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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原标题:普源精电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普源精电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行业发展情况

电子测量仪器以电子电路技术为基础,融合芯片技术、信号处理技术、电子测量技术、机械结构技术、仪器仪表技术、实验室认证技术、智能制造技术等组成单机或自动测试系统,通用电子测量仪器主要包括示波器、射频类仪器、波形发生器、电源及电子负载、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等。

公司所处电子测量仪器行业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属于国家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的产业,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相关要求。公司拥有与主营业务产品相关的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突出,国内行业地位突出,主要产品具备较高的市场认可度,主要产品核心性能指标已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属于科技创新企业。公司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破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已发展成为国内技术领先的通用电子测试测量仪器企业之一。

依据国家标准《科技平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分类与代码》(GB/T32847-2016),公司产品中的数字示波器、波形发生器、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属于“14电子、电气与通信科学仪器设备”中的“1401电子电磁测量仪器”;射频类仪器属于“14电子、电气与通信科学仪器设备”中的“1402射频和微波测试仪器”,因此公司产品中的数字示波器、射频类仪器、波形发生器和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均属于“电子、电气与通信科学仪器设备”。

公司的主要产品在时域和频域测试测量应用方向上实现多元化行业覆盖,为通信、新能源、半导体、消费电子、工业电子、交通与能源、教育与科研以及系统集成等各行业提供科学研究、产品研发与生产制造的测试测量保障,对国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成重要支撑作用。公司主要产品属于科学仪器设备,符合国家对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制造等国家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的支持方向。公司持续巩固核心竞争力,满足国家对中高端科学仪器研发制造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重大需求。因此,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及所处行业符合国家战略,对国民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受益于全球经济的增长、工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全球电子测量仪器市场规模保持持续上升的增长势态。近年来,自动化制造、智能实验室、新能源汽车、消费类电子等终端垂直行业的快速增长,有效地推动了电子测量仪器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以数字/模拟转换环节为基础的数字式测试测量仪器仪表得到快速发展,伴随着计算机、通讯、软件和新材料、新技术等的快速发展与成熟,使测试测量仪器仪表走向智能化、网络化。

根据Frost&Sullivan《全球和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独立市场研究报告》,全球电子测量仪器的市场规模由2015年的658.69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19年的894.69亿元人民币,年均复合增长率7.96%。随着5G的商用化、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的上升、信息通信和工业生产的发展,全球电子测量设备的需求将持续增长。预计全球电子测量仪器行业市场规模将在2025年达到1,124.76亿元人民币。

从区域来看,北美、欧洲等发达地区具有良好的上下游产业基础,通用电子测量仪器产业起步时间早,市场需求以产品升级换代为主,市场规模大,需求稳定。亚太地区由于中国、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电子产业的迅速发展,已发展成为全球最重要的电子产品制造中心,对通用电子测量仪器的需求潜力大,产品普及需求与升级换代需求并存,同时中国、日本、印度等国家正采取措施推动新兴产业包括5G、新能源、消费电子等产业建立和发展,通用电子测量仪器的市场需求呈现较快增长的趋势。

源于经济的发展,我国各个产业正进行转型升级与技术创新,尤其是在5G、半导体、人工智能、新能源、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等关键领域正不断取得突破,而这些领域的研究、开发、技术升级的基本手段都基于电子测量技术。前述新产业(300832)从原材料选定、生产过程监控到产品测试、设备运营都需要电子测量仪器辅助完成。同时,电子信息产业振兴规划等政策方针也将进一步扩大市场需求,为电子测量仪器提供新的广阔市场。

受益于政策的大力支持和下游新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电子测量仪器市场在近几年高速增长,电子测量仪器中国市场占全球市场的比重约三分之一,是全球竞争中最为重要的市场之一。根据Frost&Sullivan《全球和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独立市场研究报告》,中国电子测量仪器的市场规模自2015年至2019年间以15.09%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从171.54亿元增长至300.93亿元;预计中国电子测量仪器的市场规模将在2025年达到422.88亿元。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1)营业收入分析: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67,053.77万元,较2022年同比增长6.34%。

影响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因素分析如下:

1、自研核心技术平台

搭载公司自研核心技术平台数字示波器产品的销售占整体示波器销售比例为76.03%,同比提升5.64个百分点,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起到重要拉动作用。

2、旗舰数字示波器

报告期内,公司高端(带宽≥2GHz)和高分辨率(垂直分辨率≥12bit)数字示波器占整体数字示波器销售金额比例已经达到54.29%,保持稳定增长趋势。

3、射频类仪器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射频类仪器的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4.41%。

4、DHO系列数字示波器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DHO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同比提升193.79%。

(2)净利润分析

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95.31万元,较2022年同比增长16.72%。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994.92万元,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98.08万元,同比提升27.60%。公司毛利率达到56.45%,同比增长4.06个百分点,公司毛利率水平持续改善;其中数字示波器产品的毛利率为58.26%,同比提升3.31个百分点,高端及自研核心技术平台产品对数字示波器的毛利率拉动显著。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1.30%,保持科技创新稳健投入。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普源精电是一家全球性的电子测量仪器公司,专注于通用电子测量的前沿技术开发与突破,以“成就科技探索,助您无限可能”为使命。公司始终坚持原始技术创新,自主研发关键核心技术,通过“RIGOL”品牌赋能全球超过90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的测试测量应用,在数字示波器、射频类仪器、波形发生器、电源及电子负载、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等通用电子测量仪器产品方面持续创新,并提供芯片级、模块级和系统级多层次解决方案,助力通信、新能源、半导体、教育科研及系统集成等广泛客户解决测试测量复杂挑战,实现科技探索的无限可能。

公司总部位于中国苏州,先后在北京、上海和西安建立研发中心,并在美国波特兰、德国慕尼黑、日本东京和新加坡、韩国、马来西亚建立海外子公司,围绕客户科技创新需求在印度、巴西、越南等地建立了国际营销代表处,实现全球化品牌营销,并通过本地化市场、技术、服务的部署为全球超过100,000个客户创造价值。

公司拥有一批长期从事电子测量事业的资深团队,研发技术人员占比约为35%,形成持续迭代的卓越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研发的核心知识产权,持续形成和强化在高端测试测量领域的技术壁垒。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有授权专利461项,其中发明专利397项,公司曾于2019-2022年连续三届荣登中国专利500强榜单,并同时获评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荣获包括“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二等奖”、“苏州市科技进步奖”、“R&D100Awards”、“苏州市质量奖”、“全球电子成就奖”、“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金奖”等在内的60余个奖项,获得国际总线LXI联盟会员、CNAS认证实验室等多项资质。公司参与1项国家标准、主导3项行业通用规范的起草及制定,并承担包括“国家火炬计划”等10项国家及省部级项目。

公司发展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超越测量(Beyond Measure)”阶段(1998年至2005年),在这个阶段公司完成了在数字示波器领域的初步积累,先后推出了中国首款商业化数字示波器DS3000系列、中国首款达到国际同类先进水平的数字示波器DS5000系列。第二阶段是“唯有创新(Innovation or nothing)”阶段(2006年至2013年)。在这个阶段公司陆续完善丰富了产品线,先后推出中国首款六位半数字万用表、业界首款混合信号发生器、中国首款1GHz数字示波器,并于2009年全面进入微波射频仪器领域,同时在这个期间,公司也先后开设北美、欧洲等海外子公司,初步完成了全球化布局。第三阶段是“无限可能(Possibilities and More)”阶段(2014年至今)。公司推出“凤凰座”自研核心技术平台,先后推出首款2GHz数字示波器、首款5GHz带宽数字示波器、首款5GHz任意波形发生器、首款13GHz带宽数字示波器,完成了高端产品的全面突破。公司将总部设立在苏州,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同时升级了北京研发中心,西安研发中心投入运营,揭开了全新的发展篇章。

2023年9月17日,公司发布了DS80000系列高带宽实时数字示波器,通过自研核心技术平台,首次实现国产数字示波器产品带宽达到13GHz,具备国内行业技术领先优势和核心技术壁垒。同时,2023年以来,公司陆续推出“便携家族系列产品”,如DHO800/900系列数字示波器、DG900Pro/800Pro系列函数/波形信号发生器、DM858系列五位半台式万用表,再次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矩阵,全面助力国产替代。

公司重视社会责任,持续深化践行。通过参与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高校电子信息类专业课程实验教学案例设计竞赛及设立“普源英才奖学金”等方式,公司协助提升高等院校电子信息类专业建设水平,助力高校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

公司将“智勇双全,价值观匹配”的人才视为发展的根本,围绕“成就客户、不断创新、阳光奋斗、自知自律”核心价值观,为“成为测试测量行业卓越的国际品牌”的愿景和员工共同成长,为提升中国测试测量行业的国际地位而奋斗。

公司主要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1.数字示波器

数字示波器是一种用途广泛、易于使用且功能强大的电子测量仪器,属于信号分析类仪器的一种,用于观测、分析和记录各种电信号的变化。该产品通过把被测电压随时间的变化关系转换为可视的波形图像,提供直观的研究各种电信号变化的方式。数字示波器通过模数转换器把被测电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再以数字信号处理的方式将信号随时间的变化波形绘制在显示设备上。

公司是目前全球第五家通过自研技术实现高端数字示波器和高分辨率数字示波器的电子测量仪器厂商,数字示波器产品在销售金额和技术实力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数字示波器的“仙女座”技术平台、“凤凰座”技术平台、“半人马座”技术平台在模拟带宽、实时采样率、垂直分辨率、波形捕获率、存储深度等示波器核心技术指标都实现了显著的国内领先优势,并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2.射频类仪器

