14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沪03破46号],裁定受理债权人七○四所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2020年2月21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0)沪03破46号],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被指定为本案管理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被裁定进行重整的有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1、《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0年2月19日,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确定本案社会中介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 人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法院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管理人。
    
    《决定书》要求公司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0-007
    
    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 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 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24楼
    
    联系人:黄潜、涂光泽
    
    联系电话:15900582146
    
    3、管理模式及信息披露义务责任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法院提交关于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若该等申请获得法院批准,公司重整期间将采取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模式,信息披露义务责任人仍为公司董事会。若该等申请未能获得法院批准,公司重整期间将采取管理人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模式,信息披露义务责任人为管理人。
    
    二、备查文件
    
    1、(2020)沪03破46号《决定书》。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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