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7-093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为全资子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

铜官窑”)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签署了《信托贷款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平安信托向长沙铜官窑发放信托贷款,用于长沙

铜官窑项目开发建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01 亿元,贷款期限为 1 年,若双方

协商一致,上述贷款期限可延长至 2 年,贷款利率为 8.5%。

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就上述

融资事项分别与平安信托签署《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融资担

保费的关联交易议案》,新华联控股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担保

费用按担保合同金额的 0.5%/年收取。同时,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

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036)。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

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彩陶源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李建刚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5月20日

经营范围: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文

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影院管理;教育管理;商业管理;酒店管理;展览馆;

美术馆;营业性文艺表演;游乐园;水上旅游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开

发经营;城镇化建设;商业活动的组织;商业活动的策划;培训活动的组织;艺

(美)术创作服务;住宿;票务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运营管理;办公服务;

正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小吃服务;体育场馆;健身服务;文化及日用品出

租;公寓管理;美容服务;理发服务;美甲服务;足疗;保健按摩;瑜伽保健(不

含医疗诊断);保龄球服务;台球服务;飞镖服务;棋牌服务;婚庆礼仪服务;

射箭馆场服务;水上游乐运动;娱乐场所经营;儿童室内游戏;舞蹈辅导服务;

音乐辅导服务;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烟草制品、百

货、进口酒类、国产酒类的零售。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长沙新华联铜官窑

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长沙铜官窑资产总额 353,476.74 万元,

负债总额 325,455.38 万元,净资产 28,021.35 万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

净利润-926.51 万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长沙铜官窑资产总额314,954.91万元,

负债总额287,373.89万元,净资产27,581.02万元,2017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

净利润-440.3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新华联控股就上述融资事项分别与平安信托签署《保证合同》,为本

次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项下的本金、利息、

罚息和复利、回购溢价款、其他类型资金占用成本、赔偿金、补偿金、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主合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

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长沙铜官窑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来能获得持续的经营现金

流,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同时,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同时为本次融资提供担

保,担保风险及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49.41 亿元

(未含上述事项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金额为人民币 149.41 亿元。

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7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联控股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