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一恩华已收到审核问询函: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打造云计算基础设施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
北京天一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5月31日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收到审核问询函,问题主要有,客观、准确披露业务和技术情况,收入增长真实性与可持续性,订单获取方式及合规性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为客户打造一个安全、高效的云计算基础设施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自成立以来,深耕客户需求,深入了解互联网、金融、市政等企事业主体在不同业务场景下的需求,不断推出适合各行业特性的解决方案。公司提供的虚拟化解决方案、技术服务、云服务等已经成功应用于搜索引擎、互联网视频、互联网约车、金融私有云、云网安全、公有云、云链路等多种场景中,并且仍在不断探索新技术和终端应用场景。
关于虚拟化解决方案业务分类准确性。根据招股说明书, ①发行人将自身定位为致力于为客户打造一个安全、高效的云计算基础设施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虚拟化解决方案、技术服务、云服务,客户群体主要包括互联网行业公司、金融行业的各类机构,销售模式为直销、集成商销售两种模式。报告期内,虚拟化解决方案收入占比在 80%以上,为发行人主要业务。②虚拟化解决方案包括需求咨询、方案设计、系统搭建、软件开发、安装调试等一系列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分为网络虚拟化和存储虚拟化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供应商采购的内容主要包括各类型号配置的网络交换机、路由器、板卡、网关系统、存储设备、操作系统等,重大销售合同的标的多数为交换机等网络设备类产品采购项目,客户主要为系统集成商。
需要发行人①根据业务合同主要条款、项目执行方式和周期、报告期内主要项目软硬件设备的使用及占比情况,全面梳理并说明报告期内虚拟化解决方案项下的业务是否均属于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是否存在仅向客户销售设备的贸易类业务,核对关于主营业务的分类是否准确。②结合采购的软硬件设备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执行的项目是否均为云计算基础设施项目,说明关于虚拟化解决方案业务的应用领域及市场定位的信息披露是否客观、准确,将自身披露为云计算行业公司的依据是否充分,全面核对招股说明书关于主要产品和服务、行业基本情况、创新特征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夸大不实表述。
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分别为 29,411.96 万元、37,486.99 万元、51,039.75 万元,虚拟化解决方案收入占比分别为 83.16%、83.04%、84.37%。关于收入高速增长与同行业公司可比性。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156.67%、27.45%、36.15%,根据公开信息,发行人 2017 年营业收入为 5,745.93 万元,近 6 年复合增长率 43.91%,持续高速增长,与多数信息系统集成类公司变化趋势不一致。发行人披露对于原有项目的扩容或升级而续签合同是公司开发业务的一种模式。
需要发行人①量化分析报告期内收入高速增长的驱动因素,说明信息系统集成各应用领域销售情况与该领域增长的匹配性,并结合行业增长、市场竞争情况、在手订单等分析销售高速增长的可持续性。②量化分析发行人近年销售情况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可比,结合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毛利率、采购端与销售端定价情况、公共卫生事件对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影响等,分析说明发行人相较其他信息系统集成供应商的竞争优势。
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目前主要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和集成商销售模式。直接销售方面,发行人直接将产品或解决方案销售给最终用户,此类销售模式客户群体主要是互联网公司、一般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集成商销售方面,发行人与最终用户不存在合同层面的权利义务关系,集成商一般通过招投标取得项目后,根据终端客户的合同内容向公司提出采购需求,此类销售模式客户群体主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
需要发行人(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的订单获取方式、金额及占比情况,结合报告期内招投标、非招投标模式下各自的收入金额及占比,分析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或为公司主要客户提供相同或类似服务的主要竞争对手)是否存在差异及合理性,与各期招投标服务费是否匹配。(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订单获取是否符合招投标、主要客户采购等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应当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如是,请列表披露前述订单所涉具体项目名称、金额及占比、执行情况、订单的有效性及合规性、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以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