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太遭前实控人索股权 十年前易主旧账未了?

来源:证券时报 2017-02-21 1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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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亚太遭前实控人索股权 十年前易主旧账未了?)

ST亚太(000691)遭索还股权诉讼,原告曾为公司名为“ST寰岛”时期的实控人。被索股权资产并非优质资产,竟是一家已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该诉讼细节背后疑问重重。

前实控人索股权

ST亚太2月20日晚公告,当日收到《应诉通知书》等材料,原告万恒星光(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原为北京万恒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恒公司”)要求ST亚太交还其2007年收购、置入上市公司的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下称“蓝景丽家”)50%股权。该案将于3月23日开庭,ST亚太表示将积极应诉。

原告万恒公司与ST亚太颇有渊源,曾在公司名为“ST寰岛”时期短暂控制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于振涛曾任ST亚太总经理。据了解,于振涛2011年曾遭中国证监会处罚,3年市场禁入。

遭索还标的蓝景丽家50%股权系万恒公司2007年为介入公司重组所置入,但该重组后续事项遭否决。后公司两易其主,原告万恒公司称现实控人拒不交还股权。

不过,据ST亚太2016年4月披露的一份公告显示,蓝景丽家一直无实际生产经营,且自2008年起ST亚太便无法取得该公司财务报表。蓝景丽家已于2011年12月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已将其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易主旧账重揭

双方“纠葛”还要追溯到10年前“ST寰岛”(ST亚太前身)时期。

2007年年初前后,万恒公司开始筹划收购重组上市公司。期间,万恒公司与ST亚太当时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网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网络公司”)及持有ST亚太7094.72万股股票的两个大股东的股东签订了多份股权转让、债务资产重组协议。并约定万恒公司支付4000万元现金帮助原实控人在市场上收购优质资产置入上市公司以弥补资产减损。

万恒公司顺利揽下公司控股权后,主导收购置入沈阳力源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和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限公司等资产,但均无成效,后拟收购满志通实际控制的利润丰厚的蓝景丽家及下属“三个家具建材城”并将其置入上市公司,“以期以该1亿元资产弥补上市公司资产减损、履行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增加上市公司利润、带动股价上涨。”

不过,该次重组并未成功。2008年1月14日,深交所以质疑资产权属性质等为由否决了该收购重组方案,同时,要求限期整改。

2007年年底至2008年初,万恒公司酝酿退出ST亚太、转让相关股权及实际控制权,同时也将收购并置入(或准备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移出(剥离)上市公司,尤其是已经被深交所和证监部门质疑否决的“蓝景丽家”这部分资产。 公告称,期间上市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多项资产剥离处置议案,其中即包括“蓝景丽家”这部分资产。

2008年3月底,万恒公司将ST亚太的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股权转让给了魏军、赵伟,正式退出了上市公司。新晋实控人魏军、赵伟除了承诺将万恒公司收购重组公司过程中支付的现金费用等退还原告,同时将万恒公司收购公司置入上市公司的全部资产剥离上市公司,不剥离的由上市公司实际支付对价。

公告称,魏军、赵伟实际控制上市公司后,拒绝履行承诺,至2009年3月,又将上市公司控制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了现在的实际控制人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兰州亚太”)。兰州亚太方面主张实际享有“蓝景丽家”的50%股权权益和其他资产权益,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

万恒公司认为,“蓝景丽家”50%股权是其收购并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虽登记在ST亚太名下,但权属归万恒公司所有,理应将该部分股权交还万恒公司,但ST亚太却拒不交还,不仅背弃了承诺,同时也违反了法律规定和证监部门及深交所质疑整改的要求,损害了原告的利益,故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查明事实。

针对该《应诉通知书》,ST亚太表示,正与律师等中介机构积极商讨应诉方案。该案尚未开庭审理,故公司暂时无法对可能产生的影响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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