射频类仪器泛指对射频信号进行模拟、测量、分析的仪器,从频域、调制域、时域、阻抗域等对射频信号进行测量和分析,射频/微波信号发生器、频谱/信号分析仪、矢量网络分析仪是其中应用最广泛的仪器类型,根据应用需求在其基础上不断衍生出更多类型,如综测仪、噪声测试仪、功率计等。公司的射频类仪器主要包括射频/微波信号发生器、频谱/信号分析仪及其相关选附件产品等。

公司自2009年在国内率先发布全数字中频技术的频谱分析仪以来,在经济型微波射频仪器市场积累了充分的客户基础和优良的品牌认知。在射频类仪器方面,公司的UltraReal技术平台在国内率先实现了高速实时测量,在设置带宽内无缝捕获瞬态信号,并以余辉、光谱图、PvT图等形式呈现测量结果,具备频谱分析、信号分析和矢量网络分析等综合功能。

3.波形发生器

波形发生器是一种能产生各种频率、波形和幅度电信号的设备。在测试各类电子系统的振幅特性、频率特性、传输特性及其他电参数时,波形发生器常被用作提供测试信号的激励源。公司提供的波形发生器包括函数/任意波形发生器、任意波形发生器等系列产品。公司的SiFi技术平台实现了目前国产最高性能的5GHz任意波形发生器(AWG)发布,在最高输出频率、采样率、分辨率和无杂散动态范围等指标上都具备了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4.电源及电子负载

电源及电子负载主要用于给测试对象供电或者吸收测试对象产生的电能,并对测试回路的电能进行测量分析。电源及电子负载主要包括用于供电的可编程电源和用于吸收电能的电子负载两大类。其中可编程电源又分为高精度型和大功率型两大类。

公司提供的电源及电子负载主要为高精度型可编程直流电源及直流电子负载。目前公司的高精度型可编程直流电源编程精度0.03%+8mV,回读分辨率0.1mV/0.1mA(小电流:1μA),可满足半导体芯片测试、电子设备研发和精密制造需求;大功率型可编程直流电源相关产品功率涵盖750W-15kW范围,可以并联扩展至1.5MW,可以满足光伏和新能源汽车等应用要求。公司的直流电子负载编程精度0.1%+0.1%FS,分辨率0.1mV/0.1mA,提供CC/CV/CP/CR/连续/脉冲/翻转等多种静态模式及动态模式,配置多种远程通信接口,能满足多样化的测试需求,为设计和测试提供多种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系统集成和燃料电池等行业

5.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

万用表是一种多用途电子测量仪器,主要用于准确测量电压、电流等基本电学量以及电路故障诊断等,通常包括安培计、电压表、欧姆计等。数据采集器是一种具有现场实时数据采集、处理功能的自动化设备,具备实时采集、自动存储、即时显示、即时反馈、自动处理、自动传输功能,为现场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实时性、可用性提供了保证。

公司目前的数据采集/开关系统支持320通道、6位半精度的数据采集,可用于研发阶段的产品性能测试及生产过程中的自动化测试,针对多测试点和多种信号测量应用。模块化设计的采集开关系统将精密的测量功能与灵活的信号连接功能结合,可提供丰富的测试测量解决方案。公司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产品性能优异、质量可靠,可广泛应用于通信行业、教育与科研、工业生产、系统集成等领域。

6.探头及其他

以数字示波器探头为主的选附件是电子测量仪器测试方案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包括无源探头、有源探头、电流探头、高压差分探头、逻辑探头等分类。数字示波器可以通过匹配不同类型的探头,完成复杂多样信号的观测,进一步拓展相关应用领域。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中心以“建立精英团队、突破核心技术、打造极致产品、成就美好生活”为使命,以“成为测试测量技术发展的推动者”为愿景,通过对于集成电路设计能力、复合材料工艺能力、高端先进制造能力的整合,已经形成了集硬件、算法、软件为核心的技术创新和封装测试、薄膜工艺等相关外延技术相结合的综合研发实力。

公司研发主要围绕“技术+市场”双轮驱动战略展开,一方面强化公司在硬件、算法及软件的底层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公司紧密围绕客户需求,聚焦通信、半导体、新能源三个核心赛道,为客户提供芯片级、模块级和系统级解决方案。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的模式进行研发活动,并高度重视核心技术的研发积累。公司研发部门主要由技术研究中心和产品研发中心组成,各部门依据公司经营战略规划和产品开发策略进行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

公司采用集成产品开发流程(IPD),管理科学规范,流程示意如下所示:为使研发过程更加规范和有效,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形成了覆盖全面的执行体系规范。项目从概念阶段、计划阶段、开发阶段、验证阶段和发布阶段都有监督评审,并且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对关键的技术节点设置了6个技术评审点,通过技术评审可以尽早发现阶段性交付中存在的问题、风险,并形成对策和操作建议,确保产品的整个研发过程都得以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决策评审是公司管理产品投资的重要手段。在决策评审流程中包括了4个主要的决策评审点:概念决策评审点、风险备料决策评审点、计划决策评审点、可获得性决策评审点。决策评审点使得产品开发管理团队为产品开发团队提供了一致的方向,同时也设置了监控项目进展的关键节点及边界范围,确保产品开发团队获得产品研发项目成功所必需的资源。

公司技术及产品开发严格遵循市场与技术相匹配的基本原则,在技术开发早期即联合开发团队与市场团队评估市场需求,了解目标用户的行为及其偏好;在技术产品化后,市场团队继续保持与用户的紧密沟通,以便开发团队不断改进相关技术及产品,以实现面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快速迭代。电子测量仪器市场受到下游产业发展及投资的深刻影响,随着5G、AI、物联网、卫星通信、自动驾驶、VR/AR、新能源等新一轮技术革命逐渐走向产业化,以数据中心建设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为代表的通信市场、以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为代表的半导体市场及以电池技术和充电桩为代表的新能源市场将成为公司下一轮发展的前沿赛道。公司将通过进一步聚焦客户应用,加强高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部署,形成从技术到产品、从时域到频域的全方位解决能力,为客户解决测试挑战和创造核心价值。

公司通过自研底层技术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比如在数字示波器方面,公司率先在国内实现2GHz、5GHz高带宽数字示波器突破;首次实现自研数字示波器产品硬件垂直分辨率指标达到12bit,具备国内行业技术领先优势和成本竞争优势。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公司通过“五年知识产权战略”,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管理等方向制定了具体的战略规划,努力将知识产权成为公司国际竞争力和知识资本的助推器。公司已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授权专利及专利申请分布于中国、美国、欧洲、日本等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并且在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版权等权利获得上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在公司IPD产品系统开发流程中嵌入知识产权工程师角色,使得在产品概念设计阶段知识产权工程师参与其中,确保产品全链条中都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专利申请前进行“专利开示”制度,显著提高了公司专利申请的质量。

公司北京研发总部位于中关村集成电路产业园(ICPark)、苏州研发中心位于苏州高新区科技城,上海研发中心位于上海临港(600848)自贸区,西安研发中心位于西安高新区集成电路创新中心(西安电子谷核心区)。通过多地化研发中心布局,将增强公司对于行业内优秀人才和毕业生的吸引力。公司研发人才培养坚持以“校招为主、社招为辅”的理念,利用自有培养体系对优秀研发人才进行培养,目前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研发梯队,为公司研发工作可持续创造不竭动力。

2.采购及生产模式

公司供应链的使命是“建立高质量、低成本、柔性化的全球供应链体系,持续精益提升,为客户交付最满意的产品”。供应链以客户为中心,通过信息流、生产流、物流的控制,完成从采购原材料、生产产品、包装成品,到最终客户交付。

公司的采购模式主要为“MRP(物料需求计划)采购+JIT(准时制)采购”,面对多品种小批量的产品生产特点,对于物料采购的管理要求较高,针对不同的物料采购对应不同的物料组并有专人负责采购指定类型物料。产品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结构件、PCB、显示屏及其他辅助材料等。公司的物料采购需求来源于订单需求,依托于业界领先的ERP系统,传递需求信息,与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SRM进行交互,通过信息手段控制优化双方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物料到料后与库存管理系统WMS、生产执行系统MES相关联,形成来料检验、库存管理、生产追溯等物料的闭环管理。

公司依据物料质量、价格、交期等维度在SRM系统上对供应商综合测评,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对供应商进行多维度考核,在多年的合作中,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可持续战略关系。同时,公司也注重新供应商的开发、导入和培养,确保供应链稳定连续运行。

公司的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相结合的管理模式,PMC(生产与物料控制)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季度销售计划、月度销售计划及每周的销售预测、库存量及生产设备情况,召开产销协调会,制定月度、周度生产计划,生产单位根据计划排产并完成生产任务。

公司采用自主生产为主,外协非关键部件为辅的生产模式,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产品的核心关键生产过程,如:封装测试、核心PCBA生产、软件烧录、板级测试、整机产品组装及测试、高端探头生产等在公司自主生产加工车间内完成,部分低价值或非核心生产采用外协加工模式。工厂新建微组装车间,具备固晶机、绑线机、植球机等关键生产设备,可以完成半自动化封装,全自动化测试,保证产品的关键核心器件全自主生产能力。

在系统建设方面,公司通过SAP系统全面统筹销售订单到生产订单的转化,确保产品的生产交付周期,MES系统作为生产的操作执行系统,全面记录生产运行数据,并利用MES数据开发了多维度的生产运营看板,进一步提升工厂数字化程度,推进智能制造发展。

在生产自动化方面,公司通过优化生产作业模式,引入人机结合、协同作业模式,搭建了多条自动化线体,首条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全自动键盘检测系统,两条全自动示波器测试线,通过多种机器人的引入,大幅减少直接生产人工,提升生产效率。2022年,公司全面导入AGV(自动导航载具),标志着公司精益工厂的智能化转型进一步提速。

