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三季度业绩预告与实际盈利相差较大,科融环境今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深交所查明,2016年10月15日,科融环境披露了2016年度三季度业绩预告,预计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0万元至-3100万元。但在10月28日科融环境披露的2016年三季报中,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17万元,与业绩预告中净利润数据的差异率绝对值在26%-38%之间。
深交所表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11.3.4条的规定。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