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17-012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江西新余国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
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8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9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179,800,000.00 元,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33,321,933.95 元(不含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6,478,066.05 元,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
述资金到账情况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出具了会验字[2017]521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
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
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及投资额度
1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
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
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满足如下条件的
投资产品:
①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③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④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
产品等。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
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
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公
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公司将要求受托方在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中明确
做出保本承诺;
3、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开展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报送董
2
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
展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验字[2017]5216 号《验资报告》;
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