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等程序。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应在符合条件时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表决方面,关联股东应回避,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需单独计票,董事选举推行累积投票制。会议决议需及时公告,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