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股市直击 - 正文

诺诚健华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原标题:诺诚健华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诺诚健华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览

  公司是一家以卓越的自主研发能力为核心驱动力的创新生物医药企业,拥有全面的研发和商业化能力,专注于肿瘤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存在巨大未满足临床需求的领域,在全球市场内开发具有突破性潜力的同类最佳或同类首创药物。

  公司拥有兼具国际创新视野与深刻行业洞察的创始团队和管理团队。公司的创始团队已长期合作多年,彼此专业互补且配合默契,共同推进公司高效快速发展。公司的联合创始人为JisongCui(崔霁松)博士和施一公博士,JisongCui(崔霁松)博士曾担任保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及美国默克(Merck&Co.)的早期开发团队的负责人,施一公博士是知名的结构生物学家,现为中国科学院院士、美国艺术与科学院外籍院士、美国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欧洲分子生物学组织(EMBO)外籍成员、西湖大学创始校长、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讲席教授等。公司的主要管理团队成员拥有辉瑞(PfizerInc.)、葛兰素史克(GaxoSmithKinepc)、百时美施贵宝(Bristo-MyersSquibbCompany)、强生公司(Johnson&Johnson)等大型跨国药企的资深工作经验,在创新药研发、生产和商业化等各个环节为公司注入远见卓识。

  在具有丰富研发、生产和商业化经验的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公司已构建起一体化的生物医药平台,兼顾研发质量与研发速度,建立了创新性与风险高度平衡、涵盖多个极具市场前景的热门靶点的产品管线,正加速成长为为全世界肿瘤和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开发并提供创新疗法的生物医药领导者。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奥布替尼(宜诺凯)已于2020年12月获得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上市,Tafasitamab已在中国香港获批,并获批在大湾区及博鳌超级医院作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使用,13款产品分别处于I/II/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公司正在以中美两地为主的全球市场快速推进在研产品的临床试验与注册申报工作,以实现产品管线中的候选药物早日造福全球患者。

  公司的产品布局聚焦于具有广阔市场空间的肿瘤与自身免疫性疾病领域,在血液瘤方面,公司拥有奥布替尼(BTK抑制剂)、ICP-248(BCL2抑制剂)、Tafasitamab(靶向CD19的单克隆抗体)、ICP-B02(CD3XCD20双特异性抗体)、ICP-490(CRBNE3连接酶调节剂)和ICP-B05(靶向CCR8的单克隆抗体)等具备高度差异化竞争优势及协同效应的血液瘤治疗产品,其中奥布替尼已获得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上市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CLL/SLL,复发或难治性MCL以及复发或难治性MZL;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方面,公司正在开发用于治疗由B细胞或T细胞功能异常所导致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多款产品,包括奥布替尼(BTK抑制剂)、ICP-332(TYK2-JH1抑制剂)和ICP-488(TYK2-JH2抑制剂)等;在实体瘤方面,公司拥有ICP-192(泛FGFR抑制剂)、ICP-723(泛TRK抑制剂)、ICP-189(SHP2抑制剂)等产品,覆盖多种实体瘤治疗机制。除单药疗法外,公司也积极挖掘在研产品与标准疗法或其他疗法联合用药的潜力。

  在新药发现与开发方面,公司始终坚持将自主创新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引擎,已构建起化合物优化平台、药物晶型研究平台和难溶性药物增溶制剂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平台:(1)化合物优化平台能够基于蛋白-药物分子的三维晶体结构加速高成药性化合物的发现;(2)药物晶型研究平台能够用于确定具有优势晶型的原料药并支持稳定性研究;(3)难溶性药物增溶制剂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平台能够解决当前创新药普遍存在的制剂瓶颈问题,有效增加候选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公司在北京、南京及广州分别设有一流的研发中心,能够自主开展化学、生物学、药理学、药代动力学、毒理和CMC研究以及药物晶型研究与开发等工作。此外,由施一公博士领衔的科学顾问委员会能够凭借其深厚的学术洞见帮助公司显著提高基于基因组学和蛋白质结构的药物设计能力与新靶点发现能力。

  在临床研究方面,公司已打造一支兼具优秀的方案设计能力、高效的执行力与监管机构沟通能力的以中美两地为核心的临床开发及注册团队。凭借对产品差异化特性的深刻理解和对临床机会的敏锐捕捉,公司充分挖掘在研产品针对多种适应症的治疗潜力,并在全球范围内采取最优的注册申报策略加速产品获批上市,确保临床前表现优异的候选产品在临床试验阶段得到有效评估。同时,公司还建立起基于生物标志物的转化医学研究平台,有效评估临床试验数据,提高药物研发效率。

  在生产方面,公司已在广州完成生产基地一期及二期项目建设,该基地按照中国、美国、欧盟及日本等国家的GMP标准建设,可用于生产固体分散体和多种制剂,年生产能力预计可达10亿片量级。目前该生产基地已完成相关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并已竣工及投入生产,将有效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与供应。同时,为加速商业化进程,公司与优质的CMO合作,在商业化的早期阶段为公司已上市产品奥布替尼片的生产提供支持。

  在商业化方面,2023年度,公司核心产品奥布替尼(宜诺凯)销售额为6.71亿元,较2022年同比增长18.52%。公司实现了全面的市场覆盖,快速推动奥布替尼在B细胞淋巴瘤的市场拓展。奥布替尼已被纳入2021版《CSCO淋巴瘤诊疗指南》,推荐用于复发或难治性CLL/SLL,复发或难治性MCL,复发或难治性DLBCL及pCNSL。奥布替尼于2021年12月成功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并于2023年12月完成《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续约谈判,奥布替尼已纳入28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双通道”药品管理范围,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施统一的医保支付政策。纳入医保后,奥布替尼的患者可及性得到有力保障,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

  (二)业务摘要

  公司是一家以卓越的自主研发能力为核心驱动力的创新生物医药企业,拥有全面的研发和商业化能力,专注于肿瘤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存在巨大未满足临床需求的领域,在全球市场内开发具有突破性潜力的同类最佳或同类首创药物。

  2023年,公司继续推进丰富的在研产品管线,在研发、生产、商业化及合作方面秉持高效的战略执行力,并达成以下里程碑及成绩。

  1.建立在血液瘤领域的领导地位

  以奥布替尼为核心疗法,加上血液瘤领域丰富的在研药物(如Tafasitamab、ICP-248、ICP-B02、ICP-490、ICP-B05)布局,以及未来潜在的内外部药物研发,公司的目标是通过单药或联合疗法覆盖NHL、MM及白血病全领域,成为中国乃至全球血液瘤领域的领导者。

  奥布替尼

  凭借复发或难治性MZL的新适应症拓展,以及复发或难治性CLL/SLL与复发或难治性MCL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023年度,公司核心产品奥布替尼(宜诺凯)销售额为6.71亿元,较2022年同比增长18.52%。销售强劲增长主要是由于新版国家医保目录顺利推行、新适应症拓展、“双通道”政策、商业化团队积极而有效的市场渗透,以及获得2021年《CSCO淋巴瘤诊疗指南》推荐使用所带动。

  2023年4月,奥布替尼获得NMPA批准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MZL,成为截至目前中国首个且唯一获批针对MZL适应症的BTK抑制剂。IRC评估的ORR为58.9%,预计的12个月PFS及OS分别为82.8%和91%。复发或难治性MZL已被未降价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2023年上半年,公司顺利完成CLL/SLL一线治疗的注册性III期临床试验的患者入组工作,预计将于2024年下半年递交NDA。

  在美国,针对复发或难治性MCL的注册性II期临床试验患者招募已于2023年上半年完成,公司预计将于2024年下半年向FDA提交NDA,并开展三期确证性临床试验。

  公司正在一线MCL受试者中启动一项随机、双盲、多中心的全球III期临床试验,以奥布替尼联合利妥昔单抗及苯达莫司汀对比苯达莫司汀。

  公司正在进行MCD亚型DLBCL一线注册性III期临床试验,以奥布替尼联合R-CHOP对比R-CHOP。该这项全球领先的用于MCD亚型初治DLBCL患者的注册性临床试验目前正在中国45个临床实验中心进行患者招募。

  Tafasitamab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DLBCL患者的二期桥接注册性临床正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目前已完成患者招募,公司预计于2024年第二季度向CDE递交NDA,并预计于2025年上半年获批。2022年末,Tafasitamab联合来那度胺疗法已获中国香港卫生署批准用于不符合ASCT条件的复发或难治性DLBCL成年患者。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及大湾区,Tafasitamab联合来那度胺疗法已作为临床急需药品获批在瑞金海南医院及广东祈福医院为符合条件的DLBCL患者使用。

  Tafasitamab联合来那度胺是在美国首个获批的针对DLBCL的二线及二线以上疗法,并在欧洲获批准用于治疗不适合作ASCT的复发性DLBCL成人患者。Tafasitamab联合来那度胺的疗法获正式纳入CSCO指南,列为治疗不适合作ASCT的复发或难治性DLBCL成年患者的二级推荐方案。

  ICP-248

  ICP-248是一款新型口服高选择性BCL2抑制剂,正在进行I期剂量递增试验,旨在治疗CLL/SLL、MCL及其他NHL恶性血液系统肿瘤。初步结果表明其安全性良好,并展现出优于其他BCL2抑制剂的PK数据。截至目前,17例患者已给药,6例100毫克QDRP2D剂量下给药的可评估患者中,3例达到CR且其中2例实现微小残留病灶阴性(uMRD),ORR达到100%。该试验结果将支持ICP-248与奥布替尼在CLL/SLL一线治疗与其他NHL治疗中的潜在联合用药,ICP-248将成为公司全球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奥布替尼联用针对CLL/SLL一线治疗的IND申请已于2024年3月获批。在美国,IND申请已于2024年1月获批。

  ICP-B02是CD20xCD3双特异性抗体,公司正在中国进行一项I/II期临床试验,以评估ICP-B02治疗复发╱难治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安全性、耐受性、PK及初步抗肿瘤活性。静脉输注(IV)制剂爬坡已经完成,皮下(SC)制剂正在进行患者评估。IV制剂与SC制剂的初步数据均显示ICP-B02对于FL患者与DLBCL患者具有良好的疗效。所有接受6毫克及以上剂量治疗的13例患者ORR达到100%。SC制剂组中的9例可评估患者中,ORR达到100%(9/9),CRR达到77.8%(7/9),其中2例DLBCL患者达到CR。多数应答患者仍在持续接受治疗并持续应答。基于ICP-B02单药治疗令人鼓舞的结果,公司计划在NHL患者的更前线治疗中进行ICP-B02联合其他免疫化疗的剂量扩展研究,联合疗法的IND已提交。

  ICP-490

  ICP-490是一款新型口服小分子药物,可通过多种作用机制调节免疫系统以及其他生物靶标。公司正在中国进行针对MM患者的I期剂量递增试验。ICP-490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安全性数据支持更高的剂量爬坡。PD分析显示了主要生物标志物Aioos(IKZF3)与Ikaro(IKZF1)的深度降解。2023年9月,ICP-490联合地塞米松的临床试验IND获得CDE批准。ICP-490显示出彻底改变MM治疗的巨大潜力,并作为单一疗法或与其他疗法联合在血液肿瘤治疗中进一步发挥前景。

  ICP-B05是一种抗C-C基序趋化因子受体8(CCR8)单克隆抗体,是由公司与康诺亚共同开发的一种潜在同类首创药物,可作为单一疗法或联合其他疗法用于治疗各种癌症。公司正在进行I期临床试验,以评估ICP-B05在晚期实体瘤与复发或难治性NHL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疗效。实体瘤方面,剂量已递增至150毫克,150毫克同时也是NHL适应症的起始剂量。ICP-B05耐受性良好,未观察3级或以上的AE。初步数据显示了高靶点占有率下良好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并观察到调节性T细胞的耗竭。NHL患者在首次肿瘤评估时达到PR,展现了初步有效性。剂量爬坡仍在进行,公司将在收集单药治疗的安全性数据后,探索ICP-B05与其他免疫疗法联合用于各类肿瘤适应症。

  2.开发针对B细胞信号通路异常及T细胞通路异常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药物

  自身免疫性疾病可以影响人类身体的各个器官,并且发生在生命周期的任何阶段。自身免疫性疾病往往导致慢性疾病和身体衰弱,且没有确切的治愈方法。受自身免疫性疾病和继发性免疫缺陷病发生率提升、多种新药品上市以及治疗成本增加的影响,全球自身免疫性疾病治疗市场2029年预计将达到1,85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7%。

  奥布替尼

  公司已实现奥布替尼治疗ITP的PoC,中国注册性III期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2023年10月完成首例患者入组,公司预计2024年末或2025年初完成患者招募。2023年6月12日,奥布替尼治疗ITP的II期临床试验PoC数据口头发表于欧洲血液学协会(EHA)2023年大会。50毫克QD组患者40%达到主要终点,50毫克QD组中对糖皮质激素(GC)或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IVIG)敏感的患者中75%(6/8)达到主要终点。鉴于BTK抑制剂在ITP中展出的优势,如巨噬细胞介导的血小板破坏减少和致病性自身抗体减少,公司将奥布替尼定位为治疗特发性疾病的前线BTK抑制剂疗法。

  SLE的IIa期临床试验取得积极结果。研究结果显示,SRI-4应答率的提升与奥布替尼具有剂量依赖关系,同时伴随蛋白尿水平降低趋势。IIb期临床试验处于患者招募中,公司预计2024年完成患者入组,进行中期数据分析并与CDE进一步沟通下一步临床计划。

  MS全球II期临床试验的24周数据与此前公布的12周数据保持了趋势一致的疗效性与安全性,三个治疗组均以剂量依赖的方式(Cmaxdriven)达到主要终点。与安慰剂组(在第12周改变为奥布替尼50毫克QD)相比,在24周时,Gd+T1累计新发病灶数量80毫克QD组降幅达92.3%。相较于其他已获批或研发中的MS疗法,这一数据处于领先地位。在4周的治疗后,三个治疗组均显示出Gd+T1累计新发病灶数量受控,疗效持续到24周。80毫克QD组Gd+T1累计新发病灶数量减少率最高,24周内病变控制效果最好,肝脏相关TEAEs发生率最低,展现出其作为MS领先疗法的潜力。

  ICP-332

  ICP-332是一款新型TYK2(酪氨酸激酶2)抑制剂,针对各类T细胞相关的自身免疫性疾病。2023年12月,公司公布了ICP-332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期临床试验的积极顶线数据,用于每天一次口服治疗中重度AD成人患者。ICP-332在接受治疗4周的患者中表现出卓越的疗效和安全性,在每日一次80毫克和120毫克两个剂量组中,湿疹面积和严重程度指数(EASI)评分较基线的平均百分比变化分别达到78.2%和72.5%,与安慰剂组的16.7%相比,具备显著的统计学差异(p<0.0001)。ICP-332在80毫克和/或120毫克剂量组达到了多个有效性终点,包括EASI50、EASI75、EASI90(EASI评分较基线改善≥50%,75%,90%)及研究者整体评估(IGA)0/1(即皮损完全清除或基本清除)等。在每日一次80毫克和120毫克两个剂量组中,EASI75分别达到64%和64%,与安慰剂组的8%相比,具备显著的统计学差异(p<0.0001)。所有TRAE均为轻度或中度,与安慰剂组相当。公司将继续探索ICP-332在ADIII期临床试验和多种免疫介导疾病中的潜力。公司预计于2024年在中国启动ADIII期临床试验的患者入组,并启动中国第二个适应症的临床试验和美国临床试验。

  ICP-488

  ICP-488是一种强效的高选择性TYK2(酪氨酸激酶2)变构抑制剂。ICP-488通过高度特异性结合TYK2JH2结构域,阻断IL-23、IL-12和I型干扰素等炎性细胞因子的受体。公司计划开发ICP-488用于治疗各种自身免疫性疾病。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已完成ICP-488的I临床试验,在健康受试者和中重度慢性斑块型银屑病患者中评估了ICP-488的PK特性和安全性,并在银屑病患者中展现了初步有效性。单剂量爬坡(1-36毫克)后,ICP-488血浆暴露量大致呈现剂量依赖性。多剂量爬坡(3-12毫克,每日一次给药)中未观察到ICP-488的明显积累(<1.5倍)。与标准高脂肪、高热量膳食随餐服用后,未观察到明显的PK数据变化。在接受治疗4周的患者中,ICP-488展示了有效性。在每日一次6毫克剂量组中,银屑病面积和严重程度指数(PASI)评分较基线变化百分比的最小二乘均值较安慰剂组(13.8%)相比改善了23.7%,具有统计学意义。6毫克组PASI50的应答率较安慰剂组(0%)改善42%。所有的TEAE和TRAE均为轻度或中度,ICP-488治疗组和安慰剂组的发生率相当。ICP-488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支持用于治疗银屑病的II期临床试验。

  ICP-488针对银屑病的II期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公司预计2024年底完成患者入组并获得顶线数据。

  ICP-B02是CD20xCDE双特异性单抗,可同时靶向T细胞上的CD3和B细胞上的CD20,诱导T细胞杀伤CD20+细胞。在针对复发或难治性NHL患者的I/II期临床试验中,ICP-B02(SC制剂与IV制剂)在首次注射后,诱导了外周B细胞的深度和持续耗竭。鉴于B细胞在多种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中的关键作用,ICP-B02可能在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中取得更广泛的应用,并具备更好的可及性和耐受性。