3.销售模式

公司注重国际化品牌建设和自有品牌销售,结合自身的战略目标和定位,通过品牌传播和市场推广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公司品牌认知度和影响力。公司根据产品类型及地区市场特点,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整合式销售模式。经销销售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之间采用买断式销售,并充分利用经销商的区位覆盖优势,提升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响应速度;直销销售模式下,用户通常直接和公司进行合同签署交易,或通过自营电商直接向用户进行线上快捷销售,集团化战略客户主要通过大客户销售模式进行销售。

公司产品以“RIGOL”品牌销往全球超过90个国家和地区,并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RIGOL”商标。公司围绕顾客及市场建立了完善的营销、服务体系,自有品牌形成经销和直销结合的集成销售模式,为顾客提供专业、快捷、多元的产品和服务体验。公司通过全球化布局,运用专业的方法论,认真聆听顾客声音,理解洞察顾客需求,深挖行业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精准、可靠、易用的电子测试测量产品和解决方案。

公司结合自身营销特点,自主开发出销售管理系统(ISM)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从而全球范围快速部署公司的营销策略,并实现销售过程和数据管理,并贯穿从客户关系和渠道管理、销售线索管理、销售机会管理、市场活动管理、销售预测管理、合同订单管理和账期回款管理的营销全过程,实现了从商机到交付的销售全流程管理。

上述销售中的具体销售及管理模式情况如下:

(1)各区域市场的销售模式

①境内市场

在境内市场,公司依托于苏州总部和北京子公司优势资源配置,通过苏州、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西安、成都、青岛、沈阳等重点市场的销售和技术支持人员部署,面向客户实现完整的营销、服务与支持。由于公司的境内诸多终端客户所需产品的品类多样但单个品类的产品数量需求有限,经销商有更好的产品整合能力,同时经销商在全面开拓市场、提供客户维护、加快资金流转等方面具有优势,公司境内主要通过经销销售模式对于客户范围广、市场成熟及通用性高的产品进行营销。公司境内直销销售模式主要依托于大客户销售团队、终端销售团队、自营电商销售团队来开展实施。

通过大客户销售团队向集团化战略客户提供产品、解决方案和定制化产品的销售与服务;通过终端销售团队以高端产品为核心向重点客户提供销售、服务与支持;通过京东、天猫和阿里巴巴等网络电商平台的官方品牌旗舰店,以及公司官方网站的垂直电商等平台运行自营电商的直销。

②境外市场

在境外市场,公司注重国际化战略,主要依托于美国、德国、日本等地区的海外子公司开展境外市场营销工作,并通过区域化销售、市场、商务、服务等角色的综合配置,实现对境外客户的本地化的销售、服务与支持。因境外各区域存在市场特性、语言、文化、习俗等方面的差异,当地经销商更能有效承担国际市场的销售工作,因此,公司在境外市场主要采取经销商渠道将产品销售至终端客户。公司境外销售还通过官网垂直电商及Amazon、AliExpress等电商平台开展直销销售。

(2)经销模式管理

公司重视通过经销模式加强对客户的覆盖、服务和支持,并通过ISM销售管理系统的全球部署实现渠道管理、风险管控和政策传达,根据各个地区特点和国家政策变化,不断建立健全经销商管理体系。目前公司已经在全球主要国家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渠道体系,通过对工业、教育、研究所、电商等目标市场的渠道授权,完成对客户的产品销售、服务与支持。

公司经销管理主要通过ISM(IntegratedSalesManagement)销售管理系统进行渠道管理,涵盖包括商机管理、销售管理、客户服务、合同订单等功能模块。系统支持多国语言版本,便于全球统一管理。公司ISM系统结构及功能所示。

公司的经销商渠道体系具备完善的渠道评估、渠道考核、渠道签约/解约、渠道升级/降级制度和流程。渠道梯队和管理可以较好地支撑公司经销模式发展的需要,促进渠道和公司共同成长,形成营销渠道全球化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的经销商主要分为签约经销商和非签约经销商两类。签约经销商需要签署《年度产品渠道经销协议》进行框架协议管理,其可以使用ISM系统和公司直接进行业务交流和信息管理,且通常可以根据签约销售目标、业务模式和客户类型等方面的评估获得公司账期和账额的支持。除此之外,签约经销商在技术支持、产品培训、市场活动及销售返点方面可以基于公司政策获得相关的优势资源支持。非签约经销商通常是基于投标资质及供货资质的需求,由公司进行单次项目授权或客户授权,依托于公司资源完成面向客户的销售和服务,采取先款后货的付款条件。非签约渠道通过评估考核后可以发展为签约经销商,以满足不同区域和市场的营销管理需要。

(3)直销模式管理

直销模式包含终端销售、大客户销售和自营电商销售三种模式。终端销售为一般直销模式,主要基于高端产品向重点客户开展销售。自营电商销售模式和大客户销售模式是公司经销模式和终端销售模式的有效补充,分别满足客户基于电商模型的零散化快捷采购需求和协议模型的集团化统一采购需求。这两种直销模式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导向建立,并通过营销区域的电商部和大客户部进行管理,较好地支撑了公司营销战略部署和战略执行。同时,公司定制化开发了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统一管理官网、电商平台、服务号、销售人员跟进的公司等多渠道的客户,通过统计和分析系统数据以识别和锁定价值客户。CRM系统实现了整个直销流程从线索、商机、到合同、订单及回款,直至售后服务的可视化管理。通过系统固化的标准直销流程来跟踪和记录销售过程,可直观清晰地了解业务运转情况,辅助销售预测和分析决策,支撑直销业务发展。

公司于2019年4月成立电商部,在2019年9月正式启动自营电商销售模式,并对原渠道电商业务进行统一管理。自营电商销售模式是通过公司官网商城和第三方电商平台进行综合销售运营,其中第三方电商平台包括不限于京东、天猫、亚马逊等。国内自营电商销售以京东自营旗舰店、天猫自营旗舰店为主,公司官网商城为辅。海外自营电商销售根据营销区域的实际情况,通过公司官网商城和亚马逊平台整合销售的策略进行。自营电商销售模式的特点是零散、快捷、高效,单一客户的重复购买率通常较低。该模式目标客户群体主要包括中小型企业、高校与教育科研机构和个人消费者等。

公司于2020年1月成立大客户部,正式启动大客户销售模式,主要面向国内用户进行业务部署。这种模式是主要面向可持续发展的集团客户、战略客户、集成客户以及价值客户。这类客户通常有相对完善且差异化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和流程,同时具备采购数量多、金额高、潜力大的特点,业务开展过程还会包含个性化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定制需求。企业类型的大客户通常还会和合作供应商签署采购主协议、保密协议和诚信廉洁协议等,对供应商的质量、环保、服务等提出要求,并通过供应商编码(VendorCode)进行统一管理。公司在国内拥有包括产品研发、信息技术、生产制造、技术支持、校准维修在内的完整客户支持体系,能保障目标大客户群体的多地点布局和多样化需求的满足。该模式目标客户群体主要包括大型企业、科研院所和系统集成商等。

公司通过直销模式开展面向战略客户、重点客户和电商客户开展业务,以弥补经销模式对客户支持存在的资源缺乏和能力不足的短板,以保证客户满意度和市场覆盖的需要。公司通过自有销售团队的客户定位和市场部署,结合技术支持团队,完成对相关直销客户的开发、支持和维护。直销模式管理涉及对终端销售、战略客户、电商营销、技术支持、商务协作、客户关怀等范围,公司已制定较为完备的直销管理制度与流程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并通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进行客户、商机、订单和售后管理。报告期内直销模式发展迅速,形成了与经销模式有效的相互促进和补充,已经成为高端产品和解决方案销售的主要模式。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

受益于全球经济的增长、工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全球电子测量仪器市场规模保持持续上升的增长势态。近年来,自动化制造、智能实验室、新能源汽车、消费类电子等终端垂直行业的快速增长,有效地推动了电子测量仪器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以数字/模拟转换环节为基础的数字式测试测量仪器仪表得到快速发展,伴随着计算机、通讯、软件和新材料、新技术等的快速发展与成熟,使测试测量仪器仪表走向智能化、网络化。根据Frost&Sullivan《全球和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独立市场研究报告》,全球电子测量仪器的市场规模由2015年的658.69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19年的894.69亿元人民币,年均复合增长率7.96%。随着5G的商用化、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的上升、信息通信和工业生产的发展,全球电子测量设备的需求将持续增长。预计全球电子测量仪器行业市场规模将在2025年达到1,124.76亿元人民币。

从区域来看,北美、欧洲等发达地区具有良好的上下游产业基础,通用电子测量仪器产业起步时间早,市场需求以产品升级换代为主,市场规模大,需求稳定。亚太地区由于中国、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电子产业的迅速发展,已发展成为全球最重要的电子产品制造中心,对通用电子测量仪器的需求潜力大,产品普及需求与升级换代需求并存,同时中国、日本、印度等国家正采取措施推动新兴产业包括5G、新能源、消费电子等产业建立和发展,通用电子测量仪器的市场需求呈现较快增长的趋势。源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各个产业正进行转型升级与技术创新,尤其是在5G、半导体、人工智能、新能源、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等关键领域正不断取得突破,而这些领域的研究、开发、技术升级的基本手段都基于电子测量技术。前述新产业从原材料选定、生产过程监控到产品测试、设备运营都需要电子测量仪器辅助完成。同时,电子信息产业振兴规划等政策方针也将进一步扩大市场需求,为电子测量仪器提供新的广阔市场。受益于中国政策的大力支持和下游新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电子测量仪器市场在近几年高速增长,电子测量仪器中国市场占全球市场的比重约三分之一,是全球竞争中最为重要的市场之一。

