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0-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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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4 证券简称:通源石油 公告编号:2017-081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百双先生主

持,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

提交的拟议重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

述重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 PetroNet INC.(以下简称“PNI”)、Ronnie Anderson、

Donnie Anderson、Justin Anderson、Gary Cain、Kent Brown,该等主体与公司、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

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子公司 Tong Petrotech Inc.(以下简称“TPI”)

及 Tong Well Service, LLC(以下简称“TWS”)拟与 PNI、Ronnie Anderson、Donnie

Anderson、Justin Anderson、Gary Cain、Kent Brown、The Wireline Group, LLC

(以下简称“TWG”)签署《Agreement and Plan of Consolidation》(以下简称“《合

并协议》”)。根据前述文件的约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如下:

1、 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 Cutters Group Management Inc.(以下简称“CGM”),

CGM 的主要资产为 Cutters Wireline Service INC.(以下简称“Cutters”)及其

业务资产。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 PNI、Ronnie Anderson、Donnie Anderson、Justin

Anderson、Gary Cain、Kent Brown。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交易方式

为取得 CGM 控股权,通源石油境外控股子公司 TPI 在德克萨斯州申请设立注册

资本为 1 美元的 TWG,API Holdings, LLC (以下简称“API”)股东 TPI、TWS、Ronnie

Anderson、Donnie Anderson、Justin Anderson 以其持有的 API 合计 100%股权向

TWG 出资;随后,CGM 股东 PNI、TPI、Ronnie Anderson、Donnie Anderson、Justin

Anderson、Gary Cain、Kent Brown 以其持有的 CGM 合计 100%股份向 TWG 出资。出

资完成后,TWG 持有 CGM 100%股权。通源石油通过 TPI 和 TWS 共计持有 TWG55.26%

股权,并通过 TWG 持有 CGM 控股权。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交易对价

CGM 100%股份的价值以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亚洲评估出具的

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亚洲评估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出

具的《评估报告》(京亚评报字[2017]第 149-2 号),以 2017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

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的 CGM 100%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 7,238 万美元。经交易各方

友好协商,CGM 全体股东为本次交易支付的 CGM 100%股份的作价为 7,238 万美元。

API 100%股权的价值以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亚洲评估出具的

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亚洲评估于 2017 年 7 月 22 日出

具的《评估报告》(京亚评报字[2017]第 155 号),以 2017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

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的 API 100%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 6,823 万美元。经交易各方友

好协商,API 全体股东为本次交易支付的 API 100%股权的作价为 6,823 万美元。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对价支付

本次交易中,API 全体股东、CGM 全体股东以其分别持有的 API 及 CGM 100%股

权/股份作为对价。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以股权/股份作为对价,不涉及资金支付。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交割

根据《合并协议》,合并将在交割时生效。各方同意,API 股东以持有的 API 股

权、CGM 股东以持有的 CGM 股份向 TWG 出资,并相应取得 TWG 的股权(以下简称“交

割”),交割在交割条件满足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10:00AM(美国中部标准时间)左右

进行。交割自交割日 12:01AM(美国中部标准时间)起生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就交易编制了《西

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详细情况

见同日公告的《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合并协议>的议案》

TPI 及 TWS 拟与 PNI、Ronnie Anderson、Donnie Anderson、Justin Anderson、

Gary Cain、Kent Brown、TWG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合并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深圳东证通源海外石油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

件生效的《交易框架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经认真对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并经审慎判断,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

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须履行的审批及备案程序已在《西安通源石

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就相关审批程

序尚未履行完毕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为 CGM,CGM 的主要资产为 Cutters 及其业务资产。

标的资产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

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同时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或存在

同业竞争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

效性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

及全体监事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关于本次交易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1、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 CGM 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编制了

XYZH/2017XAA40324 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

2、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资格的亚洲(北京)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7 年 4 月 30 日为估值基准日,就 CGM 100%股东权益出具了京

亚评报字[2017]第 149-2 号《评估报告》、就 API 100%股东权益出具了京亚评报字

[2017]第 155 号《评估报告》(以下合称“《评估报告》”),从独立估值机构的角

度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监事会同意批准上述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详情

请参见公司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前提下,认为:

1、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与公

司不存在影响其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利益关系,亦不存在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

构具有独立性。

2、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遵循相关法规和规定、遵循市场通

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本次交易评估机构所选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

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

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

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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