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且均具备法定任职资格,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考核管理办法科学合理,有助于激励计划顺利实施。该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