(2)行业基本特点

测量测试仪器是用于检测、测量、观测、计算各种物理量、物质成分、物性参数等的器具或设备,具有检测测量、信号传递和数据处理等功能,是信息采集、测量、传输、控制的基础,已成为发展工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基石,是仪器仪表产业中的核心门类之一。电子测量是利用电子技术来进行测量的方法。随着电子科学技术的发展,许多物理量都可设法通过一定的传感器变换成电信号,再利用电子技术的方法进行测量。电子测量的测量对象是电子领域有关的电量值,如电压、电流、功率、各种不同的波形、信号频谱、各种元件和电路参数等。电子测量仪器的测量功能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定性测试,目的是确定被测目标在特定条件下的性能;二是定量测量,目的是精确测量被测目标的量值。现代科研和大生产中大部分要求精密和准确测量的内容都可运用电子测量的方法来实现。提高测量水平,降低测量成本,减少测量误差,提高测量效率,对国民经济各个领域都至关重要。

(3)主要技术门槛

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包括集成电路设计能力、复合材料工艺能力、高端先进制造能力,以及硬件、算法、软件为核心的技术创新能力。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目前全球电子测试测量市场主要由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企业所占据,近年来我国电子测试测量行业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依据权威机构Frost&Sullivan2019年《全球和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独立市场研究报告》,普源精电排名全球示波器市场第五,也是唯一排名前五的中国企业,公司进入了数字示波器领域第一梯队。在时域产品方面,依据公开资料,公司数字示波器产品在销售金额和技术实力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数字示波器在模拟带宽、实时采样率、波形捕获率、存储深度等示波器核心技术指标都实现了显著的国内领先优势,并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公司波形发生器产品在国内厂商中也具有显著的优势,不论是销售金额还是技术实力方面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的SiFi技术平台实现了目前国产最高性能的5GHz任意波形发生器(AWG)发布,在最高输出频率、采样率、分辨率和无杂散动态范围等指标上都具备了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在频域产品方面,公司自2009年在国内率先发布全数字中频技术的频谱分析仪以来,在经济型微波射频仪器市场积累了充分的客户基础和优良的品牌认知。在射频类仪器方面,公司的UltraReal技术平台在国内率先实现了高速实时测量,在设置带宽内无缝捕获瞬态信号,并以余辉、光谱图、PvT图等形式呈现测量结果,具备频谱分析、信号分析和矢量网络分析等综合功能。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依据权威机构Frost&Sullivan2019年《全球和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独立市场研究报告》,电子测量仪器行业发展趋势概括如下:

(1)硬件产品软件化测量仪器产品的发展历程总体上是体积不断缩小、结构不断简化的过程。传统宏观物理量测量仪器体积较大,使用不便。电子测量仪器的本质原理是将待测物理量转化成电信号后,考察电信号的特征。因此只要能够抽象出转化模型,将待测物理量用电信号表达,就能系统化的转化为电信号测量问题。微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可编程逻辑阵列及其他自定义软件日益融入电子测量仪器,帮助电信号测量仪器的硬件体积不断缩小,结构不断精简。随着人们对电子测量的理解不断加深,在精简仪器的过程中提出了虚拟仪器的概念。用软件虚拟仪器代替硬件实体仪器逐渐成为了新的发展方向。完全舍弃硬件测量仪器的体积架构,只使用软件获取信号进行测量,不仅可以加速测量流程,还可解决受硬件条件制约而不易解决的诸多测量难题。硬件产品软件化成为测量仪器发展的趋势。

(2)模拟产品数字化常见的信号获取分模拟量和数字量两种。模拟量直接读取真实信号,根据真实信号形态进行存储和分析。而数字量需要对真实采集信号额外进行A/D转换,以特定的编码规则将模拟量转化为数字量。数字测量与模拟测量相比拥有巨大优势:数字测量仪器能够捕捉单次瞬时信号,具有多种触发功能且测量精度高。最重要的是,统一按照一定规则获取的数字信号信息在后续的整理和分析过程中速度较快,模拟产品数字化可以大大提高测量仪器的操作便捷度和精度,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3)测量仪器软硬件集成化、互联化电子测量仪器会被系统集成商集成到不同的软件系统上,并开发出行业针对性的应用系统,使其更加专业化,例如多通道高速采集系统、5G综合测试仪、汽车集成测试系统、电池测试系统、EMI测试系统等。同时运用标准互联协议对多品牌、不同功能的测量仪器进行系统化集成及数据交换,实现仪器采集数据的云端分析。

(4)功能模块化,系统平台化随着客户需求的不断提升,单一测量很难满足用户的基本测量要求,越来越多的企业要求将多个测量功能分模块封装,再根据需求进行模块化调用。模块化结构通过共享的元器件、高速总线和用户自定义的开放式软件,将整个系统打造成多功能平台。在同一个硬件平台上,通过不同的软件功能,可以实现诸如示波器、频谱/信号分析仪、任意波形发生器、矢量网络分析仪等不同功能,提高客户使用效率,增强技术复用性,满足多功能自动化的测量要求。

(5)软件技术智能化通过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简化操作流程、优化用户体验,将成为另一技术发展趋势。如给示波器、矢量网络分析仪等设备加入机器学习模块,可以使设备本身对待测信号的特征和使用需求加以记忆,大幅提升分析速度。另一方面,智能可编程电子测量仪器将逐渐成为测量仪器行业发展的新主流,给用户提供智能化编程接口,改进测量细节,提升产品的功能扩展性,满足更多测量需求,实现自动转换量程、自动调节、自动校准、自动记录、自动进行数据处理、自动修正等自动化运行功能。

(6)国产替代加速2020年5月15日,美国商务部修改其长期使用的外国生产的直接产品规则和实体清单,限制中国企业采购半导体产品、技术和相关软件。原材料与核心器件缺失严重制约中国测量仪器产品向更高端方向发展。同时随着双边关税的加征,间接加重了国内企业设备购买的负担,国产替代迫在眉睫。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中国国内测量仪器企业利润空间受到压缩,开始陆续启动自研项目,尽管当前与国际顶级测量仪器巨头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但配合政策、顺应国际形势变化,国产替代进程正不断加速。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技术创新,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壁垒,推行高端电子测量测试仪器发展战略,全面助力国产替代。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凭借坚实的创新基础,优秀的创新活力,荣登2023年苏州民营企业创新100强榜单第15位,并成功获得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金奖。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授权397项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专利、43项外观设计专利、111项软件著作权,9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权。

3.研发投入情况表

4.在研项目情况

5.研发人员情况

6.其他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2023年以来,公司核心竞争力继续得到强化。通过在人才、技术、品牌和管理等方面的持续建设和投入,不断构筑起公司核心竞争力及其行业地位。

1.人才优势

公司视人才为第一生产力,建立了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顶级的人才梯队和培养体系,有效保障了公司战略的实施与长期发展。

(1)突出的创始人和技术研发团队

公司创始人及技术研发团队拥有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技术水平和行业经验,是国内稀缺的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电子测量仪器研发及运营团队。公司创始人王悦博士在电子测量仪器行业拥有24年以上的从业经验,是国内台式数字示波器产业的缔造者,并获得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国家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公司技术研发核心团队平均拥有超过15年的电子测量仪器行业从业经验,并拥有大量的核心专利和知识产权。凭借技术研发团队多年的努力以及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公司先后推出了中国首款商业化数字示波器DS3000系列、中国首款达到国际同类先进水平的数字示波器DS5000系列、中国首款六位半数字万用表、业界首款混合信号发生器、中国首款1GHz数字示波器、中国首款2GHz数字示波器、中国首款5GHz带宽数字示波器、中国首款5GHz任意波形发生器、中国首款13GHz带宽数字示波器等里程碑式的产品。

(2)全球化的营销团队

公司着力打造具备专业产品、行业知识及敏锐市场嗅觉的营销团队。公司已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的包括美国、欧洲、日本、新加坡、韩国、马来西亚等海外子公司,在包括巴西、印度、越南等地区设立营销代表处,通过本地化的员工部署,在全球范围内向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专业销售与服务支持。公司在世界各地打造经验丰富的营销管理团队、市场团队、服务与支持团队、销售工程师及技术支持/应用工程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快捷、多元的产品和服务体验。截至2023年底,公司营销人数142人,其中国内93人,海外49人,形成了立足中国、覆盖全球的国际化人才梯队,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3)精益团队

精益是21世纪主流的工业生产运营体系,公司于2019年开始启动精益建设,经过近4年的系统推进,建设了以精益改进系统、精益生产系统、精益领导力人才培养体系等为核心的精益运营系统,公司已经建立起一支具备精益能力的供应链人才团队。通过精益运营系统流程改进、组织能力提升的重要载体,成功驱动了公司产品质量、及时交付、生产效率、库存周转(不含策略备货)等指标的大幅改进。

公司精益运营能力建设主要围绕3个方面展开:

①建设高效/敏捷的精益制造能力,通过生产线精益转化、内部物流改进、外部物流改进等支柱,系统性的提升产品的制造能力,成为企业快速增长的稳定性保障。

②建设闭环的精益改进能力,通过部署战略的精益管理(战略部署)-日常管理-Kaizen体系等模块,围绕S(安全)、Q(质量)、D(交期)、I(库存)、C(成本)等指标每年开展约数十个Kaizen周的活动,含作业流程优化、库存周转改善、物料费用降低、良率提升等改善活动,闭环的精益改进能力建设驱动了运营指标的长期持续性优化。

③精益人才的能力建设,通过标准作业、日常管理、问题解决等工具培养精益人才,建立起组织内的共同语言,通过培训-实践-认证的闭环流程,培养和挖掘人才,赋能组织能力的长期发展。

(4)普源书院团队

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正式设立普源书院,普源书院的愿景是传播企业文化,推动企业变革,培养精英人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聘任,普源书院已经拥有极为优质的讲师团队并建立起一套非常完整的培训体系及培训计划。普源书院以“立德、立功、立言”为校训,以“立志、勤学、改过、责善”为校规,致力于支持组织战略,推动组织变革,激发员工潜能,铺设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传播工程师文化,培育研发创新型人才,以及各专业领域的复合型高潜力人才;同时,也为积极探索与合作伙伴的共同发展、推进公司在中国乃至世界测试测量行业的领先地位而不懈努力。

