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信息披露及风险防范措施。制度规定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且无控股股东关联人参与的除外,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资助的可例外。对外资助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不得向关联法人、自然人及股权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制度还明确了审批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违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