  ICP-923

  ICP-923是口服IL-17A拮抗剂。IL-17是一种促炎因子,在免疫应答中发挥重要作用。对患者便利性而言,靶向IL-17A的口服小分子药物具备替代IL-17A单抗的潜力。公司已研发新型口服小分子药物,可以有效地阻断IL-17AA和IL-17AF与IL-17R的结合。

  3.打造实体瘤治疗具有竞争力的药物组合

  公司通过结合精准治疗和肿瘤免疫,覆盖实体瘤治疗领域。缺乏药物说明、缺乏适龄剂型、剂量及药物匮乏是儿科用药经常面临的问题,公司坚信潜在同类最佳药物ICP-723将使公司能够在实体瘤治疗领域建立坚实的基础。为了使更多患者受益,公司快速成熟的早期管线,包括基石疗法ICP-189和ICP-B05,以及ICP-033肿瘤免疫疗法,将为中国和全球患者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实体瘤治疗方案。

  公司正在中国继续进行I/II期剂量递增/扩展临床试验,以评估ICP-723在NTRK融合阳性的晚期实体瘤成人和青少年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PK和初步抗肿瘤活性(无论是否接受过TRKi治疗)。公司已在中国大陆地区启动ICP-723的注册性II期临床试验,针对NTRK融合阳性的晚期实体瘤成人和青少年患者(12+)。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预计将在近期完成患者入组,且已观察到80%-90%的ORR。同时,Zuretrectinib证明可以克服第一代TRK抑制剂的获得性耐药,为先前TRKi治疗失败的患者带来希望。此外,针对儿科人群(2≤年龄≤12)的IND申请也于2023年7月获CDE批准,儿科患者正在入组中,1名达到PR。公司预计2024年末或2025年初递交NDA。

  ICP-189

  ICP-189是一种强效口服SHP2变构抑制剂,与一系列靶向疗法或免疫疗法联用时具有潜在协同效用。公司正在中国进行Ia期剂量递增研究,以评估ICP-189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性及初步抗肿瘤活性。截至2024年3月28日,120毫克QD剂量递增已完成,未观察到DLT与3级或以上的AE,160毫克剂量组的患者招募正在进行。ICP-189显示出剂量依赖的PK特性与较长的半衰期。120毫克剂量下,ICP-189针对MAPK信号通路下游生物标志物DUSP6的90%抑制浓度(IC90)下实现足够暴露。在ICP-189单药治疗中观察到初步疗效,20毫克剂量组别中的1名宫颈癌患者达到PR并持续了14个治疗周期。此外,评估ICP-189联合ArriVent伏美替尼(第三代EGFR抑制剂)用于非小细胞肺癌(NSCLC)安全性与有效性的Ⅰ期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并于2024年3月完成首例患者给药。

  Gunagratinib是一种强效的高选择性泛FGFR抑制剂,公司正在进行多种实体瘤的开发。公司已完成ICP-192的I期临床,ICP-192展现出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目前针对胆管癌的II期注册性临床正在患者招募过程中。2023年1月在2023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胃肠癌研讨会(ASCOGI)上,公司发布了ICP-192治疗胆管癌的IIa期剂量拓展研究的最新研究数据。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现有的在研药物涵盖多个极具市场前景的创新靶点及适应症,包括用于治疗血液瘤、各类自身免疫性疾病及实体瘤的小分子药物、单克隆抗体及双特异性抗体等。

  1.建立在血液瘤领域的领导地位

  以奥布替尼为核心疗法,加上血液瘤领域丰富的在研药物(如Tafasitamab、ICP-248、ICP-B02、ICP-490、ICP-B05)布局,以及未来潜在的内外部药物研发,公司的目标是通过单药或联合疗法覆盖NHL、MM及白血病全领域,成为中国乃至全球血液瘤领域的领导者。

  为逐步建立在血液肿瘤领域的领导地位,全面覆盖NHL、MM及白血病板块,公司以奥布替尼作为核心;第二款基石产品Tafasitamab联合来那度胺疗法,已在美国及欧洲获批上市用于复发或难治性DLBCL;加速研发涵盖多种重要的血液肿瘤靶点(例如BCL-2、CD20xCD3、E3Ligase及CCR8)的多种药物;已在中国建立高效且专注的商业化团队。

  奥布替尼用于治疗血液瘤

  截至2024年3月28日,已有超过1,100名患者在临床试验中接受奥布替尼的治疗。奥布替尼已获得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上市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CLL/SLL、复发或难治性MCL,同时奥布替尼获得NMPA批准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MZL,成为截至目前中国首个且唯一获批针对MZL适应症的BTK抑制剂。此外,仍有多项一线及二线适应症的注册性临床在中国及美国同时进行中。临床数据显示,奥布替尼的高选择性及卓越的靶点占有率,使其拥有更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奥布替尼用作治疗复发或难治性MZL

  MZL是一种惰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是中国第二高发的淋巴瘤,占所有淋巴瘤的8.3%,主要影响中老年人。MZL的年发病率在全球范围内逐年增加。一线治疗后,复发或难治性MZL患者缺乏有效的治疗选择。

  2023年4月,奥布替尼获得NMPA批准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MZL,成为截至目前中国首个且唯一获批针对MZL适应症的BTK抑制剂。2023年6月16日,公司在第17届国际恶性淋巴瘤会议(ICML)口头报告中展示了奥布替尼的最新临床数据。奥布替尼在中国复发或难治性MZL患者中展现出持续缓解的高应答率和良好的耐受性。主要终点是IRC根据Lugano2014标准评估的ORR。

  入组患者中,大部分患者处于疾病晚期,IV期患者占比75.9%。中位随访时间24.3个月,IRC评估的ORR为58.9%,中位DOR为34.3个月,中位PFS尚未达到,12个月的PFS率和OS率分别为82.8%和91%。治疗耐受性良好,大多数TRAE为1-2级。

  此外,公司正在进行一项随机、对照、双盲的III期临床试验,以评估奥布替尼联合来那度胺和利妥昔单抗(R2)对照安慰剂联合R2在复发或难治性MZL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在10名患者中,3名(30%)获得CR,6名(60%)获得PR,ORR达90%。中位随访13.0个月(范围7.8-24.7个月)后,未达到中位PFS,6个月PFS率为100%。由于没有发生死亡,因此无法评估OS。截至2023年5月6日,8名患者接受奥布替尼维持治疗,维持治疗的中位持续时间为9.6个月(范围3.0-17.8个月)。维持治疗期间的ORR为75%(6/8),其中1名患者病情稳定(SD),1名患者病情进展(PD)。没有观察到严重的不良事件,未报告与脱靶相关的AE,如心房颤动、腹泻和大出血。

  奥布替尼用作治疗复发或难治性MCL

  MCL是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的一种亚型,由淋巴结滤泡套区B淋巴细胞恶性转化引起。MCL最常见于中位年龄为60岁的男性,大多数患者在确诊时处于晚期。尽管一线血免疫疗法的反应率较高,多数患者仍会复发并需要后续治疗。截至目前,复发或难治性MCL尚无标准疗法,FDA批准的疗法仍然有限,CR率低,缓解时间短,老年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较差。

  2023年5月2日,血液学顶级刊物《Bood》子刊《BoodAdvances》(美国血液学会杂志)发表了奥布替尼在复发或难治性MCL患者中的临床研究结果。奥布替尼在长期随访后针对复发或难治性MCL患者显示出显著疗效和良好的耐受性。

  研究合计共有106名患者入组,截至2023年6月9日,中位随访时间46.98个月。当以传统的计算机断层扫描(CT)方法测量时,经研究者评估,ORR为83%,CR为35.8%,CRu为3.8%,PR为43.4%。患者实现快速应答。中位DOR与PFS分为别25.79个月和24.94个月,中位OS为56.21个月。奥布替尼表现出良好的耐受性与安全性数据。

  在美国,针对复发或难治性MCL的全球注册性II期临床试验的患者招募经已于2023年上半年完成,预计于2024年下半年提交NDA。此前奥布替尼已获FDA授予突破性疗法认定(BTD)。在美国、中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复发或难治性MCL患者中,奥布替尼展现出一致的疗效和安全性。

  一项评估奥布替尼、来那度胺、利妥昔单抗(OLR)用于未经治疗的MCL患者的前瞻性的、多中心、单臂II期研究(数据来源:HuiaiZhang,LipingSu,LihongLiu,eta.Bood2023;142(Suppement1):736.)数据显示,完成6个治疗周期诱导治疗可评估的21名患者(75%)中,16名(76.2%)达到CR,5名(23.8%)达到PR,ORR达到100%。此外,21名患者中的18名患者可进行MRD评估,该18名患者的PB-MRD与BM-MRD均为阴性。中位DOR与中位PFS尚未达到,12个月的PFS率和OS率分别为90.9%和92.3%。

  奥布替尼用于CLL/SLL一线治疗

  这是一项随机、多中心、开放性的III期研究,本次研究的主要终点是IRC评估的PFS。III期注册型临床试验正在中国53个临床试验中心进行,2023年上半年公司已完成患者一线CLL患者的招募,预计2024年下半年提交NDA。

  奥布替尼用于MCL一线治疗

  公司将启动奥布替尼针对一线MCL患者,一项随机、双盲、多中心的全球III期临床试验,以奥布替尼联合利妥昔单抗及苯达莫司汀对比苯达莫司汀。

  奥布替尼用于DLBCL-MCD亚型一线治疗

  公司已明确了DLBCL(全球最大的NHL亚型,在全球有超过100万名患者)的差异化竞争策略,并通过选定MCD亚型,启动公司对DLBCL一线治疗的研究。这是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的III期研究,评估奥布替尼联合R-CHOP对比安慰剂联合R-CHOP用以治疗MCD亚型的初治DLBCL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主要终点是IRC所评估的PFS。该项研究目前正在中国45个临床试验中心招募患者。

  约有40%的DLBCL患者最终会发展到复发或难治。对此,异质遗传畸变背景被认为是根本原因之一。近期研究更加支持具有遗传原理的R-CHOP+X可能会在多种新型药物之间提供协同作用。在已分类的亚型中,MCD亚型主要依赖B细胞受体NF-KB活化路径,这表明该患者亚组可能对BTK抑制剂更为敏感。临床前模型还证实,由于诱导性T细胞激酶(ITK)抑制作用较小,奥布替尼保留了由CD20抗体所诱导并由NK细胞及抗体依赖性细胞介导的细胞毒性作用(ADCC)。由于高激酶选择性而提高的安全性也使奥布替尼成为联合治疗中更好的候选药物。这些特性为公司探索奥布替尼联合R-CHOP以改善MCD亚型DLBCL的治疗效果提供了合理依据。

  2022年,公司在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上发布了有关奥布替尼与R-CHOP联合治疗MCDDLBCL患者的真实世界数据。研究招募了14名MCDDLBCL患者。所有患者每天一次接受150毫克的奥布替尼治疗。其中,8名患者联合R-CHOP或R-EPOCH作为一线治疗,6名患者以RICE、R-CHOP或R2作为二线治疗。一线和二线患者的CR分别为75%及66.67%。报告的不良事件通常可控,并在支持性治疗后很快得到缓解。初步结论为,包含奥布替尼的方案在MCD亚型DLBCL患者中展示令人鼓舞的疗效,具备良好的耐受性及安全性。一项注册性III期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可能为MCD亚型DLBCL患者提供新的潜在治疗选择。

  奥布替尼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CLL/SLL

  这是一项开放性、多中心的II期研究,旨在评估复发或难治性CLL/SLL患者每天口服150毫克奥布替尼后的安全性及有效性。试验共招募了80名复发或难治性CLL/SLL患者。根据2023年6月26日的数据,中位随访时间为52.4个月,42.5%的患者仍在研究治疗中。研究者评估的ORR为93.8%,CR为30%。达到首次应答的中位时间为1.84个月。DOR及PFS的中位时间分别为52个月和50个月。相似的中位随访时间,奥布替尼对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CLL/SLL显示出远高于其他BTK抑制剂的CR。长期随访并未发现其他安全问题,与先前报导的安全性结果相似,大多数AE为轻度至中度。

  公司在EHA2023年年会期间,公布了无化疗联合治疗方案(奥布替尼、泊马度胺、利妥昔单抗序贯高剂量甲氨蝶呤)治疗新诊断的pCNSL患者的II期研究初步结果。

  这是首个在化疗前采用靶向药联合疗法治疗新诊断的pCNSL的研究。奥布替尼、泊马度胺和利妥昔单抗联合治疗方案展现了较高的ORR和良好的耐受性,展现了无细胞毒性一线治疗pCNSL的潜力。

  复发或难治性pCNSL患者的生存机会仍然渺茫,并无已批准的疗法或广泛接受的标准疗法。由研究者发起的奥布替尼治疗复发或难治性pCNSL的研究于2022年公布了结果,显示基于奥布替尼的治疗方案对初治pCNSL(NDpCNSL)及复发或难治性CNSL具有很好的疗效。奥布替尼联合免疫化疗在初治pCNSL患者中的ORR及CR分别为88.9%至100%及53.9%至61.8%。绝大多数初治pCNSL患者对奥布替尼加传统免疫化疗的联合治疗反应良好,超过一半患者达到CR。上述研究中尚未到达mPFS,6个月PFS为63.6%至100%。

  在复发或难治性pCNSL患者中,大约60%的复发或难治性CNSL患者达到缓解,ORR为60%至86.7%,其中大多数缓解者达到CR。mPFS为9.8个月,与过往取得的约3个月的mPFS相比有了显著改善。

  BCR信号增强的患者,尤其是MYD88突变的患者展示出更好的疗效,这与奥布替尼的MOA一致。奥布替尼具有优良的血脑屏障渗透性,每天口服150毫克使得中位脑脊液浓度为21.6纳克/毫升,中位血脑屏障渗透率为58.6%。

  奥布替尼联合免疫化疗具有耐受性和可控性。这些研究中观察到的安全性与之前临床试验的结果一致。至今,尚未在pCNSL患者中观察到新的安全问题。

  BTK抑制剂的出现彻底改变了B细胞恶性肿瘤特别是CLL/SLL和MCL的治疗方式。BTK抑制剂的研发改变了CLL的治疗模式,从重复固定疗程的化学免疫疗法变为连续每日口服治疗。在一线CLL治疗中,相比化学免疫疗法BTK抑制剂改善了患者的PFS,相比氟达拉滨、环磷酰胺和利妥昔单抗的化学免疫疗法BTK抑制剂改善了患者的OS。然而,BTK抑制剂并不能完全消除肿瘤细胞,微小残留病灶阴性(uMRD)较为罕见,而长时间给药增加了患者出现耐药及药物毒性的风险。

  BCL-2是一种抗凋亡蛋白,使细胞抵抗程序性死亡。BCL2表达异常与B细胞恶性血液肿瘤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

  与奥布替尼显著的协同效应

  BCL-2抑制剂和BTK抑制剂的联用可能加深CLL和MCL患者的应答程度并诱导更长的缓解持续时间。对于CLL/SLL患者,上述联用策略还提供了固定疗程选择。公司正在探索奥布替尼联用ICP-248治疗CLL/SLL和MCL的潜力,双口服药物联用相比静脉注射提供了更好的可及性。

  Tafasitamab联合来那度胺的疗法获正式纳入当前CSCO指南,列为治疗不适合作ASCT的复发或难治性DLBCL成年患者的二级推荐方案。

  患者可及性方面,截至2024年3月28日,Tafasitamab已获北京、上海、河北、海南、苏州、无锡、佛山、成都等27个省市纳入境外特殊药品商保目录。Tafasitamab联合来那度胺的疗法已在中国香港获批,并获批在大湾区及博鳌超级医院作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使用。

  公司已成功完成TafasitamabII期桥接注册性临床试验的患者入组,预计在2024年第二季度向CDE递交NDA,并预计于2025年上半年获批。这是一项单臂、开放性、多中心的II期临床研究,旨在评估Tafasitamab联合来那度胺治疗复发或难治性DLBCL患者的安全性及有效性,主要终点为研究者及IRC评估的ORR,次要终点为DCR、DoR、PFS、TTP、反应时间(TTR)、OS及安全性等。

  Tafasitamab获美国FDA及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批准与来那度胺联合用于治疗不适合ASCT的复发或难治DLBCL成人患者。Tafasitamab是美国第一个获批用于DLBCL的二线疗法。Tafasitamab相比其他CD19靶向免疫疗法具有相似的疗效和B-NHL中更稳定的表达,有潜力成为B-NHL的另一种基础疗法。

  Tafasitamab联合来那度胺疗法已获中国香港卫生署批准用于不符合ASCT条件的复发或难治性DLBCL成年患者。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及大湾区,Tafasitamab联合来那度胺疗法已作为临床急需药品获批在瑞金海南医院及广东祈福医院为符合条件的DLBCL患者使用。

  ICP-248

  ICP-248是一款新型口服高选择性BCL2抑制剂,BCL2是细胞凋亡通路的重要调控蛋白,其表达异常与多种恶性血液肿瘤的发生发展相关。BCL-2抑制剂通过激活导致癌细胞快速凋亡的内源性线粒体凋亡途径而显示出抗肿瘤作用。公司开发的ICP-248具有更高的代谢稳定性和更少的药物与药物相互作用(DDI)。鉴于奥布替尼卓越的安全性及疗效,公司相信ICP-248与奥布替尼联用,将可能克服现有BCL-2抑制剂的耐药性,并计划将其用于治疗CLL/SLL和其他NHL。公司计划ICP-248与奥布替尼联合用药用于治疗CLL/SLL和其他恶性血液肿瘤。