2.技术优势

作为国内通用电子测量仪器行业领导者,持续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通用电子测量仪器行业对于产品的性能指标、可靠性、稳定性和一致性提出了极高的要求,高端仪器的行业技术门槛极高,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技术积累才能取得突破式发展。公司以原始技术创新为根本,专注于通用电子测试测量仪器的自主研发和创新,已先后形成了自主研发的原始技术创新能力、产品对解决方案的支撑能力、标准制定与行业应用能力等诸多核心技术优势,同时结合公司专利布局和研发中心部署,筑牢公司发展的核心技术壁垒。

(1)自主研发的原始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研发主要围绕“技术+市场”双轮驱动战略展开,一方面强化公司在硬件、算法及软件的底层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公司紧密围绕客户需求,聚焦通信、半导体、新能源三个核心赛道,为客户提供芯片级、模块级和系统级解决方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申请发明专利672项、实用新型专利97项、外观专利设计99项、软件著作权111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9项;已授权发明专利397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外观设计专利43项、软件著作权111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9项,其中公司示波器领域的中国授权专利数量居于行业前列,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业核心技术和相关技术储备。

公司经过对示波器、频谱分析仪、射频/微波信号发生器等电子测量仪器的硬件和软件等方面核心技术的开发与研究,形成包括高带宽低噪声模拟前端技术、高采样示波器数据采集技术在内的一系列关键核心技术,是国内少有的具备电子测量仪器底层原始技术创新能力的公司。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硬件技术扩展仪器的测量范围,使得仪器带宽更高、噪声更低、速度更快。比如,公司通过“高带宽低噪声模拟前端技术”和“高采样示波器数据采集技术”,将示波器带宽提升到5GHz,采样率提高到20GSa/s,达到国内高端产品性能水平。

公司通过研发算法技术进一步提升仪器的性能,使得仪器的失真更小、分析能力更强、运算速度更快,比如“高刷新率示波器显示技术算法”实现了每秒超过100万次刷新率,达到国外领先企业技术水平。公司通过软件技术扩展了产品的功能和易用性,比如“示波器技术平台软件技术”实现了高速串行信号的眼图和抖动分析功能,使得示波器能够分析USB连接信号质量,达到国内高端产品性能的水平。

(2)产品对解决方案的支撑能力

公司专注于电子设计、测试、生产、优化,提供为满足客户需求的广泛解决方案及产品组合,并通过强化在硬件、算法及软件方面的技术实力,紧密对接客户需求和市场动态,持续探索提升产品应用的行业覆盖性。公司的硬件产品组合蕴含了公司多项专利技术,产品布局覆盖全价格带,并以多样的产品形式适配客户的测试需求,包括台式仪器、定制化的模块化产品、系统级交付的综合产品解决方案。除此之外,公司提供完善的软件解决方案,如正在布局的全新UltraSigma平台,作为一个开放的软件平台,它支持测试环境设计搭建、仪器控制、特定应用测试等功能,帮助提高用户测试效率,规避企业在产品开发过程中日益增加的设计和测试复杂性,加速产品面世。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聚焦客户应用,围绕通信、新能源、半导体等前沿科技赛道,加强高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部署,形成从技术到产品、从时域到频域、从通信到新能源半导体的全方位解决能力,为客户解决测试挑战和创造核心价值。

以下是公司解决方案推向市场的重要战略举措:

①无线通信测试解决方案公司正全力投入开发新的无线通信测试方案,以满足移动数据、物联网和不断发展的通信标准所推动的商业通信终端市场需求。凭借公司当前的技术广度与专业知识,以及针对全球通信协议标准的认证布局,公司在不断丰富自身的高速数据分析、协议解码等解决方案,支持为通信技术前沿客户提供更全面的产品组合。

②新能源汽车测试解决方案公司着力于创新的汽车电子测试解决方案开发,以适应电动、混动、自动驾驶等不断更新换代的电子系统都对汽车电子测试提出的更高要求。同时,随着运行保持设备的激增,对于电源的设计要求也更高,公司提供完备的电源、电池的安全性、合规性、精确性测试方案。公司还为充放电技术、电池管理系统、逆变器等开发与生产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

③半导体测试解决方案随着各种高精度、集成化电子产品的要求,半导体行业迎来风口,如何对于更高性能的半导体产品,进行快速、准确测试成为了企业不可或缺的能力,这些领域代表了公司的新兴增长机会。公司通过完备的硬件及软件组合,搭配全面的选附件产品,帮助建立完善的功率器件动态参数测试系统。

(3)标准制定与行业应用能力

公司掌握行业相关标准的制定能力。公司目前是仪器以太网扩展总线标准(LAN-basedeXtensionsforInstrumentation)联盟成员、中国电子仪器行业协会会员以及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3)委员单位。公司先后参与了1项国家标准(GB/T15289-2013数字存储示波器通用规范)与3项行业通用规范SJ/T10472-2013函数信号发生器通用规范、SJ/T10293-2013取样示波器通用规范、SJ/T10683-2013示波器用无源电压探极通用规范的起草及制定工作。公司通过国家和行业标准战略,全面对接下游行业应用,并持续迭代发展。

(4)高质量的专利布局

公司不仅在通用电子测量仪器产品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方面取得了业内瞩目的成绩,还拥有全面的自主核心知识产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申请发明专利672项、实用新型专利97项、外观专利设计99项、软件著作权111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9项;已授权发明专利397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外观设计专利43项、软件著作权111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9项,其中公司示波器领域的中国授权专利数量居于行业前列。

公司在知识产权建设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公司制定了“五年知识产权战略”,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管理等方向制定了具体的战略规划,努力将知识产权成为公司国际竞争力和知识资本的助推器;公司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授权专利及专利申请分布于中国、美国、欧洲、日本等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并且在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版权等权利获得上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在公司IPD产品系统开发流程中嵌入知识产权工程师角色,使得在产品概念设计阶段知识产权工程师参与其中,确保产品全链条中都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专利申请前进行“专利开示”制度,显著提高了公司专利申请的质量。

公司先后承担了“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苏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苏州市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项目”、“苏州市商标品牌培育战略推进计划项目”,荣获了“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苏州市优秀专利奖一等奖”、“苏州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金奖”等荣誉和奖项。公司2019-2022年连续三届进入中国企业专利500强。

(5)多地研发中心布局

公司视技术人才为公司第一生产力,目前拥有四个研发中心,分别位于北京、苏州、西安和上海。公司在研发中心布局方面相比于行业内其他国内厂商具有显著优势。

3.品牌优势

随着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公司营销体系建设也随之升级,目前公司在品牌建设、营销渠道和网络建设和本地化营销部署等方面已经具备较大的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原始技术创新,自主研发关键核心技术,通过自主品牌“RIGOL”赋能全球超过90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的测试测量应用,在数字示波器、射频类仪器、波形发生器、电源及电子负载、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等通用电子测量仪器产品方面持续创新,并提供芯片级、模块级和系统级多层次解决方案,助力通信、新能源、半导体、教育科研及系统集成等广泛客户解决测试测量复杂挑战,实现科技探索的无限可能。依据行业权威报告,公司排名全球示波器市场第五,也是唯一排名前五的中国企业,在数字示波器领域进入了全球第一梯队。

公司非常重视自主品牌积累,“RIGOL”已成为在电子测量仪器行业享誉全球的创新品牌。公司经历了24年成长历程,品牌口号至今为止进行了三次迭代,从第一代品牌定位期的“超越测量”(BeyondMeasure);第二代品牌文化期的“唯有创新”(Innovationornothing);演进为第三代品牌延伸期的“无限可能”(PossibilitesandMore)。公司以“成为测试测量行业卓越的国际品牌”为愿景,以“成就科技探索,助您無限可能”为使命,与组织和团队共同协力推动下一代测试测量解决方案,用技术探索来支持未来的科技创新、推动行业的进步。公司作为行业创新者,20多年来公司秉承着工匠精神,所设计研发的产品深受客户支持与喜爱,且已成为全球电子测试测量行业的优秀品牌之一。

我们以“成就科技探索”为使命,以“成就客户”为核心,通过不断创新为方法,以此延伸至成就企业组织,成就行业发展,进而成就社会科技进步的核心价值理念。我们与科技工作者一起追求无限创新、无限效能、无限价值,共创“无限可能”。

4.管理优势

管理体系对于科技公司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通过不断借鉴先进公司管理理念,结合公司自身业务实际,公司已经建立起行业内领先的管理体系。通过探求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司提出的“RIGOL数字化转型实践与探索”脱颖而出,荣获“2021中国管理年度价值案例”,入选《管理蓝皮书:中国管理发展报告(2021)》。

2014年以来,公司持续探索数字化转型的道路,通过组织协作和数据驱动两大文化引导,建设高新技术企业的数字化组织架构,重塑业务模式与管理模式,转变为一家项目导向型企业,以结果为导向,提升运营效率。为了提高产品、服务和发展质量,增强公司竞争优势,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公司在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等方面均完成相关能力建设,已全面符合中国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相关要求。由于公司在组织体系建设方面的突出表现,公司于2020年获评苏州市质量奖。

公司于2020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该计划覆盖当年公司总人数约30%,基本涵盖研发、销售、生产、供应链主要核心人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充分彰显了公司和员工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在电子测试测量领域有深厚技术积淀,平均从业年限达到15年以上,对技术、产品、市场均有较为深刻的经验,公司建立了较好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通过公司激励机制夯实企业发展根基,持续构筑行业优势壁垒。

