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锁定退市!昔日最贵ST股明起停牌 股价已暴跌超97%)
2023年财报相关指标未改善,最贵“ST股”或由此锁定退市。
4月28日晚,*ST左江公告称,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同时,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自4月29日起,*ST左江将停牌,等待交易所的最终退市决定。
今年以来,A股市场优胜劣汰加速。据证券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年内退市以及已锁定退市的公司达16家,其中,9家已经摘牌退市,2家公告触及面值退市指标,4家提前锁定面值退市,1家公告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从触及退市指标来看,14家触及面值退市指标,远超去年同期。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退市新规着眼于提升存量上市公司整体质量,通过严格退市标准,加大对“僵尸空壳”、“害群之马”的出清力度,削减“壳”资源价值,可谓“良币驱逐劣币”;同时,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加强退市公司投资者保护。
*ST左江锁定退市
*ST左江曾因2022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于2023年5月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2023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5.虽满足相关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6.因不满足相关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4月28日晚,*ST左江发布的2023年财报显示,2023年的营收为5325.16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20亿元。因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并且2023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4月29日起停牌。
涉嫌重大财务造假
*ST左江在去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
随后证监会在今年1月30日公布的《证监会通报*ST左江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中表示,“现已初步查明*ST左江2023年披露的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
*ST左江表示,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调查结论。不过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在相关风险暴露前,*ST左江的股价曾持续拉升,并在2023年7月最高接近300元,被称为史上最贵的“ST股”。
随着公司被立案调查,*ST左江股价随即开启暴跌模式。截至目前,*ST左江的收盘价跌至6.94元,较历史高点回撤超97%。
值得一提的是,之前曾在研报中“鼓吹”*ST左江的券商也被监管发警示函。深交所2月5日下发对华安证券的警示函。警示函显示,2023年1月31日、2月25日、3月25日,深交所上市公司*ST左江连续三次发布了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3年4月25日,华安证券发布了题为《算力领域的璀璨明珠,DPU放量乘势而起》的深度研究报告并推荐买入*ST左江。
经查,华安证券发布的相关研究报告分析结论依据不充分,结论不审慎,未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公司对研究报告质量审核把关不严。
深交所指出,华安证券上述行为违反了《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对华安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对此应高度重视,针对违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公司对研究报告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保障研究报告信息来源合法合规,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充分揭示投资风险,避免误导市场。
退市结构日趋多元
据证券时报记者梳理,今年以来,*ST华仪、*ST泛海、*ST柏龙、*ST爱迪、ST鸿达、*ST新海、*ST博天、ST贵人、ST星源等9家公司已被终止上市并摘牌。另外,*ST民控、*ST美盛已经触及面值退市指标,ST中南、*ST美尚、*ST新纺、*ST太安连续跌破面值,即便后续连续涨停,也将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而提前锁定退市。 *ST左江触发财务类退市指标,也锁定了退市。
综合来看,年内至少已经有16家公司锁定退市,其中,14家触及面值退市指标,*ST博天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ST左江触发财务类退市指标锁定退市。
今年4月12日,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正式发布,明确提出“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证监会配套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沪深北交易所同步修订相关退市规则,退市制度改革进入新阶段。
在2020年退市规则的基础上,最新修订的退市规定进一步突出对财务造假、公司治理乱象的威慑力度,多措并举降低壳价值、鼓励主动退市,优化过渡期,加强投资者保护力度。
“退市制度的完善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一些业绩不佳、财务状况差的公司如果不能达到资本市场的标准,其持续存在对整个市场的发展都会构成较大的风险。而那些被强制退市的公司也可以更加重视自身的经营和管理,通过提高公司的整体质素来争取重新上市。”安爵资产董事长刘岩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在刘岩看来,退市制度实际上对所有的上市企业都起到了良好的警醒和鞭策的作用。特别是对那些存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等行为的害群之马,更要坚决打击,决不手软,不仅要强制终止这类公司的上市资格,更要让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经济和法律的后果,这对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奠定资本市场的基石作用至关重要。
银河证券的研究观点称,强监管与防风险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只有在这两个条件下,资本市场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证监会强调加强公司上市、在市、退市全链条监管力度、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强化交易监管等,增强投资者保护,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等。由此,证监会将统筹推进各项措施尽快落地,严厉打击各类规避退市行为,更大力度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净化资本市场生态。
《电鳗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