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威门药业已回复审核问询函:贵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注于优势中药品种的传承与开发)
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3月6日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实控人部分股份存在抵押,补充披露与修正药业的产品销售代理情况,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存在行贿行为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是一家以中成药为主,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医药制造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长期秉承“扬国药之威、铸健康之门”的企业宗旨,围绕大力发展“中医药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为企业发展的主基调,依托贵州省丰富的道地中药材资源,应用现代科技理念与成果,传承、开发、推广独特有效的产品。
通过对九鼎医药执行事务合伙人九鼎投资的资管总监、梁斌、杨槐等三人的访谈纪要,确认九鼎医药与梁斌的股份转让真实,不存在梁斌、杨槐代九鼎医药持有威门药业股份的情况,梁斌、杨槐与九鼎医药及其合伙人、九鼎投资及其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关系,股份转让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九鼎医药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出具承诺函,确认截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九鼎医药与受让方梁斌的股份转让交易完毕,九鼎医药与受让方梁斌和其配偶杨槐,以及标的公司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关于标的股份的所有权利义务均已履行完毕。九鼎医药与受让方、威门药业及威门药业的其他股东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综上,九鼎医药与梁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股份转让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情况或其他利益安排。
梁斌取得股份可有利于巩固对威门药业的控制权,受让资金来源合规,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况,梁斌已通过现金分红等来源偿还部分受让股份的借款;梁斌、杨槐及长子梁洋财务状况良好,能够近期偿还信托借款,不存在因无法按期偿还大额债务导致发行人股份被处置,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修正药业合作的贴牌生产药品主要为抗病毒咀嚼片、肿节风分散片,各年销售收入分别为807.77万元、891.97万元和940.38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0%、1.83%和1.84%,占比较小,贴牌生产药品非发行人核心业务,目前业务规模各年较为稳定。
根据《合同主体变更函》,自2017年3月18日起《产品销售代理合同》的合同主体变更为吉林正仁医药有限公司,自2017年12月1日起《产品销售代理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合同主体变更为通化永合药品经销有限公司,自2018年9月1日起《产品销售代理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合同主体变更为杭州标普医药有限公司。根据发行人与修正药业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修正药业许可发行人在第5类“人用药商品”上无偿使用其所有注册号为1816231、1270257的商标,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分别为2022年6月28日至2027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许可方式均为普通许可。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月12日出具《关于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涉案情况的说明》,并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关于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涉案情况的补充说明》,确认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罗志受贿案、郭丽受贿案中,检察机关未对发行人及副董事长杨槐、副总经理程剑立案侦查。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周冰贪污、受贿案和屈艺贪污、受贿案中,检察机关未对发行人及副总经理程剑立案侦查。在上述案件中,发行人及杨槐、程剑不构成犯罪,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根据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油榨派出所、贵阳市公安局乌当分局龙广路派出所于2022年2月28日、2022年9月26日、2023年1月18日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确认截至2023年1月18日,杨槐、程剑作为辖区居民或在相关辖区工作期间未发现有犯罪记录。综上,发行人及杨槐、程剑不构成犯罪,后续均不存在因上述事项被立案侦查或审查起诉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