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锡华科技IPO:实控人夫妇“突击”分红3.2亿 却还要募资5.5亿补流)
《电鳗财经》文 / 李瑞峰
10月24日,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华科技) 上交所主板IPO完成了对第二轮问询的回复。招股书显示,锡华科技主要从事大型高端装备专用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产品结构以风电齿轮箱专用部件为主、注塑机厚大专用部件为辅,是全球行业领先、质量可靠、技术卓越的大型高端装备专用部件制造商。
《电鳗财经》注意到,在此次IPO前夕,锡华科技的实控人夫妇突击分红得到3.2亿元,而此次IPO,该公司还要用5.5亿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与此同时,该公司的研发投入占比落后于同行,毛利率在近年持续下降。此外,其股权转让也存在“蹊跷”,该公司实控人的哥哥借钱“突击”入股该公司。
实控人夫妇突击分红3.2亿元
招股书显示,此次IPO,锡华科技计划募集资金20.5亿元,其中14.5亿元用于风电核心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4943.76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锡华科技将用5.5亿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占到募集资金总额的1/4之多。值得注意的是,锡华科技在2020年和2022年分别分红281.8万元和3.5亿元。
由此可见,锡华科技在IPO前夕进行了突击分红。截至最新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荣正、陆燕云分别持有锡华投资92%、8%股权,锡华投资持有公司77.98%股权;此外,王荣正直接持有公司9.12%股权,并通过担任泰州亿晟、无锡弘创盈、无锡华创盈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计控制公司4.56%股权对应的表决权。王荣正、陆燕云系夫妻关系,二人合计控制公司 91.66%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由此可见,在IPO前夕,锡华科技的实控人夫妇突击分红得到约3.2亿元,而此次IPO计划再募集资金5.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招股书显示,从2020年至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期),锡华科技的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2165.67万元、2744.5万元和3549.7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6%、3.13%和3.77%,同期可比公司均值分别为4.59%、4.58%和4.79%,高于锡华科技的研发投入占比。
截至最新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锡华科技拥有66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8项。值得注意的是,8项发明专利中只有5项是最近几年原始取得。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锡华科技的毛利率在持续下降,分别为37.13%、35.88%和29.32%吗,呈大幅下降趋势。
股权转让“蹊跷” 实控人亲哥借钱入股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锡华科技共经历了7次股本变化,其中在2022年8月进行了第四次增资,当时该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97.5万元,由太湖湾基金、无锡点石、泰伯一期、无锡联德、鼎祺融汇、金浦智能、海南允杰、王爱华、王建平出资,注册资本增至16447.5万元,其中王建平持股0.41%。
对于增资原因,锡华科技曾解释称,投资者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增资入股。但令人不解的是,入股仅两个月,王建平就在2022年10月将持有的0.41%股份进行了转让,受让方是祥禾涌骏。锡华科技表示,王建平因自有资金需求决定转让退出,祥禾涌骏看好公司发展前景。
在问询函中,对于王建平入股后“闪退”的情况,上交所也要求锡华科技详细说明王建平的具体情况和入股资金来源,其与祥禾涌骏的关系,入股公司后短期内即退出的原因及合理性,入股公司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3月,锡华科技实控人兄长王国正也对公司进行了增资,不过部分款项来源为借款。
招股书显示,2022年3月,锡华科技第二次增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875万元,由王荣正、王国正出资,注册资本增至15000万元。不过,王国正的部分增资款项来源于王荣正胞妹王爱华提供的借款。
对此,上交所要求锡华科技说明王国正借款增资的背景、相关借款的偿还情况及偿还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锡华科技表示,因新增认缴出资金额较高且需按时履行实缴出资义务,王国正当时以自有资金出资尚存在一定缺口,经与其胞妹王爱华协商一致,王爱华于2022年3月合计向王国正提供340万元借款,以确保王国正能够足额履行实缴出资义务。截至目前,王国正尚未向王爱华偿还借款,基于近亲属间的信任关系,双方未就借款事宜签署书面借款协议,王国正计划于五年内偿还借款本金,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分红、理财收益、股票以及其他资产处置变现等合法资金。
截至目前,王国正、王爱华分别持有锡华科技4.1%、0.27%的股份。
收入来源过于集中 九成五应收账款来自前四大客户
招股书显示,从2020年至2022年以及2023年1-6月份,锡华科技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98.07%、99.03%、99.17%和97.71%。其中,行业巨头南高齿集团、弗兰德集团稳居前两大客户位置,连续3年保持超70%的贡献率。
对于收入来源较为集中的问题,锡华科技在招股书中回应称,这与风电齿轮箱行业竞争格局较为集中的发展现状相一致。
但值得注意的是,锡华科技招股书列出的日月股份、宏德股份等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并不存在如此明显的大客户依赖问题。数据显示,2022年,日月股份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53.25%;宏德股份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40.09%。
对于客户集中度过高的问题,锡华科技方面回复称,公司将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利用上市后品牌影响力的扩大,提高产品在风电齿轮箱及注塑机行业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产能,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及相关产品领域;还将加强对市场变化的监测和分析,积极开拓行业内新客户。
锡华科技已经意识到客户集中度过高这一风险。其在招股书中也坦承,未来,若因产品和服务质量不符合主要客户的要求导致双方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市场占有率下降导致其采购量减少等情形发生,公司在短期内无法开拓新客户,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然而,来自大客户的应收账款持续走高值得警惕。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销售端前四大客户应收账款占总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96.14%、99.10%和96.30%。报告期内,锡华科技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1013.85万元、1088.77万元和987.72万元。
对于上述问题,《电鳗财经》向锡华科技发去了求证函,截至发稿时未收到该公司对相关问题的回复。
《电鳗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