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因会计差错问题收警示函 法院已划定受损股民索赔权利区间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3-12-15 1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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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蓝丰生化因会计差错问题收警示函 法院已划定受损股民索赔权利区间)

日前,蓝丰生化(002513)公告称收到江苏证监局开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因公司未恰当对子公司江西德施普进行会计核算,导致蓝丰生化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刘智、时任总经理刘安平、时任财务总监谭金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该会计差错问题的发生,源起蓝丰生化两年前的一笔收购案。

2021年12月,蓝丰生化曾计划以3.02亿元购买江西德施普100%股权并对其增资至3亿元。在完成增资后,公司成为江西德施普控股股东,同时公司向其委派了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参与江西德施普的生产经营,公司也按照控股合并方式进行了相关会计处理。

到了2023年4月,蓝丰生化方面称,江西德施普的公章、财务章、营业执照以及银行U盾复核Key仍未移交,生产经营受到原股东的限制,审计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公司对江西德施普的控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今年11月中旬,蓝丰生化怒将与江西德施普的原股东们诉上法庭,要求赔偿1.03亿元。目前,案件已获法院受理。

近年来,蓝丰生化这家2010年即登陆资本市场的“老兵”,频频引发监管部门的关注,近年来多次收到关注函、问询函及监管函。

2020年4月,因资金违规占用等行为,蓝丰生化还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后,该虚假陈述行为也引起众多中小投资者向蓝丰生化起诉索赔。

今年11月底,南京中院发布了蓝丰生化证券虚假陈述案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明确符合权利范围条件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可以加入该案普通代表人诉讼。

根据南京中院的公告,自2016年8月23日(含)至2019年1月9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蓝丰生化股份,并于2019年1月9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该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可以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南京中院官网代表人诉讼平台申请登记,加入本案诉讼。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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