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可在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通知。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2/3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