  截至目前,中国大陆地区I期临床试验正在进行,这是一项开发性、多中心的I期剂量爬坡和剂量拓展临床试验旨在评估ICP-248在中国复发或难治性B细胞恶性肿瘤(主要包括复发或难治性CLL/SLL及复发或难治性MCL与其他NHL)中的安全性及初步有效性。初步结果显示了ICP-248优于其他BCL-2抑制剂的良好安全性,以及相对低剂量高暴露量下良好的PK数据。截至目前,17例患者已给药,6例100毫克QDRP2D剂量下给药的可评估患者中,3例达到CR且其中2例实现微小残留病灶阴性(uMRD),ORR达到100%。与奥布替尼联用针对CLL/SLL一线治疗的IND申请已于2024年3月获批。作为公司全球化战略的重要组成,ICP-248的IND申请已于2024年1月获得FDA获批。

  ICP-B02是公司与康诺亚共同开发的一款用于治疗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的CD20xCD3双特异性抗体。在临床前研究中,与主要竞品相比,其展现出了更强的TDCC活性,细胞因子释放更少。

  截至2024年3月28日,静脉输注(IV)制剂爬坡已经完成,皮下(SC)制剂正在进行患者评估。IV制剂与SC制剂的初步数据均显示ICP-B02对于FL患者与DLBCL患者具有良好的疗效。所有接受6毫克及以上剂量治疗的13例患者均实现应答,ORR达到100%。SC制剂组中的9例可评估患者中,ORR达到100%(9/9),CRR达到77.8%(7/9),其中2例DLBCL患者达到CR。多数应答患者仍在持续接受治疗并持续应答。基于ICP-B02单药治疗令人鼓舞的结果,公司计划在NHL患者的前线治疗中进行ICP-B02联合其他免疫化疗的剂量扩展研究,联合疗法的IND已于2024年3月提交至CDE。

  外周B细胞快速深度耗竭

  在针对复发或难治性NHL患者的I/II期临床试验中,ICP-B02(SC制剂与IV制剂)在首次注射后,诱导了外周B细胞的深度和持续耗竭。鉴于B细胞在多种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中的关键作用,ICP-B02可能在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中取得更广泛的应用,并具有更好的可及性和耐受性。

  ICP-490

  ICP-490是创新口服下一代CRBNE3连接酶调节剂,靶向免疫调节药物(IMiD),通过靶向蛋白质降解(TPD)调节免疫系统和其他生物靶标。

  通过特异性结合CRL4CRBN-E3连接酶复合物,ICP-490诱导转录因子的泛素化降解,包括IKZF1(Ikaros)和IKZF3(Aioos)。在体内药效研究中,ICP-490在MM和DLBCL异种移植模型中体现出良好的抗肿瘤作用。ICP-490在体外和体内药效研究中克服了对前几代CRBN调节剂的获得性耐药。此外,ICP-490通过增强ADCC活性,在临床前研究中与CD38抗体daratumumab展现出协同作用,为临床联合治疗提供了科学依据。

  2023年4月18日,公司在2023年美国癌症研究协会(AACR)年会上口头展示了ICP-490的初步数据。细胞活性检测显示,ICP-490对MM和NHL(包括DLBCL)细胞系显示了良好的体外药效,在来那度胺耐药细胞系中也表现出优异的抗增殖活性,对正常人体细胞未显示出细胞毒性。体内疗效研究进一步证实了ICP-490对MM和DLBCL小鼠模型的有效性。

  ICP-490的免疫调节活性已在单克隆抗体的组合治疗中得到证实,低剂量的ICP-490稳步诱导IL-2和粒酶B,并极大提高CD38单抗Daratumumab在MM中的疗效。对于NHL,ICP-490与BTK抑制剂奥布替尼联合使用时显示出协同杀伤肿瘤的作用,为临床联合治疗提供了科学依据。

  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正在中国进行针对MM患者的I期剂量递增试验。ICP-490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安全性数据支持更高的剂量爬坡,并在一名MR患者中观察到初步有效性。PD分析显示了生物标志物Aioos(IKZF3)与Ikaro(IKZF1)的深度降解。2023年9月,ICP-490联合地塞米松的临床试验IND获得CDE批准。ICP-490显示出彻底改变MM治疗方法以及通过单药或联合疗法用于其他肿瘤的巨大潜力。

  ICP-B05是一种抗C-C基序趋化因子受体8(CCR8)单克隆抗体,是由公司与康诺亚共同开发的一种潜在同类首创药物,可作为单一疗法或联合其他疗法用于治疗各种癌症。研究发现作为一种在肿瘤浸润的调节性T细胞(Treg)上特异性高表达的趋化因子受体,ICP-B05与Treg上的CCR8特异结合,并通过抗体依赖性细胞介导的细胞毒性(ADCC)作用清除免疫抑制性Treg,以解除TME中的肿瘤抑制,而不对外周组织产生影响。ICP-B05有潜力选择性清除肿瘤微环境中的Treg,比其他免疫疗法更具特异性,并有望通过协同现有管线增强公司实体瘤领域实力。

  公司正在进行I期临床试验,以评估ICP-B05在晚期实体瘤与复发或难治性NHL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疗效。实体瘤方面,剂量已递增至150毫克,150毫克同时也是NHL的初始设计剂量。ICP-B05耐受性良好,未观察3级或以上的AE。初步数据显示了高靶点占有下良好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并观察到调节性T细胞的耗竭。NHL方面,NHL患者在首次肿瘤评估时达到PR,展现了初步有效性。剂量爬坡仍在进行,公司将在收集单药治疗的安全性数据后,探索ICP-B05与其他免疫疗法联合用于各类肿瘤适应症。

  2.开发针对B细胞信号通路异常及T细胞通路异常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药物

  公司在透过B细胞及T细胞通路研发自身免疫疗法的全球前沿靶点,通过强大的研发能力,提供同类首创或同类最佳的疗法,以满足在全球及或中国市场中具有广阔市场潜力的未满足的临床需求。

  自身免疫性疾病开发策略

  在自身免疫性疾病领域,凭借奥布替尼良好的安全性、选择性、穿透血脑屏障能力,公司将积极探索奥布替尼治疗多种由于B细胞信号通路异常引起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2023年上半年,公司已公布奥布替尼治疗ITP的PoC数据,特别是对糖皮质激素(GC)或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IVIG)敏感的ITP患者,中国注册性III期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基于SLE的IIa期临床试验的积极结果,公司相信奥布替尼可能成为潜在治疗SLE的同类首创BTK抑制剂,并已在中国启动IIb期临床试验。此外,公司正在推进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适应症(包括NMOSD)的II期临床试验,并评估潜在适应症如CSU与化脓性汗腺炎(HS)等。

  针对T细胞信号通路异常引起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公司正在开发两款TYK2抑制剂ICP-332及ICP-488,根据两款化合物选择性不同,公司将差异化布局AD、银屑病、SLE、LN、CD、UC等适应症。

  通过奥布替尼覆盖B细胞信号通路异常引起的自身免疫性疾病,通过ICP-332,ICP-488覆盖T细胞信号通路异常引起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以及通过联合用药应对诸如SLE等复杂成因的适应症,公司有信心将为多种自身免疫性疾病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1)B细胞通路-奥布替尼用于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

  BTK是TEC家族成员,在B淋巴细胞、肥大细胞、巨噬细胞、单核细胞及中性粒细胞中表达,是BCR信号通路中的关键激酶,可调节B细胞增殖、存活、分化及细胞因子表达。BTK相关信号通路的异常激活可介导自身免疫性疾病。BTK已成为自身免疫性疾病新的热门治疗靶点。由于奥布替尼的高靶点选择性及良好的安全性,公司正评估将奥布替尼用作治疗多种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新型疗法。

  奥布替尼用于治疗ITP

  ITP也被称为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是一种获得性免疫介导的疾病,其特征是外周血血小板计数减少,导致瘀伤和出血的风险增加。ITP主要发病机制是血小板自身抗原免疫耐受性丢失。这种因自身抗体和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导致的免疫不耐受将使血小板破坏加速及巨核细胞产生血小板不足。

  全球ITP患者达数十万人,其中美国发病率为每10万人23.6例,中国发病率为每10万人9.5例。现有疗法,包括皮质类固醇、血小板生成素受体激动剂、CD20单抗和脾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缺乏长期耐受性或持续缓解。对一线疗法应答不足的患者迫切需要创新、安全、有效的疗法。

  BTK是B细胞受体信号通路中的关键激酶,对活化B淋巴细胞、巨噬细胞和其他免疫细胞以及在ITP病理过程中产生抗体至关重要。全球还没有BTK抑制剂被批准用于治疗ITP患者。奥布替尼具有良好的靶点选择性及安全性,具备潜力成为ITP患者的新型治疗选择。

  开发进展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完成奥布替尼治疗ITP的II期临床试验。这是一项随机、多中心、开放标签的II期研究,旨在评估奥布替尼在持续性或慢性原发ITP成人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以提供数据基础用于III期研究设计,包括剂量选择等。主要终点为血小板计数为50×109/L的受试者的占比(血小板计数应至少连续检测2次,间隔至少7天,血小板计数检测前4周未服用过补救药品)。

  截至2023年2月6日,33名患者完成入组。50毫克QD组与30毫克QD组均在奥布替尼治疗ITP的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安全性。50毫克QD组患者疗效更好,特别是其中对糖皮质激素(GC)或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IVIG)敏感的患者。所有患者中36.4%(33名患者中的12名)达到主要终点,50毫克组患者40%达到主要终点(15名患者中的6名);在12名达到主要终点的患者中,83.3%(12名患者中的10名)的患者实现了持久缓解(14-24周期间6次就诊中至少有4次血小板计数≥50x109/L);22名对糖皮质激素(GC)或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IVIG)敏感的患者中:50毫克组,75.0%达到主要终点(8名患者中的6名)。奥布替尼在ITP治疗中表现出良好的安全性,所有TRAE均为1级或2级。

  2023年6月12日,奥布替尼治疗ITP的II期临床试验PoC数据口头发表于欧洲血液学协会(EHA)2023年年会。

  奥布替尼治疗ITP已取得PoC,中国注册性III期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首例患者于2023年10月入组。公司预计2024年末或2025年初完成患者招募。

  鉴于BTK抑制剂在ITP中展现出的优势,如巨噬细胞介导的血小板破坏减少和致病性自身抗体减少,公司将奥布替尼定位为治疗特发性疾病的优选疗法。

  奥布替尼用于治疗SLE

  奥布替尼通过与BTK结合来抑制BCR信号级联反应,从而阻止自身免疫性疾病中B细胞的增殖和活化。临床前数据表明,奥布替尼在SLE小鼠模型中对改善肾功能、抑制关节炎和减轻炎症具有剂量依赖性作用。

  SLE的产生原因包括家族史、激素、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环境因素、药物和感染。预计到2025年,中国SLE患者人数将达到106万人,2020年至2025年复合年增长率为0.7%,到2030年将达到约109万人,2025年至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为0.5%。

  开发进展

  在中国,奥布替尼对SLE的IIa期临床试验取得积极结果。这是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剂量探索临床研究,旨在评估奥布替尼在轻度至中度SLE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接受标准治疗的患者随机按1:1:1:1的比例,连续12周每天一次接受口服奥布替尼50毫克、80毫克、100毫克剂量或安慰剂。

  II期结果表明,奥布替尼在所有剂量下均具有良好的安全性与耐受性。在接受奥布替尼治疗的可评估患者中均观察到剂量依赖性疗效。以安慰剂治疗、每天服用50毫克、80毫克及100毫克奥布替尼的患者,第12周的SRI-4应答率分别为35.7%、50.0%、61.5%及64.3%。使用奥布替尼治疗可使免疫标志物指标改善,降低蛋白尿水平,令免疫球蛋白G减少及补体C3和C4增加。详细资料于2022欧洲风湿病学协会联盟(EULAR)的口头报告中展示。

  PhaseIIaSRI-412个星期应答率

  基于IIa期结果,公司正在中国40个临床试验中心为IIb期临床试验招募患者,患者招募工作已于2023年第二季度开始。这是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的IIb期研究,旨在评估奥布替尼在成年SLE患者中的疗效及安全性。该试验的目的是评估奥布替尼在SLE受试者中的疗效,并评估对中度至重度SLE受试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对生活质量的影响。接受标准治疗的患者以1:1:1的比例随机分配于每天一次接受口服奥布替尼的50毫克、75毫克剂量或安慰剂,持续48周。主要终点将关注SRI-4应答率,其他次要终点包括首次发作时间、类固醇剂量减少、蛋白尿、关节肿痛变化、补体C3、补体C4及抗dsNDA抗体水平相对于基线的变化等。公司计划进行中期数据分析并与CDE沟通下一步临床计划。

  基于IIa期结果,奥布替尼有潜力成为首个有效治疗SLE患者的BTK抑制剂,其口服给药相比常用的注射SLE药物具有明显的优势。

  奥布替尼用于治疗MS

  开发进展

  公司已完成旨在评估奥布替尼治疗复发缓解型多发性硬化症(RRMS)患者的全球II期临床研究。

  公司MS全球II期临床试验的24周数据与此前公布的12周数据保持了相同的疗效性与安全性,三个治疗组均以剂量依赖的方式(Cmaxdriven)达到主要终点。在4周的治疗后,三个治疗组均显示出Gd+T1累计新发病灶数量受控,疗效持续到24周。与安慰剂组(在第12周改变为奥布替尼50毫克QD)相比,80毫克QD组Gd+T1累计新发病灶数量在第24周降幅达92.3%。相较于其他已获批或研发中的MS疗法,这一数据处于领先地位。

  24周Gd+T1累计新发病灶修正后平均累计数量

  80毫克QD组Gd+T1累计新发病灶数量减少率最高,24周内病变控制效果最好,肝脏相关TEAEs发生率最低,展现出其作为MS领先疗法的潜力。共计报告两例ALT/AST>8xULN,其中一例位于50毫克BID组,另一例位于50毫克QD组。80毫克QD组的安全性与安慰剂组相似。公司目前正在与FDA紧密沟通,以解除部分临床搁置。

  2023年2月15日,渤健通知公司,决定为便利而终止(TerminateforConvenience)双方达成的上述合作和许可协议。在终止后,公司将重获许可协议项下授予渤健的所有全球权利,包括相关知识产权、研发决策权、生产和商业化权益,以及源自奥布替尼的商业收益。2023年5月,公司与渤健已完成权益过渡。

  总结而言,奥布替尼具有良好的选择性,安全性,PK/PD特性及穿过血脑屏障的能力,能够在外周系统作用于B细胞信号通路,在中枢神经系统作用于小胶质细胞,可能使所有类型的MS患者,特别是SPMS患者和PPMS患者临床获益。且基于奥布替尼在多种自身免疫性疾病中取得的积极结果,公司对奥布替尼在MS领域的潜力,依然充满信心,并致力加快奥布替尼作为MS及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潜在同类最佳BTK抑制剂的全球开发。

  奥布替尼用于治疗NMOSD

  NMOSD是一种主要累及视神经和脊髓的中枢神经系统慢性炎症性及脱髓鞘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由与体液免疫相关的抗原抗体介导。临床上以视神经炎和纵向广泛的横贯性脊髓炎为主。中国最新一项基于住院患者的流行病学研究表明,该疾病的发病高峰年龄为45-65岁,发病率为每年0.445/100,000人,女性对比男性为4.71:1。

  NMOSD的病因和发病机制被认为与成熟B细胞产生的特异性水通道蛋白4抗体(AQP4IgG)有关,高达80%的患者血清学AQP4IgG呈阳性。BTK是B细胞受体信号转导通路中的关键激酶,负责调节B细胞增殖、分化、成熟及细胞因子表达。BTK相关信号通路的异常激活可引致产生自身抗体及自身免疫性疾病。因此,BTK抑制剂,尤其像奥布替尼这样的具有血脑屏障穿透能力的BTK抑制剂拥有很大的潜力成为治疗NMOSD的新疗法。

  开发进展

  截至2024年3月28日,一项由研究者发起(IIT)的II期临床正进行中,而公司计划在取得IIT研究的初步结果时启动公司主导试验。

  (2)T细胞通路–TYK2用于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

  ICP-332

  ICP-332是诺诚健华具有全球自主知识产权的1类创新药,属于新型口服TYK2抑制剂。TYK2是一种非受体酪氨酸激酶,属于Janus激酶(JAK)家族,是JAK-STAT信号通道上一个重要激酶,在T细胞炎症发病机制上起到重要作用。作为高选择性的新型TYK2抑制剂,ICP-332对TYK2具有强效抑制活性,对JAK2的选择性高达约400倍,可减低因JAK2抑制所致不良反应。因此,通过选择性抑制TYK2,ICP-332可能成为多种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潜在疗法,例如AD、银屑病、银屑病关节炎、SLE、IBD、皮肌炎和葡萄膜炎,且具有更好的安全性。

