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为独立董事,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业绩考核体系、薪酬制度及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与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高管年度业绩进行考评,形成决议后报董事会审批。委员会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委员在涉及利益冲突时应主动回避。相关会议记录及决议须保存至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