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明确其职责权限、组织架构及工作程序。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委员具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