  AD是最常见的皮肤湿疹之一,会引起瘙痒、红肿和炎症。根据PharmaInteigence相关数据,特应性皮炎已成为一种主要自身免疫性疾病,在儿童中的12个月患病率为0.96-22.6%,在成人中为1.2-17.1%,显示到2030年全球市场潜力将达到100亿美元。在中国,根据弗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2019年AD患者已达6,570万人,预计2030年中国AD患者将达到8,170万人,年复合增长率为1.7%。对于中度和重度患者来说,AD可能会因反复瘙痒而严重影响生活质量,根据相关数据(数据来源:JAergyCinImmunoPract.2021Apr;9(4):1488–1500),33%至90%的成年患者会出现睡眠障碍。因此,减轻瘙痒是大多数中重度AD患者的迫切需要。对上述有数以百万名患者的适应症的大量未满足需求的巨大潜力,公司预计ICP-332将成为公司自身免疫性疾病业务的基石产品。

  开发进展

  2023年12月,公司公布了ICP-332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期临床试验的积极PoC数据,该试验旨在评估治疗中重度AD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PK及PD特性。75名患有中重度AD成年受试者,随机入组80mgQD治疗组、120mgQD治疗组和安慰剂组(各25名),患者接受了4周的治疗和28天的安全性随访。

  ICP-332在接受治疗4周的患者中表现出卓越的疗效和安全性,ICP-332在80毫克和/或120毫克剂量组达到了多个有效性终点,包括EASI50、EASI75、EASI90(EASI评分较基线改善≥50%,75%,90%)及研究者整体评估(IGA)0/1(即皮损完全清除或基本清除)等。

  每日一次80毫克和120毫克两个剂量组中,湿疹面积和严重程度指数(EASI)评分较基线的平均百分比变化分别达到78.2%和72.5%,与安慰剂组的16.7%相比,具备显著的统计学差异(p<0.0001)。在每日一次80毫克和120毫克两个剂量组中,EASI75分别达到64%和64%,与安慰剂组的8%相比,具备显著的统计学差异(p<0.0001)。在每日一次80毫克剂量组,与安慰剂组相比,EASI75改善56%,EASI90改善40%,(IGA)0/1改善32%,瘙痒严重程度数字评分量表(NRS)≥4改善56%,具备显著的统计学差异(p<0.01)。

  同时,受试者的瘙痒指数得到明显改善。根据NRS测量,在80毫克和120毫克剂量组中,接受ICP-332治疗的患者从第2天起,瘙痒严重程度和频率均得到快速改善,具备显著的统计学差异(p<0.01)。

  ICP-332在AD患者中安全性及耐受性良好,所有TRAE均为轻度或中度,两个治疗组的总体不良事件发生率均与安慰剂组相当。

  2024年3月,ICP-332II期临床的最新数据在2024年美国皮肤病学会年会(AAD)以重磅口头报告形式发布。

  ICP-332II期研究的积极结果在AD及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展现了巨大的潜力,并为AD提供了潜在的最佳疗法。公司将继续探索ICP-332在ADIII期临床试验和多种免疫介导疾病中的潜力。公司预计于2024年在中国启动ADIII期临床试验的患者入组,并启动中国第二个适应症的临床试验和美国临床试验。

  ICP-488

  ICP-488是一种强效的高选择性TYK2(酪氨酸激酶2)变构抑制剂,ICP-488通过高度特异性结合TYK2JH2结构域,阻断IL-23、IL-12和I型干扰素等炎性细胞因子的信号转导,从而抑制自身免疫性疾病和炎症性疾病的病理过程。公司拟开发ICP-488用于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如银屑病、银屑病关节炎、SLE、LN和IBD等。与ICP-332一起,ICP-488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TYK2产品组合。

  银屑病是一种免疫介导疾病,全身炎症导致皮肤上出现凸起的鳞状斑块。典型的临床表现为鳞状斑块,在身体局部或广泛分布,治疗较为困难。银屑病的病因涉及遗传、免疫、环境等多种因素。免疫反应主要由T淋巴细胞介导,多种免疫细胞共同参与。白细胞介素23(IL-23)和辅助T细胞17(Th17)细胞相关的免疫通路是银屑病的关键调节因子。根据WordPsoriasisDayconsortium相关数据,截至2022年,全球有超过1.25亿人患有银屑病,占总人口的2%-3%。

  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已完成ICP-488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平行组、单次和多次递增剂量的I期临床试验,以评估ICP-488在健康受试者和中重度慢性斑块型银屑病患者中的安全性、有效性、PK及PD特性。研究包括单剂量爬坡,多剂量爬坡,食物影响评估,在健康受试者和银屑病患者进行安全性和PK特性评估,并在银屑病患者中评估有效性。

  SAD阶段与剂量成比例的线性PKMAD阶段与剂量成比例的线性PK

  单剂量组线性PK6mg剂量下的Cav达到的TYK2介导信号抑制的IC50平均半衰期约为7.2-11.2小时

  单剂量爬坡(1-36毫克)中,ICP-488血浆暴露量呈现剂量依赖性。多剂量爬坡(3-12毫克,每日一次给药)中未观察到ICP-488的药物蓄积(<1.5倍)。与标准高脂肪、高热量膳食随餐服用后,未观察到明显的PK数据变化。

  在接受治疗4周的患者中,ICP-488展示了有效性。在每日一次6毫克剂量组中,银屑病面积和严重程度指数(PASI)评分较基线变化百分比的最小二乘均值较安慰剂组(13.8%)相比改善了23.7%,具有统计学意义。6毫克组PASI50的应答率较安慰剂组(0%)改善42%。所有的TEAE和TRAE均为轻度或中度,ICP-488治疗组和安慰剂组的发生率相当。

  ICP-488的PK数据、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支持推进其进入银屑病的II期临床试验。

  ICP-488针对银屑病的II期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公司预计2024年底完成患者入组并获得顶线数据。

  3.打造用于实体瘤治疗的具有竞争力的药物组合

  公司通过结合精准治疗和肿瘤免疫,覆盖实体瘤治疗领域。缺乏药物说明、缺乏适龄剂型、剂量及药物匮乏是儿科用药经常面临的问题,公司坚信潜在同类最佳药物ICP-723将使公司能够在实体瘤治疗领域建立坚实的基础。

  为了造福更多患者,公司加快全球临床研究,通过临床合作评估ICP-189联合伏美替尼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抗肿瘤活性和安全性。公司快速成熟的早期管线,包括基石疗法ICP-B05以及ICP-033针对致癌基因的肿瘤免疫疗法,将为中国和全球患者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实体瘤治疗方案。

  ICP-723是第二代泛TRK抑制剂,用于治疗未接受过TRK抑制剂治疗,以及对第一代TRK抑制剂产生耐药的携带NTRK融合基因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第一代泛TRK抑制剂已对患有TRK基因融合的患者有迅速和持久的缓解反应,但会逐渐形成耐药性。临床前数据显示,ICP-723能够显著抑制野生型TRKA/B/C,以及突变TRKA连同耐药突变G595R或G667C的活性。临床前实验证明ICP-723可克服第一代TRK抑制剂产生的耐药性。

  作用机理

  TRK家族由分别称为TRKA、TRKB和TRKC的三种蛋白质组成,它们分别由神经营养受体酪氨酸激酶基因NTRK1、NTRK2和NTRK3编码。TRK在维持正常神经系统功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分离NTRK基因或NTRK基因融合体的异常连接会导致多种不同肿瘤的发生,其中婴儿纤维肉瘤、唾液腺癌和甲状腺癌的发病率较高。NTRK融合同样在软组织肉瘤、唾液腺乳腺类似分泌癌、肺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乳腺癌等中以较低概率检测到。

  开发进展

  ICP-723已在中国大陆地区启动针对NTRK基因融合阳性的晚期实体瘤的成人和青少年(12岁+)患者的II期注册性临床试验。针对儿童患者(2周岁到12周岁)新剂型的IND申请已于2023年7月获CDE批准。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预计将在近期完成患者入组,并预计2024年末或2025年初在中国大陆递交NDA。截至目前已观察到80%-90%的ORR。Zuretrectinib被证明可以克服对第一代TRK抑制剂的获得性耐药,为TRKi治疗失败的患者带来希望。此外,针对儿科人群(2≤年龄≤12)的IND申请也于2023年7月获CDE批准,儿科患者正在入组中,1名达到PR。

  ICP-189

  ICP-189是一种强效口服SHP2变构抑制剂,对其他磷酸酶具有很好的选择性。ICP-189可作为联用其他抗肿瘤药的基石疗法,旨在为实体瘤提供新的临床治疗方法。SHP2是RAS-MAPK信号通路上游的关键调节因子,在多种致癌激酶的信号传导中发挥重要作用,SHP2同时也是PD-1信号传导的关键信号分子,使SHP2抑制剂可以与多种靶向疗法和免疫肿瘤疗法联用。

  在临床前体内药效研究中,ICP-189在多种单药治疗的异种移植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抗肿瘤作用,ICP-189与一系列靶向疗法和免疫疗法(包括EGFR、KRAS、MEK及PD-1抑制剂)联合治疗时,同样显示出初步活性。ICP-189的体内有效性通过PD调节得到验证,ICP-189暴露水平与肿瘤中p-ERK和DUSP6mRNA水平降低相关。

  公司正在进行Ia期剂量递增研究,以评估ICP-189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PK特征及初步抗肿瘤活性。截至2024年3月28日,120毫克QD剂量递增已完成,未观察到DLT与3级或以上的AE。160毫克剂量组的患者招募正在进行。ICP-189显示出剂量依赖的PK特性与较长的半衰期。120毫克剂量下,ICP-189针对MAPK信号通路下游生物标志物DUSP6的90%抑制浓度(IC90)下实现足够暴露。在ICP-189单药治疗中观察到初步疗效,20毫克剂量组别中的1名宫颈癌患者达到PR并持续了14个治疗周期。

  ICP-189Ib期临床试验将探索多种联用疗法,包括与第三代EGFR抑制剂联用治疗非小细胞肺癌,与抗PD-1抗体联用治疗多种癌症。2023年7月14日,公司与致力于加速创新生物制药疗法全球开发的ArriVent共同宣布开展临床合作,以评估公司新型SHP2变构抑制剂ICP-189与ArriVent高脑渗透性、广泛活性突变选择性EGFR抑制剂伏美替尼的联合用药。临床前研究表明,ICP-189与伏美替尼联用可以克服对第三代EGFR抑制剂的耐药突变。

  截至2024年3月28日,ICP-189联合伏美替尼的Ib期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并于2024年3月完成首例患者给药,为改善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生活质量提供了另外一种潜在治疗选择。

  2023年第一季度末,ICP-189获得FDA的IND批准。

  Gunagratinib是可用于治疗多种实体瘤且具高选择性的小分子泛FGFR抑制剂。研究显示,FGFR的突变和异常活化与多种癌症的进展有关,包括胆管癌、乳腺癌、肺癌、头颈癌、胃癌和尿道上皮癌,占实体瘤约7.1%。

  开发进展

  Gunagratinib是一种新型泛FGFR抑制剂,可高效及选择性的透过共价链结合不可逆抑制FGFR活动。临床前数据显示,Gunagratinib可克服第一代可逆FGFR抑制剂的获得性耐药。

  2023年一月中旬,公司展示了Gunagratinib在胆管癌(CCA)患者中正在进行的IIa期剂量扩展研究的数据。共招募了18名胆管癌患者,其中17名患者已进行至少一项肿瘤评估。中位随访时间为5.57个月。ORR为52.9%(17名患者中有9名),DCR为94.1%(17名患者中有16名),mPFS为6.93个月(95%CI,5.42,尚未达到)。没有患者因TRAE而停止治疗或出现与治疗相关的死亡。因此,与其他已批准的FGFR抑制剂相比,Gunagratinib在曾接受过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管癌(其中包含FGR2基因融合或重排)的患者中的安全和耐受性良好,反应率高(52.9%)。公司已于2023年上半年在中国大陆地区启动注册性II期临床试验。

  ICP-033

  ICP-033是一款公司自主研发的多激酶抑制剂,通过作用于盘状结构域受体1(DDR1)、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VEGFR)等受体酪氨酸激酶,ICP-033可抑制肿瘤血管形成,改善肿瘤微环境,抑制肿瘤生长、侵袭和转移,从而发挥靶点特异性抗肿瘤作用。临床前研究显示,ICP-033在体内和体外均表现出很强的抗肿瘤作用,计划单用或和免疫疗法及其他靶向药联合治疗肝癌、肾细胞癌、大肠癌及其他实体肿瘤。

  截至2024年3月28日,ICP-033的I期临床试验正在中国进行。

  除上述三个重点治疗领域外,凭借在小分子研发方面的卓越往绩,公司正在通过内部和外部的努力建立内部生物药物研发能力。公司也在积极考虑其他新的技术平台,如PROTAC、XDC、分子胶等。

  (二)主要经营模式

  自2015年成立以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架构,拥有独立完整的药物发现、临床开发、药品生产、商业化的体系。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具体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是一家以卓越的自主研发能力为核心驱动力的创新生物医药企业,构建一体化的生物医药平台,专注于肿瘤及自身免疫性疾病创新药的研发。在新药发现与开发方面,公司已构建起化合物优化平台、药物晶型研究平台和难溶性药物增溶制剂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平台:(1)化合物优化平台能够基于蛋白-药物分子的三维晶体结构加速高成药性化合物的发现;(2)药物晶型研究平台能够用于确定具有优势晶型的原料药并支持稳定性研究;(3)难溶性药物增溶制剂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平台能够解决当前创新药普遍存在的制剂瓶颈问题,有效增加候选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同时,公司的转化医学研究平台利用公司完备的临床前及临床研发能力,围绕生物标志物并跨学科地整合生物、药理、药代、毒理、临床开发等多部门发挥一体化优势,迅速将新的项目推进至概念验证,提高药物研发效率,从而架起从实验台到病床旁的桥梁。

  公司创新药物的研发流程包括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阶段、临床试验阶段、上市申请阶段、产品上市及上市后持续研究阶段。具体如下:

  (1)药物发现

  公司经过药物作用靶点的选择与确认、苗头化合物的筛选、先导化合物的确定、构效关系的研究与活性化合物的筛选、候选药物的选定等几个阶段,确定进入临床前研究的候选药物。

  (2)临床前研究

  临床前研究会对药物发现阶段研究筛选出的候选药物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临床前药效学研究、临床前药代动力学研究、临床前安全药理研究、临床前毒理研究,以及CMC(化学、生产和控制)研究等。

  (3)IND申请

  公司按照所在国家和地区药监部门的要求完成IND申请资料的准备,并提交新药进入临床试验研究阶段的申请。

  (4)临床研究

  取得临床试验批件后,新药研发进入临床研究阶段,一般分为I期临床试验、II期临床试验、III期临床试验。I期临床试验是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主要目的是观察人体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II期临床试验是临床药物的药效和安全性探索研究,主要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并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确定给药剂量方案提供依据;III期临床试验为临床药物药效和安全性确证研究,主要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

  企业也可以根据每个药物的特点,制定临床开发策略,与监管部门沟通根据II期临床试验数据有条件批准上市。

  (5)新药上市申请

  在完成了上述工作之后,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得到证实。同时,药物的GMP生产条件已经满足,即可向监管部门提交新药上市申请。

  (6)上市后研究

  新药上市后研究的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获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上市后研究主要为自发的研究行为,研究内容广泛,可以涵盖药品IV期临床研究、上市后监测、上市后再评价等工作,也可根据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酌情开展。

  2.采购模式

  公司已制定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以规范采购流程和政策、优化采购成本、管控采购风险并确保采购流程合规性。公司将按照上述制度组织实施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询比价或招投标、价格谈判、签发订单或合同等。公司已构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设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新供应商的引入须通过供应商准入流程及必要的供应商资质认证,同时公司将对同一品类的供应商进行集中管理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持续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单》。

  主要采购流程如下:(1)各个需求部门指定申请人发起采购申请,明确产品需求、服务需求或标准;(2)采购部和需求部门优先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挑选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3)采购部根据项目需求情况安排询比价或招投标;(4)公司与被选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5)采购的执行与验收。

  3.生产模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采用自主生产与委托生产并行的生产模式,使得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得到有效保障。

  在自主生产能力方面,公司已在广州完成制剂生产基地的建设及投产工作,该基地按照中国、美国、欧盟等国家的GMP标准建设,可用于生产固体分散体和多种制剂产品,年生产能力预计可达10亿片量级。目前该生产基地已通过欧盟QP及国内相关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并投入生产,将有效保证公司产品的高品量供应。

  委托生产方面,公司产品奥布替尼片的原料药授权由上海合全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并委托合全药业下属公司进行制剂的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委托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生产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状况进行了审核,确认其具有受托生产药品的能力并在日常生产中持续监督管理。同时公司本身也建立了一整套MAH管理体系,并与委托生产企业签署了质量协议。其中明确了委托生产企业应按照协议从公司批准的物料供应商处进行相关物料的采购并按照法规及双方书面认可的标准进行物料检测和放行,公司负责审核并最终放行委托生产的每批产品。日常监管方面,公司派驻驻场监督人员,对每批产品的生产、检验进行审核并对委托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管理质量体系进行定期的现场审计。

  自主生产与委托生产相结合的模式,使得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得到有效保障。

  4.销售模式

  2020年12月,公司核心产品之一奥布替尼获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上市。产品开始陆续实现商业化销售。基于自身长期发展战略考量,公司主要采用自营团队进行商业化推广,并采用行业通行的“经销商负责物流配送、商业化团队负责专业化学术推广”的销售模式。

  公司与多家具有GSP资质的经销商签订《产品购销协议》,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将药品在授权区域内配送至医院或者零售药房,并最终经临床医生处方用于适合的患者。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是一家以卓越的自主研发能力为核心驱动力的创新生物医药企业,专注于创新药的研发、生产及商业化。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中的化学药品制剂制造(C272)和生物药品制品制造(C276)。

