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内部审计、监督财务信息披露、审核外部审计机构、评估内部控制、审查重大关联交易、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等。审计委员会需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计划和报告,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