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在不考虑嵌套和重复统计的前提下,银行、券商、公募、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的资管规模已达到107万亿元,其中通过层层嵌套、互加杠杆而虚增的资管规模约占30%。
业内人士称,此次“意见稿”明确资管产品不得投资其他资管产品,将有效挤压资管规模,底层资产更易被穿透监管,将有效缓解资管产品高杠杆带来的高风险,市场趋向透明。
“目前的嵌套业务指的是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后,买入券商或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而之前部分资产管理机构因人员配置、市场环境等因素,主动管理的资管业务发展滞后,银行表内信贷的出表需求使得通道业务大行其道。”国元证券分析师冯迪昉表示。
实际上,资管产品相互嵌套在金融机构的资管业务中相当常见。多层嵌套的资管产品通常以银行作为主要资金提供方,券商等作为通道,各类结构化信托、资管计划嵌套其中。
“资管产品多层嵌套,不仅增加了产品结构复杂性,导致底层资产难以穿透,也拉长了资金链条,增加资金体内循环和融资成本,降低了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上述人士指出,由于法律关系模糊,通道机构尽职调查能力不足,极易出现法律纠纷,引发连锁反应。
中国银监会特邀顾问、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表示,随着市场发育水平不断加深,许多金融产品、金融交易已经变成跨行业、跨机构甚至跨监管行为。在此情况下,由于经验不足、法规欠缺,各监管机构的综合协调不是非常有效。因此,确实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对现在监管没有覆盖到的一些金融交易行为、金融产品实施“穿透式监管”。
冯迪昉认为,酝酿中的资管新规,意味着跨监管套利空间将逐步收缩。目前绝大多数银行理财资金间接通过券商和基金专户流入资本市场的资金在存续到期后都无法续做,这将有利于资产管理机构回归主动管理本职。
相关券商人士表示,对于资管通道业务,此前银行理财虽然提及相关限制,但并不明确,而这次《意见》若严格实行,且实施穿透式监管,将对通道业务带来较大冲击,资管“去通道”效果将比较明显。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对资管业务的监管宽严有度,在“去通道”的同时开“正道”,比如从私募产品统一投资范围来看,放开了证券公司集合资管计划,丰富了市场投资主体。
业内人士表示,尽管目前资管新规尚处征求意见阶段,具体实施尚需时日,但不少券商资管业务已开始主动调整业务结构“去通道”,布局主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