  (1)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社会医疗卫生支出持续增加以及医药研发投入的不断增长,全球医药产业的市场规模稳定增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2020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已达到12,988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17,114亿美元,2020年至202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5.7%。预计到2030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21,059亿美元,2025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2%。

  随着经济和医疗需求的增长,中国医药市场保持着稳定增长,2016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达到约13,294亿人民币,并在接下来以2.2%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至2020年的14,480亿元。预计未来5年,中国医药市场将会以9.6%的复合年增长率于2025年达到22,873亿元,并于2030年达到29,911亿元。

  (2)抗肿瘤药物市场发展概况

  肿瘤是指机体在各种致瘤因子作用下,局部组织细胞增生所形成的新生物。肿瘤分为良性肿瘤和恶性肿瘤两大类,其中恶性肿瘤统称为癌症。癌症作为最恶性的人类疾病之一,拥有死亡率高、预后差、治疗费用昂贵的特点,是目前最急需解决的人类医疗卫生问题之一。

  近年来,全球癌症新发病例数持续增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全球癌症新发病例数从2016年的1,721万人增加至2020年的1,929万人。其中,中国新发患者数量复合年增长率高于全球平均水平,预计到2030年新发患者人数将超581万人,占全球新发患者人数的24.2%。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中国与全球之间的高发癌种在结构上存在一定差异。2020年全球发病率前五的癌症分别为乳腺癌、肺癌、结直肠癌、皮肤癌及前列腺癌,中国发病率排名前五的癌种则分别为肺癌、胃癌、结直肠癌、肝癌及甲状腺癌,这五类癌症的发病率合计占到中国癌症总体新发病例数的50%以上。

  对比中美癌症患者生存率情况,根据对中国(2012-2015)和美国(2008-2014)的调查数据,中国目前的5年生存率为40.5%,而美国则为66.9%。分癌种进行对比发现,在前列腺癌、睾丸癌、黑素瘤、淋巴癌和白血病几种癌症中,中国的5年存活率远低于美国。

  癌症的治疗手段随着技术发展开始逐步演进。目前癌症的治疗方法分为五大类:手术、放射治疗、化疗、靶向治疗以及免疫疗法。展示了癌症治疗发展的里程碑:

  近年来,全球抗肿瘤药物市场蓬勃发展。目前全球抗肿瘤药物市场规模从2016年的937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1,503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2.5%,并且预计到2025年,其市场规模将达到3,048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5.2%。至2030年,抗肿瘤药物市场将进一步增长到4,825亿美元,2025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6%。

  在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近年来一直保持稳步增长趋势,市场规模在2020年达到1,975亿元,2016至2020年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2.1%。预计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在2025年将会达到4,162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6.1%。至2030年,抗肿瘤药物市场将达到6,831亿元,2025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0.4%。

  目前,中国的抗肿瘤药物市场以化疗药物为主导,占整体市场的63%以上。创新药不断研发及上市、患者支付能力提高等多种因素驱动下,预计2030年靶向治疗将成为市场主导,占整体市场45%以上的份额。

  中国抗肿瘤药物的临床需求巨大且日益增长,主要归因于以下因素:

  ①患者数量增加。2020年,中国癌症新发病人数达到456.9万,约占全球癌症发病人数的四分之一。受人口老龄化、环境污染,以及亚健康生活方式的普遍影响,预计到2025年中国癌症新发病人数将进一步增长到519.6万。

  ②临床需求增加。新治疗方法的上市将解决临床未满足需求,从而实现市场规模的增长,世界各国都对治疗癌症或罕见病的新药或新型疗法寄予厚望,对新药和新型疗法开发的研发投入也不断增加。特别是一些中小型生物技术制药公司致力于开发新药,这将促进抗肿瘤药物市场的增长。

  ③相关有利政策。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缩短创新药物临床申请和上市申请的审批时间,加快有潜力的新药进入市场,满足迫切存在的临床需求。同时,相关政策对专利保护也大大加强。此外,政府还出台了进口抗癌药免税、人才激励计划和专项公共研发基金等优惠政策,特别是支持国内企业研发活动方面的政策。因此,现有的新型肿瘤治疗方法将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在未来会成为抗肿瘤药物市场增长的一大助力。

  ④研发投入持续增加。世界各国对新药和新型疗法开发的研发投入都在不断增加,而肿瘤新药依然是市场重点投入的领域。同时,中小型新兴生物科技企业的涌现进一步推动了研发投入,这类新兴生物科技企业通常更加专注于某一治疗领域的药物开发,随着人才和资本不断流向新兴生物科技企业,研发和经营效率相对大企业更高,从而为行业注入活力。

  (3)自身免疫性疾病药物市场发展概况

  自身免疫性疾病是机体免疫系统误攻击机体的一种疾病,这种疾病可能与免疫系统的异常低活性或过度活性有关。自身免疫性疾病大约有100种不同类型,几乎可以影响身体的任何部位,包括心脏、大脑、神经、肌肉、皮肤、眼睛、关节、肺、肾、腺体、消化道和血管。根据免疫细胞靶向的自身抗原,自身免疫性疾病可分为器官特异性疾病和系统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正常情况下,人体对于自身组织抗原会存在天然免疫耐受,即自身抗原的刺激不会导致免疫应答。自身免疫性疾病是在对自身抗原的免疫耐受性消除的情况下产生的疾病。自身免疫耐受消除的机制可能需要基于多个因素,包括遗传和环境因素,这些将导致自身抗原的不受调控的免疫激活和随后的组织破坏。最终B细胞和T细胞会识别自身抗原并控制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的免疫系统状态。

  自身免疫性疾病患病原理

  目前,全球和中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医疗存在巨大未满足需求,已上市的药物普遍存在作用疾病不具备针对性、患者响应率低下、副作用大等问题。

  全球自身免疫性疾病治疗市场预计将从2020年的1,206亿美元增长到2025年的1,46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3.9%,市场规模预计保持稳定增长。在整体市场增长同时,治疗手段也出现了产品迭代。目前,BTK抑制剂、JAK抑制剂等新一代小分子靶向药因为较传统治疗手段更优的临床疗效将逐步替代传统药物的市场地位。

  基于中国庞大的人口,中国市场拥有一个庞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群。2020年,中国系统性红斑狼疮、溃疡性结肠炎和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分别达到104万、43万和596万,且逐年增加。随着我国自身免疫性疾病诊断技术的发展和完善,未来几年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市场将会持续快速增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预计2025年整体市场规模将达到87亿美元,2020年至202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28.1%。至2030年,整体市场规模将达到247亿美元,2025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23.2%。

  自身免疫性疾病药物市场增长主要归因于以下因素:

  ①在研的靶向药上市后将更好地解决临床未满足需求。现阶段商业化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药物的共同点是作用广泛、不针对特定疾病,也因此具有较大的副作用。随着医学领域对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复杂性及个体患者表现的认识不断提升,不同的患者将得到更具体且个性化的治疗。目前批准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药物大多为生物制剂,例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贝利木单抗,治疗多发性硬化的单克隆抗体(那他珠单抗、奥美珠单抗、阿仑单抗)等,未来会有更多小分子靶向药给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带来更多的治疗选择,例如BTK抑制剂、JAK抑制剂等均以在针对自身免疫性疾病进行临床试验,且已获得有相对优势的临床结果。

  ②公众对自身免疫性疾病的认知持续提高,治疗意愿提升。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和诊断检测技术的进步,公众对健康水平的要求不断提升,对疾病检测和管理的意识逐渐提高,特别是对自身免疫性疾病的认识提升,例如对类风湿性关节炎与风湿性关节炎的区分。由此,患者将更少延误病情治疗、影响生活。

  ③利好政策的颁布和报销体系的建立。国家药监局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以促进中国新药的研究和开发。同时,自身免疫性疾病往往需要长期治疗,开销巨大,国家和省级报销制度改革旨在为更多患者提供能够负担的药品,现已有部分自身免疫性疾病药物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4)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①新药研发及临床转化的难度较大

  新药研发技术含量高,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产出不确定等特点。环境和生活方式的变化使得流行疾病种类越发丰富,发病机理越发复杂。不同疾病涉及的研究领域和技术手段有所差异,且药物开发涉及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CMC、药物代谢动力学、药效学、统计学等多学科整合,对制药公司的研发能力和人才专业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外,如何将基础研究转化为患者的临床获益、做好药物研发和临床应用的有效衔接,也成为了制药公司面临的重大挑战。

  ②临床试验患者招募及管理存在一定困难

  临床试验患者招募是药品研发的重要环节之一,药品临床试验离不开患者招募。如何发现、招募、入组和保留受试者,并保证受试者顺利完成试验是临床试验过程中最大的难题。受试者的入组效率将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临床试验的进度。患者招募延迟将导致临床试验开展成本增加或临床试验计划的进度或结果受影响,继而阻碍该等试验的完成,对推动在研产品的开发产生不利影响。

  ③规模化生产对质量管控和供应链管理要求较高

  在医药生产方面,建立符合GMP标准的生产设施所需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实现规模化生产的工艺技术要求较高。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在规模化生产基础上确保药品及时供应是新药研发企业成功商业化的首要条件。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卓越的自主研发能力为核心驱动力的创新生物医药企业,拥有全面的研发和商业化能力,专注于肿瘤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存在巨大未满足临床需求的领域,在全球市场内开发具有突破性潜力的同类最佳或同类首创药物。

  公司核心产品奥布替尼是一款潜在同类最佳的高选择性、共价不可逆的口服BTK抑制剂,与其他主要已上市BTK抑制剂相比,奥布替尼拥有更精准的BTK激酶选择性,更佳的PK/PD特性,良好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公司以奥布替尼为核心的产品组合持续巩固公司在血液瘤领域内的优势地位,探索覆盖B细胞与T细胞信号通路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治疗产品,储备丰富且具备巨大临床应用价值的实体瘤产品管线,努力成为为全世界患者开发及提供创新疗法的全球生物医药行业领导者。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300832)、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全球医药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主要包括:

  (1)新兴市场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和收入水平的提升促进了新兴医药市场的增长。在庞大的人口基数以及大量未满足的临床需求等因素的驱动下,新兴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新兴市场中的医疗卫生支出也有不断增长的趋势。新兴市场将在医药市场的增长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有望重塑医药市场格局。

  (2)生物医药公司增多。大型跨国医药公司在医药行业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但在近几十年间,小型的生物医药公司重要性日益提升。生物医药公司通常是由科学家创立的,同时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的资本支持,致力于研发生物药物。在强大的研发能力和充足资本的支持下,生物医药公司致力于创新药物的研发,从而得以满足临床需求,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药物的选择。

  (3)创新药物涌现。多种疾病由于产生耐药导致疾病进一步发展,从而出现新的治疗需求。并且,自身免疫性疾病等仍然缺乏有效的治疗方法。以上两点均产生了巨大的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对于疾病深入研究以及对于药物研发持续的投入有助于开发更多的创新药物以应对实际临床需求。

  (4)多样化的研发模式。对于创新药物,研发过程具有绝对重要性,但是研发的成本非常高昂。大型制药公司的研发模式逐渐由内部研发转变为多样化的研发模式。多样化的研发模式包括:内部研发、合作研发、专利转让和外部研发服务等。多样化的研发模式提升了研发资源的利用效率。

  中国医药市场未来发展趋势主要包括:

  (1)创新药市场持续增长。随着仿制药集中采购试点和创新药物纳入新医保,中国医药市场正在向创新驱动的市场转变。同时,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研发的政策,如加快药品审批、专利保护、减税等。在政策支持下,创新药物的开发将持续升温,并将促进未来创新药物市场的增长。

  (2)创新药企业增加。由于政府的大力支持、资金投入和人才储备,创新药企业发展潜力巨大。以PD-1/PD-L1药物为例,自2018年第一款PD-1药物上市以来,2020年PD-1药物市场已经超过100亿元,显示出创新药在中国医药市场的巨大潜力,并将吸引更多的生物技术公司进入市场。

  (3)接轨国际标准。中国于2017年正式加入ICH,标志着中国医药行业的实践标准开始与国际标准接轨,也标志着国内药品申请注册过程正向更高、更统一的标准转变,药品审批制度也将逐步完善。

  (4)创新药物加速审批。以往,由于审批流程效率低下,创新药物在中国和其它市场间的审批时间通常会有几年的时间差。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并与ICH标准保持一致,这一时间差将逐步缩小。审批流程将通过落实优先审批制度、将临床急需药品列入审批名单等措施进一步加快速度,能够促进更多的创新药物及时地进入中国市场,从而使患者获益。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在核心技术人员的带领下,基于公司的研发团队在新药研发方面丰富的经验及强大的创新能力,并凭借公司在靶点识别、化合物优化、转化医学、临床开发、创新药生产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深刻理解,公司自主研发形成多项核心技术。公司建立了覆盖新药发现、临床开发、创新药生产及质量控制等多方面的技术体系。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的不断丰富及持续推进。

  3.研发投入情况表

  4.在研项目情况

  情况说明

  1.以上仅列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重点研发项目截至报告期末的投入情况。

  5.研发人员情况

  6.其他说明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先进且高效的自主研发平台,旨在开发全球潜在同类最佳或同类首创的创新产品

  公司拥有覆盖从早期药物发现到后期临床开发的自主研发平台,各个环节紧密衔接且运行高效。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奥布替尼(宜诺凯)已获得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上市,Tafasitamab已在中国香港获批,并获批在大湾区及博鳌超级医院作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使用,13款产品分别处于I/II/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多项临床试验在中美两地顺利推进。

  在新药发现与开发方面,公司始终坚持将自主创新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引擎,已构建起化合物优化平台、药物晶型研究平台和难溶性药物增溶制剂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平台:①化合物优化平台能够基于蛋白-药物分子的三维晶体结构加速高成药性化合物的发现;②药物晶型研究平台能够用于确定具有优势晶型的原料药并支持稳定性研究;③难溶性药物增溶制剂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平台能够解决当前创新药普遍存在的制剂瓶颈问题,有效增加候选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公司在北京、南京及广州分别设有一流的研发中心,能够自主开展化学、生物学、药理学、药代动力学、毒理和CMC研究以及药物晶型研究与开发等工作。此外,由施一公博士领衔的科学顾问委员会能够凭借其深厚的学术洞见帮助公司显著提高基于基因组学和蛋白质结构的药物设计能力与新靶点发现能力。

  在临床研究方面,公司已打造一支兼具优秀的方案设计能力、高效的执行力与监管机构沟通能力的以中美两地为核心的临床开发团队。以复发或难治性MCL为例,公司在1年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患者的招募工作,并在完成患者招募后不到1年的时间提交新药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充分验证了公司专业且高效的临床开发能力。同时,公司还建立起基于生物标志物的转化医学研究平台,有效评估临床试验数据,提高药物研发效率。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正在全球100多个临床中心开展30多项临床试验。

  2.覆盖B细胞与T细胞信号通路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在研产品有望为广大患者带来福音

  BTK作为B细胞受体信号通路中的关键激酶,对B细胞、巨噬细胞及小胶质细胞等参与自身免疫性疾病病理过程的免疫细胞的发育和功能都很重要,因此BTK抑制剂有望为MS、SLE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治疗提供新选择。自身免疫性疾病多为慢性疾病,因此新疗法必须具备良好的安全性以使患者能够长期用药。奥布替尼已在健康志愿者和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展现出良好的安全性,可适用于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的长期用药。

  MS是一种慢性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可影响大脑和脊髓,引起多种潜在症状,包括视力障碍、头痛、手臂或腿部运动障碍、感觉障碍或平衡障碍等。MS采取疾病修正治疗作为长期综合管理策略,然而已上市的疾病修正治疗选择仍然较为有限,部分疾病修正治疗可能会增加发生感染和并发症的风险。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MS全球II期临床试验的24周顶线数据已达到主要终点,支持公司的进一步研发。

  SLE是一种涉及多个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可能导致严重的器官、神经系统损伤,甚至导致死亡。SLE患者的治疗选择仍然较为有限,现有的治疗方法在相当大比例的患者中无效或耐受性差。针对SLE的IIa期临床试验于2022年3月取得积极结果,公司已启动IIb期临床试验,有望为广大SLE患者提供更安全、有效、便捷的用药选择。

  同时,公司正在开发因T细胞功能异常而引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治疗药物,包括ICP-332(TYK2-JH1抑制剂)和ICP-488(TYK2-JH2抑制剂)等,其中ICP-332已于2023年12月完成针对AD的II期临床研究;截至2024年3月28日,ICP-488针对银屑病的Ⅱ期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招募正在中国进行中。通过单药或者联合用药的方式,公司将为MS、SLE、ITP、CSU、AD、银屑病等多种自身免疫性疾病提供多元化的药物解决方案。

