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1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工作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和高管的选择标准、搜寻合格人选、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需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会议记录及审议意见由董事会办公室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