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消费者风险提示:筑牢安全防线 远离非法贷款中介

来源:中国网财经 媒体 2025-09-22 1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消费者风险提示:筑牢安全防线 远离非法贷款中介)

中国网财经9月22日讯 近年来,非法贷款中介乱象已成为金融领域“黑灰产”的主要表现之一。非法贷款中介通过虚假承诺、违法包装、恶意垒债等手段,不仅侵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高融资成本,而且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加大金融风险隐患。北京金融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远离非法贷款中介,珍惜个人信用,不轻信、不盲从,避免因小失大。

非法贷款中介乱象典型陷阱如下:

陷阱一:合同误导骗签字。非法贷款中介在与消费者签署合同时,故意遮挡或隐瞒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误导消费者签署合同,或故意不填写贷款费率、还款日期等关键信息,诱导消费者签字,待正式合同盖章完毕,消费者才发现费率、还款日期等信息与面谈时不一致。

陷阱二:低息引诱骗钱财。非法贷款中介首先抛出年化利率约为2%、3%的低息产品吸引消费者,然后在办理过程中以消费者征信资质不足、需要“包装运作”为借口,或编造担保费、沟通费等理由,索要高额费用,最终收取超过10%甚至超过20%的中介费。

陷阱三:AB套路骗亲友。非法贷款中介以需要担保为由,在实际用款人A无法获取贷款的情况下,要求A委托资质较好的亲朋好友B申请贷款,贷款资金归A使用,还款责任由B承担。如A无法正常履约还款,B作为贷款的申请人将承担违约风险,遭受实际损失。

陷阱四:“职业背债”骗局。非法贷款中介以“高额回报”“无需偿债务”等话术为诱饵,吸引特定目标人群,通过虚构工作单位、收入流水、资产规模等手段“包装”客户申贷资料,骗取银行信贷资金,最终中介抽取高额分成,将债务和风险全部转由背债人承担。

陷阱五:虚假贷后骗信任。非法贷款中介放款后,以银行贷后管理的“官方名义”联系消费者,骗取消费者信任,告知贷款用途不合规需要收回,要求客户于当日或短期内全额还款。此时,若消费者无法及时还款,非法贷款中介则趁机以“开专票应对合规检查”等名义变相收取高额服务费。

陷阱六:恶意查询骗信息。针对一些资质、征信较好的消费者,非法贷款中介为收取更高的服务费,在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后,私自为消费者申请其不符合条件的银行贷款或信用卡产品,人为恶意增加征信查询次数,导致消费者申请正规信贷产品难度加大。之后,非法贷款中介再强制增收各种服务费,引诱消费者逐渐跌入陷阱、遭受财产损失。

面对非法贷款中介,北京金融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务必擦亮眼睛:防忽悠、树理念、选择正规机构。护隐私、保安全、维护合法权益。

一是谨防虚假宣传。广大消费者切勿盲目相信陌生来电、短信、广告传单、社交平台等渠道推送的“债务重组”“债务优化”“免抵押担保”等非法贷款中介信息,避免陷入相关陷阱。

二是树立理性观念。广大消费者应该合理评估自身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做好收支筹划,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可能产生违约责任,影响个人征信,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