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管理的信息申报、买卖核查与披露、限制转让、禁止买卖等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信息变更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违反短线交易规定的,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