  3.以奥布替尼为核心的产品组合建立公司在血液瘤领域内的领导地位

  奥布替尼是一款潜在同类最佳的高选择性、共价不可逆的口服BTK抑制剂,于2020年12月获得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CLL/SLL和复发或难治性MCL,于2023年4月20日获得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MZL,已被纳入《CSCO淋巴瘤诊疗指南》推荐用于复发或难治性CLL/SLL,复发或难治性MCL,复发或难治性DLBCL及pCNSL。与其他主要已上市BTK抑制剂相比,奥布替尼拥有的独特竞争优势包括:①更精准的BTK激酶选择性,对其他非目标靶点抑制作用小,有效减少脱靶效应;②更高的生物利用度,更佳的PK/PD特性,能够实现每日一次给药并在24小时内实现~100%的BTK靶点占有率;③良好的安全性与有效性,根据相关文献报告,奥布替尼用于治疗B细胞淋巴瘤的临床试验(包括ICP-CL-00102、ICP-CL-00103及针对其他B细胞淋巴瘤的临床试验)的不良事件发生率低于其他主要已上市BTK抑制剂,尤其是未出现与奥布替尼的使用有关的任何严重房颤。除上述良好的安全性外,奥布替尼也展现出较强的疗效。

  以奥布替尼为核心疗法,加上血液瘤领域丰富的在研药物(如ICP-248、ICP-490、ICP-B02、Tafasitamab)的支持,以及未来潜在的内外部药物研发,公司目标是通过单药或联合疗法覆盖NHL、MM及白血病板块,成为中国乃至全球血液瘤领域的领导者。

  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已启动奥布替尼用于CLL/SLL一线治疗、奥布替尼用于MCL一线治疗、奥布替尼用于复发或难治性MZL治疗、奥布替尼治疗初治MCD亚型DLBCL的III期临床试验。在美国,针对复发或难治性MCL的全球注册性II期临床试验的患者招募已经完成。奥布替尼已获得FDA授予的针对复发或难治性MCL的孤儿药资格认证和突破性疗法认定。

  在联合治疗方面,公司正在积极探索奥布替尼与ICP-248(BCL-2)抑制剂联合用于一线CLL/SLL的治疗。

  4.储备丰富且具备巨大临床应用价值的实体瘤产品管线

  ICP-723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第二代泛TRK小分子抑制剂,有望治疗未使用过TRK抑制剂或已对第一代TRK抑制剂产生耐药性的NTRK基因融合阳性实体瘤患者。NTRK基因融合在所有实体瘤中的发生率为1-3%,与至少19种成人和儿童的肿瘤类型相关,包括肺癌、结直肠癌、乳腺癌、胰腺癌和黑色素瘤等。随着第一代TRK抑制剂在临床中的使用,部分患者已产生耐药性,克服耐药性已成为新一代TRK抑制剂研发的焦点。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正在中国开展I/II期临床试验,以评估ICP-723对治疗患有NTRK/ROS1基因融合的晚期实体肿瘤的成年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PK特性及初步抗肿瘤活性。针对其他儿科人群(12岁以下)的临床试验已于2024年1月入组首例儿童患者。

  公司在实体瘤治疗领域拥有较为深厚的布局,产品管线覆盖多种实体瘤治疗机制,包括靶向治疗、肿瘤免疫治疗、抗血管生成治疗等,拥有巨大的联合用药潜力。公司自主研发的ICP-192(泛FGFR抑制剂)正在进行胆管癌注册性临床试验。ICP-189(SHP2抑制剂)正在进行Ia期剂量递增研究,并已获批开展ICP-189联合伏美替尼(三代EGFR抑制剂)用于三代EGFR耐药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临床试验,截至2024年3月28日,ICP-189的IND已获FDA批准。ICP-B05(CCR8单克隆抗体)剂量递增研究的首位患者已于2023年2月给药。ICP-033(DRR1、VEGFR抑制剂)I期临床试验正在中国进行。

  5.实力强大且拥有出色往绩的管理团队共同引领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主要管理团队成员拥有美国默克(Merck&Co.)、辉瑞(PfizerInc.)、葛兰素史克(GaxoSmithKinepc)、百时美施贵宝(Bristo-MyersSquibbCompany)、强生公司(Johnson&Johnson)等大型跨国药企的资深工作经验,兼具国际创新视野与深刻的行业洞察,在创新药研发、生产和商业化等各个环节为公司注入远见卓识。自公司成立至今,公司管理团队以高效的执行力完成奥布替尼从临床试验到上市销售的跨越,同时在血液瘤、实体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领域构建起丰富的产品管线。

  6.已建立自主生产及商业化平台,加速成长为集创新药研发、生产和商业化于一体的综合性生物医药企业

  公司已在广州完成生产基地一期及二期项目建设,该基地按照中国、美国、欧盟及日本等国家的GMP标准建设,可用于生产固体分散体和多种制剂,年生产能力预计可达10亿片量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组建超过300人的商业化团队全面推广奥布替尼,已覆盖全国数百家医院。未来,随着奥布替尼市场渗透率的进一步提升以及后续产品陆续进入商业化阶段,公司将凭借扎实的生产及商业化能力,加速成长为集创新药研发、生产和商业化于一体的综合性生物医药企业。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以卓越的自主研发能力为核心驱动力的创新生物医药企业。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奥布替尼(宜诺凯)已于2020年12月获得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上市,Tafasitamab已在中国香港获批,并获批在大湾区及博鳌超级医院作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使用。13款产品分别处于I/II/III期临床试验阶段。新药研发、生产、商业化是一个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的过程,公司在药物发现、临床开发、生产、商业化等多个环节持续投入。公司在报告期内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未来一段时间,公司预计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并将持续亏损。

  公司未来仍需持续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完成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前准备等工作,预计将继续产生较大规模的研发费用。如果公司在研新药产品未能完成临床试验或未能获得监管部门批准,或未能获得市场认可及商业化,公司可能将无法盈利,可能将造成公司现金流紧张,公司未来亏损可能进一步扩大,对公司资金状况、研发投入、市场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等造成不利影响。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9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18.09%,产品销售收入6.72亿元,较去年同比增加18.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6.3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6.26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仍为负数,主要由于公司大部分产品管线仍处于新药研发阶段,尚未形成销售,研发支出金额较大,该情形符合新药研发型企业的行业特征,且报告期内产品的销售收入尚不能覆盖所有成本及费用。

  公司致力创新药的研发、生产与商业化,13个涵盖多种适应症的管线分别处于临床I/II/III期阶段,未来仍将维持相应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在研产品进行临床前研究、全球范围内的临床试验以及新药上市前准备等工作,且公司新药上市申请等注册工作、上市后的市场推广等方面亦将带来高额费用,均可能导致短期内公司亏损进一步扩大,从而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近年来,国内颁布了多项产业政策以鼓励和支持医药行业,特别是研发和生产创新药物、抗肿瘤药物企业的发展,公司主要从事创新药的研发、生产及商业化,所处行业及其技术发展趋势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度匹配。所处行业不存在产能过剩、持续衰退等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1.与新药研发有关的候选药物筛选、临床试验进度及结果、注册审批等风险

  (1)无法成功识别或筛选出新候选药物和适应症的风险

  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技术、资金和人力资源来开展研究计划,以发现新候选药物和探索在研产品的目标适应症,从而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并扩大适应症覆盖范围。新候选药物和适应症的识别或筛选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无法保证其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流程能够成功识别或筛选出具备临床价值的新候选药物或在研产品的目标适应症,且新候选药物或在研产品也可能因为毒副作用或疗效欠佳等而失去后续开发潜力。如果公司将资源和精力过多集中于上述最终可能被证明无后续开发潜力的新候选药物、适应症或其他潜在项目,可能会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2)在研产品的临床试验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的临床试验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主管部门审批、临床试验机构数量及内部审批、患者招募情况、临床试验方案的制定与执行、与外部第三方机构的合作、数据处理及统计分析、与监管机构沟通等,可能导致其进度延迟,进而无法如期取得监管批准或无法按计划将候选药物商业化。公司在临床试验过程中也可能遇到诸多不可预见事件从而推迟临床试验进度,包括临床试验所需受试者比预期更多、不可预见的安全性问题或不良反应、监管机构要求修改临床试验方案、出现不明确或不具确定性的中期结果等。上述因素所导致的临床试验进度推迟可能使公司的临床开发成本增加、在研产品晚于竞品上市等不利后果,从而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3)临床试验结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在新药研发过程中,尽管在研产品展现出良好的临床前实验数据或早期临床试验数据,但由于多种原因可能导致其在后期临床试验中出现安全性或有效性欠佳的情况。良好的临床前实验数据或早期临床试验数据无法预示后期临床试验的成功,临床试验的中期结果也无法预示最终结果。如果在研产品的临床试验结果不及预期,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取得药品注册证书,从而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4)在研产品的注册审批进度或结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创新药研发周期较长且注册流程复杂,在此过程中药品注册审评制度可能出现变化或监管机构提高相关标准,从而导致创新药注册审批的进度或结果不及预期。公司的在研产品可能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其无法取得监管批准或者审批过程出现延迟等不可控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未取得监管机构批准而未能开始或完成临床试验;②未能证明在研产品具备良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或者临床试验结果未达到批准所要求的统计显著性水平;③监管机构不认同公司对临床前实验数据或临床试验数据的解读;④注册审评政策的变动导致公司的临床前实验数据或临床试验数据不足或要求公司修订临床试验方案;⑤公司未能按照监管规定或既定的临床试验方案进行临床试验;⑥临床试验场所、研究人员或临床试验中的其他参与者偏离试验方案,未能按照规定进行试验或退出试验等。上述原因均可能导致创新药注册审批的进度或结果不及预期,从而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5)奥布替尼(宜诺凯)的确证性临床试验不能满足完全批准的相关要求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奥布替尼(宜诺凯)已获得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上市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CLL/SLL、复发或难治性MCL以及复发或难治性MZL。根据奥布替尼的《药品注册证书》,公司需要在奥布替尼上市后完成III期确证性临床试验。在完成上述确证性临床试验,公司的奥布替尼方能获得完全批准。创新药的研发受到患者入组、政策变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临床试验能否如期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无法满足国家药监局在附条件批准奥布替尼上市时提出的有关要求,则可能存在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届满后不能申请药品再注册、药品监管机构撤销附条件上市许可等情形,从而影响公司的销售与经营。

  2.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创新药的开发及商业化可能受到快速及重大的技术变革的影响。公司面临来自全球主要医药公司及生物科技公司的愈发激烈的竞争,部分竞争对手有可能开发出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显著优于已上市产品的创新药物。若上述创新药物在较短时间内获批上市,实现药品迭代,将对已上市产品或其他不具备同样竞争优势的在研产品造成重大冲击。生命科技和药物研发领域的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如果在公司在研产品的相关领域内出现重大技术突破,或在公司产品治疗领域内诞生更具竞争优势的创新药物,将会带来技术升级迭代风险,对公司现有在研产品产生重大冲击,使公司无法保持现有的竞争优势或技术壁垒,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核心技术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驱动力,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以维持技术优势并不断进行新技术与新产品的研发。尽管公司已与研发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但仍存在因保管不善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原因导致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如果核心技术被同行业竞争对手获取,则可能使竞争对手在该领域快速发展,业务规模快速提升,从而对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及公司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药物不良事件的风险

  (1)公司的产品或在研产品受到不良事件影响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及在研产品导致的不良事件可能导致公司的临床试验被暂停或终止,或导致更严格的药品说明书标签要求,或导致国家药监局、FDA或其他监管机构决定推迟或拒绝作出批准,或限制或撤回已作出的批准。如果产品获批后的后续临床试验或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不良事件的严重性或发生率较高且不可接受,公司的临床试验可能会被暂停或终止,而上述监管机构可能要求公司停止在研产品的进一步开发,或拒绝作出批准,或在批准后要求公司停止相关产品的商业化。上述情况均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实现或维持其产品或在研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并可能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2)临床试验受试者纠纷的风险

  中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申办者应当向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提供与临床试验相关的法律上、经济上的保险或者保证,并与临床试验的风险性质和风险程度相适应。但不包括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自身的过失所致的损害。申办者应当承担受试者与临床试验相关的损害或者死亡的诊疗费用,以及相应的补偿。

  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的在研产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得到充分验证,因此临床试验受试者均不可避免地面临一定程度的风险。如果因为公司在研产品的临床试验造成受试者损害,则可能导致公司被提起诉讼从而面临相关法律纠纷的风险。

  (四)经营风险

  1.公司在研产品无法获得市场认可的风险

  公司在研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受到在研产品相比其他替代疗法的竞争优势、治疗成本、市场推广效果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的在研产品在获批上市后,可能无法获得医生、患者、支付方及其他有关各方的市场认可,从而无法产生可观的销售收入。即使公司的在研产品在获批上市后获得了市场认可,较公司在研产品更具优势的新产品的问世也可能使公司的在研产品无法维持市场认可。

  2.已上市产品及在研管线面临诸多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奥布替尼(宜诺凯)已获得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上市并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并于2023年12月完成《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续约谈判,但其所处治疗市场已拥有数款已上市或处于临床研究阶段的竞品,已上市竞品的已获批适应症集中在复发或难治性MCL、复发或难治性CLL/SLL等,且伊布替尼、泽布替尼等在中国的获批上市时间和纳入医保时间均早于奥布替尼,因此奥布替尼在市场推广等方面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在MS领域,除BTK抑制剂外,全球范围内已有免疫调节剂、SIPR调节剂等创新药物获批上市或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奥布替尼未来也将面临不同靶点或作用机理的多发性硬化症治疗药物的市场竞争。

  公司相关产品在入组、未来的市场销售等方面面临激烈的竞争态势。如公司主要产品实现商业化后未能在治疗效果、成本控制、定价等方面取得预期优势,公司相关产品可能因其在市场中不具竞争力无法取得较大的市场份额,公司的业务经营可能因此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3.营销团队发展及营销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奥布替尼(宜诺凯)正在中国进行销售。公司需要持续在中国或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建立销售队伍,以商业化公司的药物。

  公司的营销团队组建时间较短,随着公司在研产品商业化进程推进,公司需要组建更加全面及综合的营销团队以进行市场学术推广、销售服务支持等市场开拓活动。如公司在营销团队成员的招募、聘用、培训等方面不达预期,或存在市场营销方面的人才流失,则将对公司的商业化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若公司上市销售的药品在定价、定位、临床使用时机或病人选择等市场策略上与临床医生或患者的实际需求存在偏离,策略制定不当或实施效果未达预期,则将对公司产品的商业化前景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4.未能有效管理经销商的风险

  2023年度,公司主要采用符合行业惯例的经销模式对产品进行销售。由于“两票制”的推广和实施,公司通常优先选择信誉良好、在各自区域内终端覆盖范围广、资金实力强、经验资历深的医药商业公司,尤其是国有大型医药流通企业,作为未来的长期合作经销商。但由于经销商分布范围广、数量较多,如果公司不能对经销商进行有效管理,导致经销商在配送维护等过程中行为失当,可能对公司的品牌声誉、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5.公司药物及候选药物上市后受到持续监管审查的风险

  公司后续获批的任何候选药物将在生产、标签、说明、包装、贮存、广告、宣传、取样、记录保存、进行上市后研究及提交安全性、有效性及其他上市后资料等方面持续受到中国及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关注。因此公司及公司的CMO的人员、厂房、设备设施等需持续符合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确保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符合GMP规范。

  公司的药物及候选药物受其监管批准所指定的用途或批准条件的限制,这些限制可能会对药物的商业潜力产生不利影响,或可能要求为监测药物或候选药物的安全性及有效性而进行昂贵的上市后测试及监测。监管机构还可能要求把风险评估减缓策略计划或类似计划作为批准候选药物的批准条件或批准后要求。此外,如果监管机构批准公司的候选药物,公司将须遵守各项监管规定,包括提交安全性及其他上市后资料及报告、进行注册、持续遵守临床试验药品生产管理规范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

  国家药监局及其他监管机构严格监管已上市药物的营销、说明、广告及其他推广。药物仅可用于其已获批准的适应症并按批准要求使用。药物仅可按其获批的适应症及根据获批标识条文所载的用途进行宣传,因此,公司如果被发现存在此类不当推广的情形,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6.国家医保目录调整的风险

  列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可由社保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因此较同类未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产品更具市场竞争力。

  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奥布替尼(宜诺凯)已成功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并于2023年12月完成《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续约谈判,Tafasitamab已在中国香港获批,并获批在大湾区及博鳌超级医院作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使用,其他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若已列入国家医保目录的产品或适应症后续被调整出国家医保目录或续约谈判时进一步限定产品价格,则可能导致相关产品的销售额不能快速增长或者出现下降,从而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7.公司可能无法及时应对医药行业监管法规或政策的变化

  医药行业关乎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因此受监管程度较高,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各部门在权限范围内制定针对医药行业的相关法规或政策。随着中国逐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并逐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医药行业的法规或政策将不断调整、完善,中国医疗卫生市场的政策环境可能面临重大变化。若公司无法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法规或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8.无法持续获取稳定的原材料、耗材及设备供应的风险

  公司为一家创新生物医药企业,其在开展研发、生产相关业务时需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和设备。如公司所需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出现价格上涨,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设备不满足公司的要求,公司未能与原材料、设备供应商建立稳定的业务关系,公司可能会出现原材料供应短缺、中断,或设备不能及时到货的情形,进而对公司业务经营及财务造成影响。

  另外,受国际贸易和汇率等因素影响,公司研发生产相关的原材料、设备价格可能会上升或者被限制出口,公司的业务经营及财务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9.CMO不能履行相关义务的相关风险

  公司与CMO合作进行部分奥布替尼(宜诺凯)的商业供应及临床前或临床阶段药物的生产,若CMO无法及时制造公司的临床前或临床用药或生产满足公司商业化所需的数量及质量的候选药物,候选药物的开发及商业化可能延迟或存在供应短缺,将会损害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

