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如未采纳委员会建议,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