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0年为其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状况及发展需求,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各方无异议。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