5.行业地位

依据权威机构Frost&Sullivan2019年《全球和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独立市场研究报告》,普源精电排名全球示波器市场第五,也是唯一排名前五的中国企业。公司目前是仪器以太网扩展总线标准(LAN-based eXtensions for Instrumentation)联盟成员、中国电子仪器行业协会会员以及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3)委员单位,并先后参与了1项国家标准(GB/T15289-2013数字存储示波器通用规范)与3项行业通用规范SJ/T10472-2013函数信号发生器通用规范、SJ/T10293-2013取样示波器通用规范、SJ/T10683-2013示波器用无源电压探极通用规范的起草及制定工作。

自成立以来,公司或其产品曾荣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全球电子成就奖-年度测试与测量产品”、“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苏州市科技技术奖”、“苏州市质量奖”、“R&D100Awards”、“新时代中国经济创新企业”、“中国IoT技术创新奖”、“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金奖”、“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多项荣誉,并承担了“国家火炬计划”、“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江苏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等重大项目。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1.产品研发和技术开发的风险

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迭代速度较快。未来几年,公司将投入高带宽数字示波器、高端微波射频仪器等多个电子测量仪器领域的研发项目。上述研发项目具有资金投入规模大、技术难度高、项目周期长的特点,如果公司未能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或未来研发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公司研发项目无法按计划取得成果,甚至出现研发失败的情形,将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吸引人才与保持创新能力的风险

电子测量仪器是高技术产品,产品是由硬件、软件、算法组成的复杂系统,需要运用设计、操作系统、测量软件算法、人机交互、结构可靠性、散热、电磁兼容等知识和技术。在产品研发过程中,人是最重要的因素,即需要专精某个方向的专业人才,又需要能够把握系统规划的复合型人才,还需要懂得客户应用的应用型人才。测试测量产品系统复杂、性能要求高,研制难度大,对每个方面的人才都有非常高的要求,需要从业人员经过大量的项目研发经验积累才能超过同行业的平均技能水平。优秀和高端研发人才是公司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如果公司未来在人才培养、管理体系、企业文化及激励政策等方面得不到有效执行和贯彻,公司将难以引进更多的高端技术人才,从而导致公司无法保持持续的创新能力。

(四)经营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销售遍及全球超过90个国家和地区,近三年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43%。在境外开展业务需要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如果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给公司的境外经营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近年来在俄乌战争持续、中美贸易摩擦反复以及全球政治局势复杂严峻化的背景下,可能会对公司海外市场的销售收入增长带来一定的冲击和挑战。

(五)财务风险

公司在海外的采购与销售业务,通常以欧元、美元等外币定价并结算,外汇市场汇率的波动会影响公司所持货币资金的价值,从而影响公司的资产价值。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汇率存在短期内大幅波动的情况。如果人民币出现短期内大幅升值,公司产品出口以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公司面临汇率变化对经营业绩带来波动的风险。

(六)行业风险

(七)宏观环境风险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九)其他重大风险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搭载公司自研核心技术平台数字示波器产品的销售收入增长,以及新品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产品持续优化,原材料现货采购减少带来的成本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人员增加,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人员增加导致的职工薪酬增加,同时股份支付费用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率变动导致的汇兑损益减少。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不断增加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增加导致的薪酬增长、研发物料消耗、研发设备折旧费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增加原材料战略性备料支付货款较上年增加,公司员工人数增加导致的职工薪酬支付增加,以及各项税费支付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新增闲置资金理财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度新股发行吸收投资所致。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受益于全球经济的增长、工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全球电子测量仪器市场规模保持持续上升的增长势态。近年来,自动化制造、智能实验室、新能源汽车、消费类电子等终端垂直行业的快速增长,有效地推动了电子测量仪器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以数字/模拟转换环节为基础的数字式测试测量仪器仪表得到快速发展,伴随着计算机、通讯、软件和新材料、新技术等的快速发展与成熟,使测试测量仪器仪表走向智能化、网络化。根据Frost&Sullivan《全球和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独立市场研究报告》,全球电子测量仪器的市场规模由2015年的658.69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19年的894.69亿元人民币,年均复合增长率7.96%。随着5G的商用化、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的上升、信息通信和工业生产的发展,全球电子测量设备的需求将持续增长。预计全球电子测量仪器行业市场规模将在2025年达到1,124.76亿元人民币。

从区域来看,北美、欧洲等发达地区具有良好的上下游产业基础,通用电子测量仪器产业起步时间早,市场需求以产品升级换代为主,市场规模大,需求稳定。亚太地区由于中国、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电子产业的迅速发展,已发展成为全球最重要的电子产品制造中心,对通用电子测量仪器的需求潜力大,产品普及需求与升级换代需求并存,同时中国、日本、印度等国家正采取措施推动新兴产业包括5G、新能源、消费电子等产业建立和发展,通用电子测量仪器的市场需求呈现较快增长的趋势。

源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各个产业正进行转型升级与技术创新,尤其是在5G、半导体、人工智能、新能源、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等关键领域正不断取得突破,而这些领域的研究、开发、技术升级的基本手段都基于电子测量技术。前述新产业从原材料选定、生产过程监控到产品测试、设备运营都需要电子测量仪器辅助完成。同时,电子信息产业振兴规划等政策方针也将进一步扩大市场需求,为电子测量仪器提供新的广阔市场。受益于中国政策的大力支持和下游新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电子测量仪器市场在近几年高速增长,电子测量仪器中国市场占全球市场的比重约三分之一,是全球竞争中最为重要的市场之一。

(二)公司发展战略

普源精电专注于通用电子测量的前沿技术开发与突破,以“成就科技探索,助您无限可能”为使命。在战略层面,公司始终坚持原始技术创新,把握自研关键核心技术,通过自主品牌赋能全球,从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生产制造和人才培养等战略要素实现协同发展,追求“成为测试测量行业卓越的国际品牌”的公司愿景。

1.技术创新:“技术+市场”双轮驱动

公司将坚持以“技术+市场”双轮驱动作为自身发展的核心战略。一方面突破核心技术,通过硬核强基工程,建立并强化硬件、算法、软件等核心技术优势。另一方面满足市场需求,以解决方案为中心,面向通信、半导体、新能源和量子等科技前沿赛道,为客户提供芯片级、模块级和系统级多层次综合解决方案。

2.产品开发:“高端+精品”战略

公司产品以“高端+精品”为发展战略,坚持自主研发和原始创新,利用自研技术优势推出具有差异化优势的产品,保障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了以数字示波器为核心,覆盖微波射频类仪器、波形发生器、电源及电子负载、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等在内多元化产品矩阵,相关电子测量仪器产品将实现持续同步创新发展,并持续扩大品类覆盖。

3.市场营销:“全球化+本地化”战略

面向主要目标市场,公司将继续加强全球化、本地化部署策略。瞄准传统欧美日市场及新兴经济体市场,持续在全球范围内构建完备的销售体系。公司将继续通过本地化员工部署,围绕市场、技术、服务等方面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公司产品高端化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4.生产制造:“精益+高端制造”战略

公司将继续围绕精益改进系统、精益生产系统、精益领导力人才培养体系等为核心的精益运营系统,持续建设具备精益能力的供应链人才团队。通过精益运营系统流程改进、组织能力提升为重要载体,继续不断推进公司产品质量、及时交付、生产效率、库存周转(不含策略备货)等指标的不断改善。同时以募投项目为牵引,持续推动复合材料工艺能力、高端先进制造能力等外延技术能力,为公司研发战略及产品战略提供有力的保障。

5.人才培养:“智勇双全+价值观匹配”的人才战略

公司将“智勇双全,价值观匹配”的人才视为发展的根本,围绕“成就客户、不断创新、阳光奋斗、自知自律”核心价值观,为“成为测试测量行业卓越的国际品牌”的愿景共同成长,为提升中国测试测量行业的国际地位而奋斗。自有人才体系和文化传承是相关人才长期在普源精电从事电子测量仪器研发工作的内核动能,公司将通过完善人才招聘策略、“传帮带”机制和梯队人才培养,持续发掘高潜人才,并通过普源书院培养未来之星。

(三)经营计划

1.研发方面:2024年,公司将继续围绕集成电路设计能力、复合材料工艺能力、高端先进制造能力以及硬件、算法、软件为核心的技术创新能力等进行重点突破。聚焦通信、新能源和半导体三大核心赛道,积极布局全新模块化仪器及平台化软件技术、薄膜工艺技术、微波射频技术,形成多头并进的研发局面。公司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上海研发中心工业现场测量仪器产业园建设,该产业园定位为工业现场测量仪器的研发和制造。产品应用场景主要为高端智能制造,包括通信、工业电子、消费电子行业中的各类生产制造场景;公司将完成西安研发中心建设,主要承载通用电子测量仪器中微波射频类产品及其硬件、软件的相关研究及开发工作,吸纳西部地区优秀研发人才,加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研发设计能力和核心技术竞争力。

2.产品方面:在2024年,公司产品将围绕“自研化、高端化和平台化”的方向持续发力。通过底层的自主研发核心技术突破,实现高端产品的持续性创新,并建立包括硬件、软件和应用的平台化技术,实现创新的商业化加速,赋能客户的复杂而多变的应用需求。在自研化方面,公司在现有的“凤凰座”、“半人马座”和“仙女座”的核心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将拓展包括时域和频仪电子测量仪器的自研技术创新,形成差异化的技术领先优势、专利壁垒优势和成本竞争优势。2024年,公司将在多个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线陆续推出重量级新品,进一步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有力的保障,加速产品技术创新和商业价值转化。

3.营销方面:在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市场和潜在目标市场覆盖,推行“全球化+本地化”的战略部署。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及地区进一步布署直销力量,在东南亚、南亚、南美新兴经济体进一步完善子公司或营销代表处建设,通过全球化及本地化员工部署,围绕市场、技术、服务等方面为客户创造价值,促进销售额在全球范围内的长期持续增长。

