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恩设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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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0-018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恩设计”)分别于2020年1月20日、2020年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1)和《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一)会议召开方式及召开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7日上午9∶15至2020年2月7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4单元13楼杰恩设计大会议室一
    
    (三)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袁晓云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9,267,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30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8,960,5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4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7,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7%。
    
    参加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7,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67,5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回避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7,0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回避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0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69,267,5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回避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7,0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回避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9,267,5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回避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7,0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回避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69,267,5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回避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7,0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回避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4拟回购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数量及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69,267,5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回避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7,0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回避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5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69,267,5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回避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7,0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回避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9,267,5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回避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7,0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回避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泰和泰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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