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张钢、孙健、张利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原标题:关于对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张钢、孙健、张利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张钢、孙健、张利军:

经查,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科机电”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2年1月至4月,成科机电向天津博宜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宜特”)借出资金448万元。博宜特该期间为成科机电实际控制人张钢持股100%的企业。成科机电前述资金拆借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针对该事项,公司未及时发布临时公告披露,未在2022年中期报告中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七项、第十四条第五项、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

二、对外提供担保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张钢之子张宏帆为博宜特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1月23日,张宏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签署协议,约定自2020年11月24日到2025年11月24日,借入最高额度为190万元的个人循环贷款,博宜特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2年12月13日,张宏帆将所涉及本次担保贷款全部还清。博宜特原为成科机电实际控制人张钢100%控股的企业。2022年9月29日,成科机电收购张钢所持博宜特100%股权,博宜特成为成科机电全资子公司。2022年9月29日到2022年12月13日,博宜特为张宏帆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构成成科机电对外担保。针对该笔对外担保,成科机电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发布临时公告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十四条第三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钢,董事兼总经理孙健,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利军,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六十一条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成科机电、张钢、孙健、张利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天津证监局

2024年1月8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银行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