4.生产方面:公司供应链将通过精益修行,运营高质量、低成本和柔性的全球供应链体系,实现完美交付,继续推进从需求到成就客户全价值链精益提升。2024年公司供应链方面将完成上海研发中心工业现场测量仪器产业园建设,并结合该项目进行模块化仪器及平台化软件技术相关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工作;同时,2024年公司将推进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完善全球供应链体系。并将结合募投项目,持续推动复合材料工艺能力、高端先进制造能力等外延技术能力建设,为公司研发及产品战略提供有力的保障。

5.人才方面:在公司内部,公司将持续加强人才招聘策略、“传帮带”机制和梯队人才培养,持续发掘高潜人才,并通过普源书院培养未来之星,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智勇双全+价值观匹配”的核心人才;在公司外部,公司会积极参与优质高等院校的“协同育人”工作,通过对测试测量领域创新型高潜人才发掘和培养,共同承担为电子测试测量行业培养精英人才的使命。

(四)其他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相关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六)其他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其他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六次会议

(三)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四)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二)薪酬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流程。综合考虑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内部公平性,制订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与公司长期共同发展。

(三)培训计划

报告期内,普源书院2023年度培训内部学员累计接近六千人次,其中普源书院组织团队教练工作坊共计40余场,较2022年翻了一番。通过普源书院持续赋能,公司鼓励员工不断创新,成长不设限,有效提升了经理们和骨干员工们的心智模式,激发了员工们快速成长,组织活力昂然向上。

2023年普源书院受邀到国内高等学府,包括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同济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苏州大学等多所高校举办“工程领导力II”系列主题讲学,赋能高校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的培养目标,与高校领导和师生们共同探索新工科人才成长轨迹,讲学活动高校师生参与达五百余人次,讲学活动获得师生们的良好反馈。

另外,普源精电资助了5所高校首届「普源英才」奖学金项目,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以奖促学,赋能高校培养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该项目吸引了150名研究生申请者参加,有约800名高校师生参加奖学金颁奖仪式见证,该项目获得师生们的广泛欢迎,普源精电为高校培养未来卓越工程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赋能大学生们快速成长。

2023年普源精电与国内10所知名高校,共建创新教学联合实验室,共育新工科创新人才;本年度公司共有9个项目获批教育部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共有72个项目成功获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并有29项申报成功待教育部审核,获得2022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优秀案例1项,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企合作双百计划”2022年度典型案例2项;承办与支持了多项行业的专业竞赛,包括第三届“RIGOL杯”全国高校电子信息类专业课程实验教学案例设计竞赛等。

未来,普源精电将继续加强与高校及行业上下游生态链的创新联合,致力于培养中国乃至全球的测试测量精英人才。2023年荣获了业界多项雇主品牌荣誉,包括第一资源颁发的“2023中国企业出海扬帆奖”、猎聘颁发的“2023江苏年度非凡雇主”以及智联招聘颁发的“中国年度最佳雇主苏州TOP10”,这些认可和荣誉均见证了普源精电的雇主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在不断扩大影响力。

(四)劳务外包情况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2、执行情况: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488,402.42元,公司2022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4,949,601.88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1,309,55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84,916,687.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1.81%,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合计转增58,228,58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79,538,140股。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机制,依照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公司级重大项目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收入与管理水平、经营绩效紧密挂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交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均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整体战略目标,严格对子公司进行内部管理以及风险控制,子公司向公司报告经营情况,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十八、其他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ESG工作,要求公司管理层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注重环境保护,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并开展与各利益相关方广泛的沟通和合作,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在2023年度首次公开披露《2022年度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报告》,取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另外,报告年度公司还获得财联社“社会责任先锋企业奖”。

公司积极履行环保义务,在致力于快速发展企业生产的同时,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的理念,严格遵循环保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运营期间,不断加强环境宣传和培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切实加强企业环境管理,保持对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严格管控力度。2023年公司通过升级废气处理设施,提升了废气处理效率,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提高危废转移处理频率,杜绝危废跨月贮存;持续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音降噪,消除噪音污染。

公司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深入参与高等教育人才共建,致力于为电子测试测量领域培育创新型人才。报告期内,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多所顶尖高校合作,设立了“普源英才”奖学金,以激励学子在测试测量技术方面取得卓越成就,共同担当起培养新工科人才的时代使命。同时,普源精电作为知名雇主,持续强化品牌影响力,推动新工科产教深度融合。本年度,公司受邀至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等高校进行主题分享,其中“工程领导力II”系列讲座受众面达533人次,有效助力高校新工科探索,提升了RIGOL品牌的影响力。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庆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合作共建创新教学联合实验室,旨在共同培养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工科人才,为行业的持续发展贡献力量。2023年6-8月,公司面向南京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东华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国矿业大学、苏州大学、江南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等高校的校园竞赛提供校园竞赛资金、设备、培训等支持,同时向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湖北赛区、上海赛区、福建赛区、山东赛区、甘肃赛区等10余个赛区提供资金及测评设备支持,保障赛事筹备、测评工作顺利开展;2023年8月,公司支持“TI杯”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总测评,并提供统一测评设备支持;2023年6-11月,公司赞助第三届“RIGOL杯”全国高校电子信息类专业课程实验教学案例设计竞赛北部赛区、东部赛区、中南赛区、西部赛区及全国总决赛。2023年10月与广东工业大学设立“RIGOL协同育人基金”。本年度公司共有9个项目获批教育部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共有72个项目成功获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并有29项申报成功,待教育部审核。同时公司获得2022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优秀案例1项,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企合作双百计划”2022年度典型案例2项。

本年度公司持续加强公司文化建设和对外的创新联盟合作,一方面不仅致力于公司干部和技术核心骨干人才的培养,另一个方面还深入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联合进行新工科探索和项目合作。2023年首届「普源英才」奖学金颁奖仪式在北京、西安、武汉等地的四所知名学府举办,该项目于2022年正式启动,旨在通过该项目培养高校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以奖促学,赋能高校培养新工科复合人才。同时,普源书院受邀到国内多所著名高校进行“工程领导力II”系列主题讲座,赋能高校卓越工程师培养目标,与学生共同探索新工科人才成长轨迹,提升普源精电雇主品牌影响力,影响力人数逾500人。2023年普源书院推出团队教练工作坊产品,组织了18场LuminaSpark团队工作坊,旨在提升自我认知、了解团队角色、打造高绩效团队,助力伙伴踏上自我认知与团队融合探索之旅,遇见未知的你我他。未来,普源书院将继续加强与高校及行业上下游生态链的创新联合发展,致力于培养全球化视野的测试测量精英人才,强化提升普源精电雇主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治理,加强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三会”管理体系的建设、完善及执行,确保公司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此外,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效率,加强研发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绩效管理体系、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同时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公司运营的信息化管理,有效提升公司运转效率。

二、环境信息情况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公司所需能源主要为水和电。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排放物主要为工业废气、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生活废水。公司严格遵循资源管理及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源头控制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各类环境污染物的产生。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环保投入,优化生产工艺、强化废弃物管理,实现绿色生产。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主要消耗的能源为:电力和水,通过施行绿色办公,倡导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减少日常使用中对各类能源的消耗。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排放标准

(2)废气排放标准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氯化氢、氯气、氟化物、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

(3)噪声排放标准

(4)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第四章—生活垃圾的相关规定。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三、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普源精电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通用电子测量仪器领域的前沿技术开发与突破,以通用电子测量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数字示波器、射频类仪器、波形发生器、电源及电子负载、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等。公司在时域和频域测试测量应用方向实现多元化行业覆盖,为通信、工业类电子、消费类电子、交通与能源、教育与科研、系统集成等各行业提供科学研究、产品研发与生产制造的测试测量保障,并在前沿科学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中提供支撑。依据权威机构Frost&Sullivan2019年《全球和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独立市场研究报告》,普源精电排名全球示波器市场第五,也是唯一排名前五的中国企业。

公司同时是仪器以太网扩展总线标准(LAN-based eXtensions for Instrumentation)联盟成员、中国电子仪器行业协会会员以及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3)委员单位,并先后参与了1项国家标准与3项行业通用规范的起草及制定。

公司不仅在通用电子测量仪器产品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方面取得了业内瞩目的成绩,还拥有全面的自主核心知识产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申请发明专利672项、实用新型专利97项、外观专利设计99项、软件著作权111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9项;已授权发明专利397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外观设计专利43项、软件著作权111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9项,其中公司示波器领域的中国授权专利数量居于行业前列。

自成立以来,公司或其产品曾荣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全球电子成就奖-年度测试与测量产品”、“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苏州市科技技术奖”、“苏州市质量奖”、“R&D100 Awards”、“新时代中国经济创新企业”、“中国IoT技术创新奖”、获评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多项荣誉,并承担了“国家火炬计划”、“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江苏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等重大项目。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普源精电作为国内电子测试测量行业龙头企业,一直以来注重中国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在了解到敦煌莫高窟面临的难题及数字化文物保护的发展后,普源精电怀着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决定以工匠之心传承传统文化,以实际行动延续文物生命。2023年,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敦煌·华人传承专项基金捐赠善款100万元,专门用于敦煌莫高窟的数字化保护。在此次捐赠中,普源精电承诺,每销售一台数字示波器,就将捐赠敦煌·华人传承专项基金100元,总计完成不超过100万元的顶格捐赠,为期一年。此次助力数字化保护中国文物,数字化保护敦煌莫高窟,不仅体现了普源精电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在多领域的创新能力,更彰显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担当。敦煌·华人传承专项基金的数字化保护敦煌莫高窟项目所使用的数字化设备,将采用普源精电的产品进行检测。普源精电至此成为莫高窟的数字化守护者之一。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重视股东利益保护,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公司网站、投资者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现场参观、路演、电话、邮件咨询、媒体采访、新闻发布会、上证e互动等互动交流平台及方式,积极建立公开、公平、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加深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薪酬及激励机制,通过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全员覆盖等方式,对员工的薪酬、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劳动保护等员工权益进行了制度规定和有力保护。公司坚持“志勇双全、价值观匹配”人才观,公司倡导平等文化,尊重个性,尊重员工的创造力,员工可以平等的享受公司的资源,并通过各类角色发挥多方面的优势和特长。同时公司还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关注员工身心健康。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建立了完善的采购体系和供应商管理体系。从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售后服务、合作紧密度等多方面,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培育供应商服务能力,增加长期合作供应商数量,实现同步双赢发展。建立了立体多维度的供应商体系,从测试测量业务加工业务,从国际知名品牌的跨国供应商到小规模快速响应的加工商;从单一原料供应商到可以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系统商。报告期内,公司与各供应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合作供应商发生任何法律纠纷。

