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埃夫特董事会议事规则)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会运作。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公司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可持续发展五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职责向董事会提交提案。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