  公司已获批药物的生产商必须符合GMP的生产要求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若CMO未能遵守生产法规或生产流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存在瑕疵,公司可能会面临罚款、药物被召回或扣押、产品责任索赔、全部或部分暂停生产、禁令、刑事检控或民事责任等后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奥布替尼(宜诺凯)商业化生产大部分由公司子公司自行生产,部分委托上海合全药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并与其签署相关委托生产协议和质量协议。若上海合全药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照公司预定备产计划供货或中止与公司合作,或其与受托生产相关的资质文件到期无法及时续展,将对公司的生产和市场供货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10.公司与第三方合作的相关风险

  公司前期已与数家合作伙伴订立合作协议,且未来可能与第三方寻求新的战略合作或建立合资企业。

  公司在寻求适当的战略合作伙伴方面面临激烈竞争,可能无法成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或其他替代安排。若公司未能达成合作或没有足够的资金来进行必要的开发及商业化活动,将对公司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在履行合作协议的过程中,可能出现合作方延迟临床试验、未为临床试验提供足够的资金、药品或其他资源、未按照协议约定承担临床试验费用及其他费用、停止临床试验、放弃合作项目、对合作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存在争议等情况,公司与合作方之间可能因此产生争议或纠纷,从而导致公司对该合作研发项目的研究、开发或商业化进度发生延迟甚至终止。

  若合作方在合作过程中未能依照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条款妥善保护公司知识产权,公司产品成功实现商业化的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11.生产设施未能遵守监管规定的风险

  公司已在广州完成生产基地一期及二期项目建设,该设施按照中国、美国、欧盟及日本等国家的GMP标准建设。目前该生产基地已竣工及投产,如果后续生产所需原材料无法及时到位或上述生产设施遭遇其他意外因素,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及时或经济地为已获批药物建立规模化生产能力。

  公司的生产设施还将接受国家药监局或其他监管机构的持续定期检查,以确保其符合GMP的生产要求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如果未能遵守上述法规规定,可能导致临床或商业用途的产品供给严重延迟,从而导致临床试验终止或暂停,进而延迟、阻碍公司候选药物上市申请或药物商业化。

  12.第三方非法分销或销售假冒品的风险

  第三方可能会非法分销及销售公司药物的假冒品或不符合公司及合作方生产标准的不合格药物。使用假药或不合格药物的患者可能面临一系列危害健康的后果,公司的声誉及业务可能因此而受到损害。此外,仓库、工厂或运输途中未妥善存储的存货被盗且通过未经授权的渠道销售,可能对患者的安全、公司的声誉及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13.药品质量控制风险

  质量是药品的核心属性,药品质量直接关系使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近年来,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质量的监管更为严格。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受托方遵守GMP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其持续符合法定要求,未遵守GMP规范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受托方将受到药品监管部门的处罚,并对相关药品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严重者可能被吊销业务资质或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委托第三方完成奥布替尼(宜诺凯)的商业供应,公司可能会面临第三方生产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第三方的生产过程不符合GMP生产要求而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随着未来广州生产设施的投产,公司将通过自主生产的方式完成上述产品的供应,原材料采购、检验、加工、产品生产、检测、储存、销售等多个环节都会影响公司的产品质量。此外,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产品进一步丰富,如果因其他不确定或不可控因素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经营风险。

  14.“两票制”对公司经营的风险

  “两票制”是指药品从生产企业销往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销往医疗机构再开一次发票,系我国近期在药品流通环节上推行的重要政策,旨在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随着“两票制”的全面推行,公司主导市场推广活动并承担相应费用,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以及新产品的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将维持在较高水平。如果公司产品不能有效推广,或销售增长规模不能消化市场推广费用的增加,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5.药品价格政策调整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药价谈判、国家医保目录调整、一致性评价和带量采购等政策的相继出台,部分药品的终端招标采购价格逐渐下降,各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未来上市药品可能面临药品降价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的药品收入构成一定的潜在负面影响。

  16.突发事件可能导致的风险

  由于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开展运营,公司可能面临不可控的公共卫生危机(如传染病)、自然灾害(如地震、飓风、台风或洪水)或其他灾难(如火灾、爆炸及恐怖活动或战争),以及与政府应对该等事件的反应相关的风险。公司及其客户、供应商的业务运营可能会因任何该等事件而遭受中断。

  17.在全球开展业务的风险

  由于公司在中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营运,因此公司将面临与全球化经营有关的风险,主要包括:地缘政治形势变化或突发冲突;特定国家或地区政治及文化环境或经济状况变化;当地法律及监管规定的意外变动;部分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不足;贸易保护措施、进出口许可规定及罚款、处罚或暂停或撤销出口特权;适用当地税务制度的影响及潜在不利税务后果以及本地货币汇率出现重大不利变动等。

  (五)财务风险

  1.公司经营历史有限,难以评估当前业务并可靠地预测未来业绩的风险

  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是一家以卓越的自主研发能力为核心驱动力的创新生物医药企业。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奥布替尼(宜诺凯)已于2020年12月获得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上市,Tafasitamab已在中国香港获批,并获批在大湾区及博鳌超级医院作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使用,但产品商业化阶段仍处于起步阶段,公司从中获得的收入有限。

  作为一家经营历史有限,尤其是专注于快速发展的肿瘤、自身免疫性治疗领域的生物科技公司,公司难以评估当前业务及可靠地预测公司未来表现。公司可能会遇到无法预料的开支、困难、复杂因素、延误以及其他已知及未知因素。如果公司未能有效应对上述已知和未知的风险和困难,公司的业务将受到影响。

  2.收入增长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未来短期内销售收入的产生取决于奥布替尼等产品的市场拓展、在研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进程、新药研发项目实现对外授权商业化等多方面因素。公司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持续亏损的情形可能导致公司在资金状况等方面无法满足客户拓展和市场推广、新药研发项目寻求转让/许可权益合作伙伴等方面的需求,进而对公司未来销售收入的取得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或者使得公司存在增长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3.高新科控潜在退出安排可能对公司营运资金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北京诺诚健华与高新科控2021年7月签署的《权益安排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且履行相关程序的前提下,高新科控将于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成功之日起一年内或公司与高新科控另行协商一致的时间退出广州诺诚健华,公司和/或其下属实体应按双方认可的评估值受让高新科控持有的广州诺诚健华股权。如届时股权退出需要通过挂牌方式出让,则公司和/或其下属实体应参与出价竞拍。上述高新科控的潜在退出安排,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营运资金产生不利影响,影响金额可能超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的4.80%。

  4.高新科控对广州诺诚健华享有债转股权利

  根据北京诺诚健华与高新科控签署的《合资经营合同》,高新科控向广州诺诚健华提供93,000万元的股东贷款,当广州诺诚健华达成以下一项或多项债转股前提条件:(1)取得ICP-022的生产许可证;(2)取得ICP-093的新药证书;(3)增资且由任何一方及其任何关联方之外的第三方以不少于2亿元现金方式认购该等增资,且该等增资所适用的合资公司投后估值等于或高于120亿元;(4)合资公司的投后公允市值等于或高于120亿元,且广州诺诚健华估值达到目标水平时,北京诺诚健华应按约定向高新科控发出启动债转股的书面通知,并由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如双方确认启动债转股程序,高新科控有权将其实际提供的股东贷款及利息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向合资公司增资;如高新科控实施债转股,北京诺诚健华有权决定高新科控增资后新增持有的广州诺诚健华股权不超过7%。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债转股尚未实施,该笔借款尚未到期,公司尚未偿还该笔股东贷款的本金及利息。

  5.可转换借款公允价值变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于科创板上市前,公司将已发行的可转换借款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2023年,公司可转换借款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5,396.28万元。公司可能将因可转换借款公允价值变动产生额外损失,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6.股权激励费用对公司未来业绩可能存在不利影响

  2023年,公司因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权激励费用为人民币6,510.33万元,占期间费用总额比例为5.25%。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权激励费用将对公司未来净利润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管线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前准备。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为7.57亿元。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有13款产品分别处于I/II/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多项临床试验在中美两地推进。公司未来仍需持续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在研项目完成临床前研究、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前准备等产品管线研发业务,且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公司相关在研药品的研发支出在未取得新药上市批准之前均予以费用化,在可预见的未来将因此产生大量且不断增加的经营亏损,对公司未来业绩可能存在不利影响。

  8.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存在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定期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等,公司的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受外汇汇率波动影响,公司面临外汇风险。公司并未为防止特定货币与美元之间未来汇率的不确定影响而定期进行对冲交易。公司无法预测外汇波动的影响,且未来外汇波动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

  9.政府补助及税收优惠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023年,公司其他收益中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3,367.4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余额为28,177.98万元。政府补助的发放金额及标准由地方政府部门决定,在实际收到之前具有不确定性。地方政府可能决定减少或取消补贴。此外,地方政府可能按项目授予政府补助,若公司无法满足政府补助下发的相关条件将可能无法再享有相关补贴。公司无法保证目前享有的政府补助具有持续性,政府补助的减少或取消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1.新药研发及临床转化的难度较大

  新药研发技术含量高,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产出不确定等特点。环境和生活方式的变化使得流行疾病种类越发丰富,发病机理越发复杂。不同疾病涉及的研究领域和技术手段有所差异,且药物开发涉及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CMC、药物代谢动力学、药效学、统计学等多学科整合,对制药公司的研发能力和人才专业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外,如何将基础研究转化为患者的临床获益、做好药物研发和临床应用的有效衔接,也成为了制药公司面临的重大挑战。

  2.新临床试验患者招募及管理存在一定困难

  临床试验患者招募是药品研发的重要环节之一,药品临床试验离不开患者招募。如何发现、招募、入组和保留受试者,并保证受试者顺利完成试验是临床试验过程中最大的难题。受试者的入组效率将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临床试验的进度。患者招募延迟将导致临床试验开展成本增加或临床试验计划的进度或结果受影响,继而阻碍该等试验的完成,对推动在研产品的开发产生不利影响。

  3.规模化生产对质量管控和供应链管理要求较高

  在医药生产方面,建立符合GMP标准的生产设施所需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实现规模化生产的工艺技术要求较高。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在规模化生产基础上确保药品及时供应是新药研发企业成功商业化的首要条件。

  (七)宏观环境风险

  1.公司注册地、上市地和子公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变化的风险

  公司系一家设立于开曼群岛的公司,须遵守开曼群岛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通过境内子公司于中国境内开展经营活动,并在美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设立有子公司,须遵守中国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国家和地区可能不时发布、更新适用于公司或子公司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可能对公司或子公司产生实质影响。

  此外,公司为一家在香港联交所和上交所挂牌上市的公司,需要同时遵守两地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19年1月1日生效的《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要求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从事“相关活动”的“相关实体”应当满足有关经济实质的要求。公司目前已取得了《存续证明》并在开曼群岛聘请了注册代理机构,符合《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的简化经济实质测试。但是鉴于《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及其指引仍在进一步完善过程中,如果公司从事的业务未来不能归类为“控股业务”,则需要满足更加复杂的经济实质标准。其具体适用条件以及要求尚不明确,如果公司最终无法满足,公司可能受到开曼群岛政府机构的处罚。

  如果公司或其子公司未能完全遵守注册地及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相关政府机关以及香港联交所和上交所两地监管机构发布、更新的相关规定,则可能受到相应的处罚,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可能被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企业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属于居民企业,可能需按25%税率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4月22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82号文”),境外中资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判定其为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并实施相应的税收管理,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1)企业负责实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运作的高层管理人员及其高层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场所主要位于中国境内;(2)企业的财务决策(如借款、放款、融资、财务风险管理等)和人事决策(如任命、解聘和薪酬等)由位于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决定,或需要得到位于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批准;(3)企业的主要财产、会计账簿、公司印章、董事会和股东会议纪要档案等位于或存放于中国境内;(4)企业1/2(含1/2)以上有投票权的董事或高层管理人员经常居住于中国境内。

  尽管82号文仅适用于中国境内企业或企业集团作为主要控股投资者的境外企业,而不适用于受外国企业或个人控制的境外企业,但82号文的认定标准可能反映出国家税务总局判断“实际管理机构”以及认定境外企业的居民身份(不论其是否受中国境内企业控制)的一般性标准。公司目前并未将公司及境外子公司视为中国居民企业,但如税务主管部门将公司或境外子公司认定为境内居民企业,那么公司或境外子公司可能须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3.制药行业在全球受高度监管且监管法律法规可能变化的风险

  目前公司主要在中国开展业务,同时也寻求在全球范围的发展机会。各国家或地区对制药行业均有严格监管,包括对产品的开发及审批、审查、营销及销售等。但各国家和地区的监管体制之间存在或大或小的差异,公司在各地区开展业务时可能会承担更多的合规经营成本,且公司在取得监管机构对药品的批准及遵守适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及财务资源。

  如果公司在产品开发过程、审批过程或批准后的任何环节未能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公司则可能面临行政或司法制裁。如公司未能遵守该等监管规定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九)其他重大风险

  1.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任何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30.0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HHLR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11.84%,且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因此,公司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股东大会或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董事会现有8位董事,其中包括2名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以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存在单一股东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情形,因此,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股权相对分散,使得公司未来有可能成为被收购对象,进而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可能会给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等带来一定影响。

  2.关键人员可能流失的风险

  公司管理及技术研发团队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基础。除核心管理、技术团队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组建了超过470人的研发团队,尽管公司与各位关键人员都签署了正式的聘用协议,且制定了相关的项目管理制度、薪酬绩效制度等,以维持研发团队的稳定性,然而上述协议并不禁止公司的关键人员随时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且随着医药行业整体竞争形势的加剧,如果公司的团队建设及人才激励体制等未能实现动态调整、正向引导,未能适应行业竞争形势等,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的管理人员或其他关键员工离职,进而可能对实现公司的研究、开发、生产及实现商业化目标造成阻碍并损害公司成功实现业务目标。

  3.组织规模扩大可能导致的管理相关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奥布替尼获得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上市,公司建造了自己的生产设施并深入推进商业化,随着市场的拓展及其他候选药物的研发上市,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和员工数量均将快速增长,因此公司必须增加大量额外的管理、运营、生产、销售、市场推广、财务及其他人员。公司近期及未来的增长将对公司管理层成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如无法有效地管理公司的扩张,并根据需要招聘新员工及顾问以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规模,公司可能无法进一步成功地对公司的药物及候选药物进行研发、生产及商业化,且可能因此而无法实现公司的研发、生产及商业化目标。

  1.公司现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与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其他一般境内A股上市公司存在差异

  公司为一家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设立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现行的公司治理制度主要系基于公司注册地和境外上市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制定,与目前适用于注册在中国境内的一般境内A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模式以及上市后发生配股、非公开发行、回购或其他再融资等行为需要履行的程序相比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中国境内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及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境内代表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等内部治理制度,以使公司在包括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剩余财产分配等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上,不低于境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在某些公司治理的具体事项安排上,与一般境内A股上市公司相比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包括:公司未设立监事及监事会;公司合并、分立、收购的程序和制度;公司清算、解散的程序和制度以及上市后发生配股、非公开发行、回购或其他再融资等行为需要履行的程序等,但关于境内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总体上不低于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公司如发生配股、非公开发行、回购、或其他再融资等行为,其需履行的内外部程序与一般境内A股上市公司亦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1)内部审批流程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股份发行或者定向增发仅可在下述情形发生时进行:(i)《香港上市规则》第13.36(2)(b)条项下的一般授权;或者(ii)特别授权,上述授权均需由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以相关股东大会上亲身或者委任代表出席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简单多数通过;同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批准上述股份发行或者定向增发。

  (2)外部审批流程

  任何新增股份均需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或者豁免申请。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0.06条的规定,股份回购需要股东大会批准,以及取决于回购的形式,股份回购可能需要根据《股份回购守则》获得香港证监会的管理人员的批准。如果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导致公司股本减少,需要取得开曼群岛大法院的批准。

  2.公司A股公众股东以诉讼方式寻求权利保护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根据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做出的《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InnoCarePharmaLimited)关于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的承诺函》和《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InnoCarePharmaLimited)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的承诺函》,因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期间发生的纠纷(包括股东派生诉讼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将适用中国法律,并由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就股东派生诉讼而言,《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公司法》不适用于在开曼群岛注册设立的公司。基于上述,《公司法》第151条关于股东派生诉讼的规定是否能适用于针对开曼公司提起的股东派生诉讼亦存在不确定性,其是否能适用中国法律取决于届时行使管辖权的中国法院如何解释和适用中国法律;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35条,协议管辖的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中国法院是否行使管辖权取决于其是否认为中国法院所在地与该等股东派生诉讼存在实际联系,如果中国法院认为中国法院所在地与股东派生诉讼没有任何实际联系,则即使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关承诺,仍然存在中国法院不对该等股东派生诉讼行使管辖权的风险。

  此外,虽然A股公众股东可以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执行公司的境内资产,但是公司注册于开曼群岛,在开曼群岛大法院的管辖范围内,如A股公众股东向开曼群岛大法院起诉公司寻求保护自己的权利,鉴于中国目前与开曼群岛并无双边司法互助的协议或安排,且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尚无开曼群岛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获得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公开案例。开曼群岛大法院判决能否在中国获得承认与执行,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同时,A股公众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统一登记、存管在中国境内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如某一A股公众股东拟依据开曼群岛法律向公司提起证券诉讼或其他民事诉讼,该名A股公众股东须按中国境内相关业务规定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登记记录,该等程序和限制可能导致境内投资者需承担额外的跨境行使权利或者维护权利的成本和负担。

