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2025年11月27日发布关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交易的披露公告。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于2025年11月26日进行了三项与恒生银行相关的衍生工具交易。交易内容包括:订立一份衍生工具合约,涉及13,600个参照证券,参考价为每股152.0812港元,总金额为2,068,304.3608港元,到期日为2026年9月25日;行使两项衍生工具权利,分别涉及214和220个参照证券,参考价分别为每股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对应总金额为24,057.5162港元和27,506.2920港元,到期日分别为2026年4月22日和2026年8月7日。交易后,相关方持有的参照证券总额分别为526,355、20,544和37,180。所有交易均为自营账户进行。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且最终由高盛集团有限公司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