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等。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且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关联交易等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