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管理、禁止买卖期间、转让限制、信息披露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并明确了在年报、季报披露前等敏感期间禁止买卖股票。相关人员股份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违反短线交易规定的收益由董事会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