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监督实施。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绩效评价标准,审查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