  3.公司A股公众股东权利保护相关风险

  (1)A股股东持股比例较低,A股股东利益可能无法通过股东议事机制得到有效保护的风险

  公司股票为每股面值0.000002美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人民币股份股数为264,648,217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5%。公司不设置分类表决机制,持有公司已发行且在境外上市流通之股份的股东与持有境内发行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A股股东”)依据公司上市后适用的相关章程文件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行使股东表决权。

  公司涉及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方面的部分事项将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与目前适用于一般境内A股上市公司的规则相比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已基于红筹企业投资者保护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并制定了配套议事规则等具体制度,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该等公司治理制度在股东大会召集、提案、表决、董事提名等事项上对股东持股比例存在如下要求:

  ①股东大会召集

  公司的股东周年大会须在有关地区或董事会决定的地区举行,并须在董事会指定的时间及地点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可由董事会在其认为合适的时候要求召开,亦可由一名或多名股东要求召开,该等股东于提出要求当日须持有公司不少于十分之一的实缴股本并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上述要求须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或秘书提出,借以要求董事会就处理有关要求所指明的任何事务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该等股东特别大会须在相关书面要求提交至董事会后的2个月内召开。如董事会在相关书面要求提交之日起21日内未安排召开会议,则请求人(指提议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股东)可以用相同方式自行召开会议,且请求人因董事会未安排召开会议而承担的所有合理费用,须由公司予以偿还。

  ②股东大会提案

  除以下事务外,公司不得在任何股东大会处理任何其他事务:1)董事会(或任何获正式授权的委员会)或按其指示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或其任何增补)中所列明的事务;2)股东以其他方式适当提交股东大会处理的事务,该等股东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发出通知,并且该股东在发出通知之日以及审议其提议事项的有关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均应为记录在册的公司股东,且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

  ③股东大会表决

  两名亲自(如股东为法团,则由其正式授权代表或由结算所委任的两名人士出席)或由代表出席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即为股东大会的法定人数。

  在任何股东大会上交由会议表决的决议案,须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除非股东大会主席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准许股东以举手方式对纯粹有关程序或行政事宜之决议案进行表决。在任何股东大会上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时,每名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的股东每持有一股股份则拥有一票表决权;以及以举手方式表决时,每名亲身出席的股东(如股东为法团,则由其正式授权代表出席)或委任代表出席的股东各拥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案和特别决议案。普通决议案需经亲自或委派代表或由其正式授权代表(如股东为法团公司)出席的有表决权股东以简单多数票表决通过;特别决议案需经亲自或委派代表或由其正式授权代表(如股东为法团公司)出席的有表决权股东以不少于四分之三(3/4)的多数票表决通过。

  ④董事提名

  公司的董事由董事会或由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提名。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名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名新的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基于上述,公司关于境内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总体上不低于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且A股股东将依据《公司章程》在股东大会召集、股东大会提案、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名公司董事等方面与公司的境外股东享有同等的权利。但A股股东的持股比例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5%,受整体持股比例所限,A股股东难以对公司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A股股东利益可能无法通过股东议事机制得到有效保护。

  (2)A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风险

  公司若仅在境外发行股份,A股股东持股比例可能会不断被稀释,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可通过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发行新增股份,鉴于公司A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比例约15%,受限于A股全体股东整体持股比例,A股股东可能无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其持股比例因公司境外发行股份而不断被稀释的情形发生,A股股东持股比例存在被动稀释的风险。

  4.公司注册地、上市地和子公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变化的风险

  公司系一家设立于开曼群岛的公司,须遵守开曼群岛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通过境内子公司于中国境内开展经营活动,并在美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设立有子公司,须遵守中国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国家和地区可能不时发布、更新适用于公司或子公司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可能对公司或子公司产生实质影响。

  此外,公司为一家在香港联交所和上交所挂牌上市的公司,需要同时遵守两地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19年1月1日生效的《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要求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从事“相关活动”的“相关实体”应当满足有关经济实质的要求。公司目前已取得了《存续证明》并在开曼群岛聘请了注册代理机构,符合《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的简化经济实质测试。但是鉴于《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及其指引仍在进一步完善过程中,如果公司从事的业务未来不能归类为“控股业务”,则需要满足更加复杂的经济实质标准。其具体适用条件以及要求尚不明确,如果公司最终无法满足,公司可能受到开曼群岛政府机构的处罚。

  如果公司或其子公司未能完全遵守注册地及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相关政府机关以及香港联交所和上交所两地监管机构发布、更新的相关规定,则可能受到相应的处罚,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5.经营资质申请及续期的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府监管规定,公司及与公司合作的第三方可能需要向有关部门取得并持有多项批准、牌照、许可及证书以开展业务。公司及公司合作的第三方也可能接受监管机构的定期审查或考核,如果未通过此类检查或考核可能会导致相关批准、牌照、许可及证书的撤销或无法续期。此外,批准、牌照、许可及证书的申请或续期所适用的标准可能会不时改变,公司无法保证公司或前述第三方能符合可能实施的新标准以取得必需的批准、牌照、许可及证书或完成续期。许多有关的批准、牌照、许可及证书对公司的业务经营而言都十分重要,而如公司或前述第三方未能维持重要的批准、牌照、许可及证书或完成续期,则可能会严重损害公司开展业务的能力。此外,如果由于法律法规的变动要求公司或前述第三方经营业务需要取得原本无须取得的任何额外批准、牌照、许可或证书,公司无法保证公司或前述第三方将成功取得有关批准、牌照、许可或证书。上述事项均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与禁止回扣、欺诈及滥用及隐私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关的合规风险

  医疗服务提供者、医生及其他人士对公司获批产品的推荐及处方起主要作用。如公司获得监管机构对候选药物的批准并开始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商业化该等药物,公司的经营可能受相应国家和地区的禁止回扣、反欺诈及滥用及隐私保护相关法律的限制。

  公司无法完全控制员工、经销商及第三方推广商与医院、医疗机构及医生的联系,他们可能为增加公司产品的销量而采取可能违反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禁止回扣、反欺诈及滥用及隐私保护的法律规定。如果公司的员工、经销商及第三方推广商有贿赂或其他不当行为,以致违反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反贿赂法律,公司的声誉可能受损。此外,公司可能要为公司的员工、经销商及第三方推广商的行为负责,从而遭受监管机构调查及处罚。

  7.环境、健康及安全相关合规风险

  公司与包括CRO、CMO在内的第三方均须遵守众多环境、健康及安全法律法规,包括适用于实验室程序及操作、使用、存储、处理,以及有害材料及废弃物处置的法律法规,该等法规对公司的运行提出了较高要求。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未发生与环境、健康、安全有关的重大事故。但如果未来相关国家或地区颁发新的与环境、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相关监管要求,这将可能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相关支出。此外,公司也不排除会因设备或工艺不完善、物品保管、操作不当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发生与环境、健康、安全有关的重大事故,以上均可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8.数据合规相关风险

  全球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保护、共享、传递及其他处理方式的监管架构正在迅速发展,且在可预见的未来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业务经营所在地的监管机构已经实施并正考虑进一步出台多项有关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如公司未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导致声誉受损,或被政府实体、个人或其他人士提起诉讼或采取行动。该等诉讼或行动可能使公司受到重大民事或刑事处罚并遭受负面影响,导致推迟、停止转移或没收若干个人信息,从而导致正在进行中的医学试验被暂停或新试验被禁止、公司业务运作方式被要求改变,进而增加公司的成本,严重损害公司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此外,公司与客户、供货商、制药合作伙伴及其他第三方的关系可能受公司所面临的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以及适用法律施加的数据保护义务的负面影响。另外,包括健康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的数据泄露或违规,可能导致重大管理资源、法律及财务风险以及声誉受损,进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9.产品责任相关风险

  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但由于公司产品上市以及公司候选药物在中国境内外的未来商业化,公司仍然面临固有的产品责任风险。如果公司的药物或候选药物在临床试验、生产、营销或销售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均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市场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10.投资者从控股型公司获取现金分红回报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主要经营实体位于中国境内,境内子公司向公司分红受限于中国法律、法规关于公司分红及外汇监管的相关限制。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公司的境内子公司仅可从其各自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法律法规确定的累积未分配利润中支付股息;公司的境内子公司每年均需提取一部分净利润作为法定公积金,直至法定公积金总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境内子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方可向股东分配。

  在境内子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存在可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公司从境内子公司获得股利分配可能受到中国外汇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的限制,从而导致该等境内子公司无法向公司分配股利。

  此外,公司注册在开曼群岛,因注册地政策变动、境内外外汇管制措施以及履行相关的换汇、结算、审核等程序,可能导致境内A股公众股东取得公司分红派息的时间较境外股东有所延迟;如在延迟期间发生汇率波动,可能导致境内公众股东实际取得的分红派息与境外股东存在一定差异,进而对境内股东的权益造成相应影响的风险。

  知识产权风险

  1.公司的知识产权可能无法得到充分保护或被侵害而不足以为公司的候选药物及药物提供全面的专利保护的风险

  公司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通过获取、维护及实施公司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来保护公司的专有技术、候选药物及药物不受竞争的能力。公司通过在中国、美国、欧盟、日本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交专利申请以寻求保护公司认为具有商业重要性的药物、候选药物及技术。目前公司仍有部分知识产权已提交专利申请但仍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如相关专利未能获得授权,或获得授权后被宣告无效,可能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如公司未能就在研产品取得及维持专利保护,或若所取得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够广泛,第三方可能通过不侵权的方式开发与公司相似或相同的产品及技术并直接与公司竞争,从而对公司产品成功实现商业化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专利的授予对其创新性、范围、有效性或可执行性存在不确定性,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专利的保护程度和范围有所不同,公司提交专利申请的国家的专利法或其解释变更可能会缩小专利保护的范围;此外,如某些国家对部分药品实施强制许可或部分强制许可等,专利拥有人可能被强制将专利授权予第三方,如果公司被强制向第三方授出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任何专利的授权,公司的竞争地位可能受损,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也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因此,公司可能无法确定公司的技术、药物或候选药物是否能够获得有效的及可实施的专利保护或持续保护。同时,竞争对手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亦可能通过以非侵权方式开发类似或替代技术或产品以规避公司的专利。

  此外,如果公司主要产品的专利权到期或失去市场独占权,可能会有仿制药进入市场,从而影响公司产品和技术的商业化潜力和盈利能力。

  2.违反第三方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协议的风险

  公司已与第三方订立、且未来可能继续与第三方订立协议以取得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权利,包括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公司可能在该等协议下承担尽职、开发或商业化时间表以及按里程碑付款、授权费、保险及其他义务。如公司未能履行现有或未来的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协议下的义务,交易对方可能有权终止该等协议,在此情况下,公司可能无法开发、制造或推广该等协议下所涵盖的任何药物或候选药物,或公司可能面临该等协议下的经济损失或其他违约金的索赔。如发生上述情形可能会降低该等产品及公司业务的价值。

  此外,公司未来可能面临因上述知识产权协议产生的纠纷,包括:根据授权协议授予的权利范围及其他与解释相关的问题;公司在授权协议下的尽职义务及符合尽职义务的行为;由公司的授权方、合作伙伴及共同创造或使用知识产权所产生的发明及专有技术的发明权及所有权;及专利技术的发明优先权等。

  3.潜在被指控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从而阻止或延迟公司药物或候选药物的开发或商业化的风险

  公司作为一家以自主研发能力为核心驱动力的创新生物医药企业,一直积极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对公司主要产品涉及的相关技术进行保护,但由于专利申请及专利公开之间间隔时间较长,因此可能存在公司目前并不知悉的在先专利申请,造成潜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风险。若发生第三方对公司提起知识产权侵权索赔、申诉等,可能对公司药物研发、生产、销售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可能会对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研发结果未达预期或研发失败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新药研发项目、药物研发平台升级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生物医药行业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的特点,新药上市需要历经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药品注册等诸多较为复杂的阶段,每一阶段都有可能失败。在药物临床试验研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面临着技术开发的不确定性、临床试验、政策环境、监管审批等诸多主客观条件的影响,皆有可能对项目按时推进、候选药品成功获批上市、项目实现预期效果等产生障碍。一旦募集资金使用不能实现预期,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能力不善可能导致募投项目未如期实施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向多项候选药物的研发,为确保多条线候选研发项目的有序推进以及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公司需制定合理的研发规划、妥善组织人员有条理推进研发进程并对研发过程实施严格及有效管理。如公司在研发过程中组织和管理能力不足,候选药物研发项目可能无法如期实施或实现预期收益,募投资金投资回报将受到不利影响。

  3.新增研发费用等对公司经营业绩将存在负面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药研发项目和药物研发平台升级项目实现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的研发费用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未来的盈利水平,对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形成一定负面影响。

  1.公司的股票的交易价格波动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的风险

  公司已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其已发行的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因各种因素而发生大幅波动。除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包括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股票供求关系、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及政治、经济、金融政策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诸多因素公司难以控制。香港联交所及上交所具有不同的交易时间、交易特征(包括交易量及流动性)、交易规则及投资者基础,公司股票的历史价格可能并不预示公司证券的未来表现。

  此外,同时在两地或多地上市且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其他公司的市场价格的表现及波动亦可能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及交易量的波动。

  2.本公司履行承诺相关的风险

  公司就稳定股价、利润分配政策等事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承诺。其中,稳定股价承诺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向公众股东回购股票。鉴于公司为一家注册在开曼群岛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红筹企业,在执行股票回购等稳定股价措施时可能涉及资金跨境流动,因此须遵守中国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任何现有和未来的换汇限制均有可能限制公司通过回购等方式稳定股价的能力。

  3.公司无法保证未来几年内实现盈利,公司上市后亦可能面临退市风险

  公司未来几年将存在持续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将持续处于较高水平,在可预见的未来或将产生经营亏损,上市后未盈利状态可能持续存在且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如果公司上市后触发《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2.4.2条的财务状况指标,可能导致公司触发退市条件。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直接终止上市,不再适用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程序。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奥布替尼收入为6.71亿元,较上年同比上升18.52%;公司营业总收入为7.39亿元,较上年同比上涨18.09%;净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2.48亿元,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和利息收入上涨、销售费用减少、汇兑损失减少并抵消了研发费用的增长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7.5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5亿元。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

  2024年,公司将继续秉持“科学驱动创新,患者所需为本”的理念,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管线内产品的临床及商业化进程,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全球研发能力,商业化体系建设,提升生产能力,推动诺诚健华1.0向2.0新篇章的转变。为实现公司成为全球生物制药领导者并为全球患者开发和提供创新疗法的愿景,公司将专注于以下几个方面:(1)继续挖掘奥布替尼用于治疗多种B细胞淋巴瘤的临床价值,拓展国内和海外市场,并将探索奥布替尼以及Tafasitamab作为血液瘤基石用药的临床潜力,巩固公司在血液瘤领域内的优势地位;(2)继续推进奥布替尼、ICP-332等产品用于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临床试验,并进一步打造覆盖B细胞和T细胞信号通路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产品组合;(3)继续加深在实体瘤治疗领域的产品布局,快速推进肿瘤免疫联合用药及新疗法的开发;(4)通过内部研发和商务拓展进一步构建储备丰富的产品管线;(5)通过内部扩展与外部合作建设大分子生物药研发能力,形成小分子药物与生物药共同发展的研发模式,为肿瘤和自身免疫性疾病提供更加多元化的药物治疗选择。

  (三)经营计划

  1.推进在研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临床研究,拓宽适应症范围及商业化进程

  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奥布替尼(宜诺凯)已获得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上市,并已在新加坡获批用于复发难治MCL,第二款商业化产品Tafasitamab已在中国香港获批,并获批在大湾区及博鳌超级医院作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使用,13款产品分别处于I/II/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公司将继续以中美两地为主的全球市场快速推进在研产品的临床试验与注册申报工作,以实现产品管线中的候选药物早日造福全球患者。

  2.建立广泛的国内外合作关系,继续加强国际化进程

  公司拥有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管线内产品多为自主研发,具有全球权利。同时公司临床及商业化团队具有极强的执行力,可有效兼顾效率及成本。公司将继续在全球范围内寻求战略合作机会,寻求与公司的现有资产及平台相辅相成的对外授权的机会,以扩大公司资产的商业价值,造福全球患者的同时,加强公司的国际化品牌建立。公司亦会积极探索其他与公司在研产品有协同效应的外部资产及技术平台的引进,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3.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管理体系建设

  随着公司未来主要产品获批上市或试验进展推进、产品管线陆续丰富,公司经营规模将持续扩大,对于公司管理团队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加强董事会等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与执行,确保公司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管理团队将致力于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建立更加有效的运行、管理与控制体制,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计划的实施能够稳步有序进行,以保障股东利益、提升企业价值、优化业务策略和政策以及提升治理透明度和问责性。

  4.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将牢固确立“人才为本”的发展理念,立足未来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培养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为重点,有计划地吸纳各类专业人才进入公司,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储备力量。制定薪股结合的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和奖励机制,搭建透明公平的晋升体系,设计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同时,公司将强化培训体系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培训制度的同时,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实施科学的培训计划,采用内部交流课程、外聘专家授课及先进企业考察等多种培训方式提高员工技能及整体素质。

  5.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

  未来公司将根据发展阶段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借助资本市场,综合运用融资手段,以满足公司新药研发、业务拓展、管理提升等方面的需要,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供可靠资金支持,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按计划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同时加快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尽快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诺诚健华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