公司践行“成就客户”的价值观,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和服务体系,形成以经销、终端、电商、大客户为一体的“海陆空天”营销模式,为顾客提供专业、快捷、多元的产品和服务体验,并围绕战略客户需求提供产品定制开发和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公司通过全球化布局,运用专业的方法论,认真聆听顾客声音,理解洞察顾客需求,深挖行业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精准、可靠、易用的电子测试测量产品和解决方案。在售后服务方面,公司制定了有竞争力的保修政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处理客户咨询、返修和投诉等业务。公司通过设立满意度评价体系和投诉邮箱,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升客户满意度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重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了产品质量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技术评审委员会、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先后通过ISO9001、ISO14001、ISO45001、ISO17025、GB/T29490认证及安全生产三级认证,保障公司产品生命周期内的质量安全。目前,公司已经获得60多个国家的认证,总共获得了300多张全球认证证书,包括CB、CE-EMC、CE-LVD、UKCA-EMC、UKCA-Safety、cTUVus和HDMI等。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四、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本公司党支部成立于2017年4月,截至2023年底共有党员40人。公司支持党组织积极开展各项党建活动,组织党员通过“学习强国”APP、“苏高新党建”APP等线上平台开展自主学习和集体学习活动。报告期内,公司党支部组织开展的主要活动如下:1.12次主题党日活动,与时俱进学习新知识;

2.组织观看红色电影,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3.组织参观红色基地,重读入党誓词,不忘新中国成立的艰辛,不忘革命先烈的牺牲,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4.为党员同志发放思想教育书籍,鼓励大家结合实际学、联系工作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挑重担、扛重责”的工作成效。通过开展活动,增强党员同志的学习意识,加深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党员职工爱岗敬业精神。在公司的支持下,支部的党建活动不断优化,服务不断升级,党群关系不断加深,支部党员秉持“党旗飘在一线、堡垒筑在一线、党员冲在一线”的工作和奋斗精神,为公司的发展添砖加瓦,迈上更高台阶。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依据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基本原则是合规性、平等、主动、诚实守信。通过但不限于股东大会、公司网站、投资者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现场参观、路演、电话、邮件咨询、媒体采访、新闻发布会、上证e互动等方式与投资者开展交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未来公司将在该制度的框架内,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建设,严格把控投资者关系活动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最终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目标。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通过公司内部和上交所以及其他渠道的外部培训,持续加强董监高及相关关键人员合规意识,同时公司建立并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制度体系,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障法定信息应披尽披。加强对公司业务、产品、技术等核心信息的披露,通过内外部培训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工作人员对公司业务、产品、技术的理解度和信息披露水平,在保证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披露内容力求详细、全面、准确,披露语言力求通俗易懂,避免大量使用专业术语或其他晦涩词汇,增强信息披露可读性。

(四)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

1、公司制定了“五年知识产权战略”,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管理等方向制定了具体的战略规划,努力将知识产权成为公司国际竞争力和知识资本的助推器。

2、公司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授权专利及专利申请分布于中国、美国、欧洲、日本等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并且在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版权等权利获得上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

3、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在公司IPD产品系统开发流程中嵌入知识产权工程师角色,使得在产品概念设计阶段知识产权工程师参与其中,确保产品全链条中都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专利申请前进行“专利开示”制度,显著提高了公司专利申请的质量。

4、公司先后承担了“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苏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苏州市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项目”、“苏州市商标品牌培育战略推进计划项目”,荣获了“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苏州市优秀专利奖一等奖”、“苏州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金奖”等荣誉和奖项。

信息安全保护:

1、设备安全:建立了专业的IT机房,配备了监控摄像、门禁控制、温度湿度传感器、UPS不间断电源、机房空调,防火、防水、防静电等机房专用设备设施,以提供网络通信设备,防火墙,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的物理安全存放和保护。IT机房24小时运行,IT运维人员会进行每天的日常巡检,以确保这些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运行安全:建立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IT业务持续性计划,配备了专业的IT信息安全管理人员,以保证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与信息安全管控手段的实施;为了做好信息安全防护,公司安装配备了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等设备,部署了网络准入与终端安全威胁防护系统,实施了文档安全加密及终端管控,对关键系统定期执行漏洞扫描和安全加固,有效防止了计算机病毒等外部的威胁;同时,规范了IT开发与运维行为,建立了IT运维监控平台,安全事件能够被及时监测告警,收集日志提供分析决策和信息安全审计的依据;对关键系统的访问启用了堡垒机系统,确保特权账号的使用能做到有效的监管。

3、数据安全:建立了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的策略规则,对公司数据的访问进行权限控制,重要的信息及数据文件进行加密管理,并按照策略进行定期日常备份、归档与容灾。

(五)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本企业/本人将尽职、勤勉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职责,不利用发行人的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生产、开发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生产、开发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生产、开发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或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现有或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纳入到发行人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函自本企业/本人签字盖章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期内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企业/本人被认定为不得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1、本企业/本人和/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最大可能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

2、如果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发行人确需与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的,则本企业/本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度,并不会干涉其他董事和/或股东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不高于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还将严格和善意的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企业/本人承诺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3、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规或公司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企业/本人在发行人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

4、若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承诺:在有关监管机构及发行人认可的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交易所得归发行人所有,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予以赔偿;本企业/本人将配合发行人消除及规范有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

5、本承诺函自本企业/本人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本企业/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期间内有效。

1、本人和/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最大可能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

2、如果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发行人确需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的,则本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度,并不会干涉其他董事和/或股东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不高于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还将严格和善意的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承诺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3、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规或公司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在发行人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在有关监管机构及发行人认可的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交易所得归发行人所有,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予以赔偿;本人将配合发行人消除及规范有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

5、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期间内有效。

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

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

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的股份;本人离职的,仍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

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本企业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企业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企业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

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

5、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

5、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的股份;本人离职的,仍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

5、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的股份;本人离职的,仍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

5、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及发行人完成本企业向发行人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6月24日)起三年内,本企业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企业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企业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的规定,对于提交首发上市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份,自发行人办理完毕本企业取得前述发行人新增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2020年12月31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该等新增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及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的股份;本人离职的,仍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3、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当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额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满足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时(以下简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启动相应的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在前述20个交易日届满前,视股价变动情况,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司可以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等进行沟通交流。

2、具体措施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稳定股价机制实施的义务人(以下合称“义务人”)。在触发日之后10个工作日内,义务人将与公司沟通,确定稳定公司股价方案,并将按照稳定股价方案,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①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获得监管机构或其他相关机关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②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③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④若公司新聘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作出的相关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公司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③公司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

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④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⑤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未履行已作出承诺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有权暂扣对其所持股份对应的现金分红(如有),并暂扣其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直至该等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①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在公司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股份的计划。

②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增持前一年税后现金分红的10,和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不超过增持前一年税后现金分红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③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④公司有权暂扣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其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为止;

⑤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①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在公司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股份的计划。

②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10%,和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不超过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④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⑤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新入职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作出同等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③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④公司有权暂扣前述公司相关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得的薪酬,同时公司相关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直至其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为止;

⑤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⑥上述承诺不因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的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3、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和终止

(1)自股价稳定方案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五个交易日内制订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达到触发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情况,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股价稳定方案履行相关义务,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条件实现。

(2)自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①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②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其后续修订的关于减持或股份转让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本企业/本人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本企业/本人可进行减持。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被修订、废止,本企业/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3、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企业/本人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发行人并同意归发行人所有。

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本公司/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同时,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2、加强内部控制

本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并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和盈利水平。

3、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本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本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制定了关于股东未来分红的回报规划,本公司将严格执行既定股利分红政策,保证股东回报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4、本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将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1、承诺不以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在公司的职务消费行为(如有)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来制订、修改薪酬制度的,本人将积极促使公司的未来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公司未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将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本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充分维护股东利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3、本公司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1、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承诺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本企业/本人承诺不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为止;但是,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5、本企业/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1、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承诺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人自发行人应得的薪酬(如有),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直至其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为止;但是,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5、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发行人的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本公司承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1、《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如属于本企业/本人责任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本企业/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属于本人责任的,并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1、本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中完整披露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权/股份代持情形,该等股权/股份代持均已依法解除,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除已在招股说明中披露的股权/股份代持外,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其他股权/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若因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租赁房屋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而被第三人主张权利或政府部门行使职权导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需要搬离承租场所、被有权政府部门处罚、被其他第三方追索或遭受其他损失,经协调需要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责任的,其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因相关处罚、第三人的追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搬离承租场所而支付的相关费用以及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遭受的其他损失,并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寻找其他替代房屋,以保证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

如因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之前未足额、按时为全体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导致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被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补缴、征收滞纳金、处以罚款或被任何他方索赔的,本人将无条件补足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所有支出或所受损失,保证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并放弃对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追偿的一切权利。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违规担保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三)其他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六)其他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二)担保情况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说明: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类型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以及结构性存款。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说明: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类型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以及结构性存款。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3.其他情况

(四)其他重大合同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二)募投项目明细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5、其他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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