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持续关连交易)
本协议于2025年1月23日由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共同签订,旨在进行整车及整车成套件的合作制造采购。协议有效期自交割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吉利控股、远程商用车及山东吉利新能源将在2025至2027三个财政年度内向吉利汽车集团提供整车及整车成套件,年度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75,319,517千元、131,396,935千元和167,120,334千元。定价采用成本加成方式,利润率参考独立机构评估的可比公司三年加权平均成本加利润率的上下四分位数范围。支付期原则上为60天,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协议取代此前于2023年签订的同类协议,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包括可能需要独立股东批准。协议受香港法律管辖,争议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