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责权利对等、长远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市场竞争等原则。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由股东会决定津贴数额;外部董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酬;内部董事按所任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薪酬制,与岗位职责、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审批。薪酬发放依法代扣代缴税费,出现重大违法违规等情况时可扣减或追回薪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