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24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5年11月21日进行了多项交易。其中包括: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卖出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普通股1,700股,总金额257,550.00港元,成交价均为151.5000港元;平仓Delta 1产品,买入相关产品1,700单位,总金额257,238.3645港元,成交价均为151.3167港元。此外,因既有的触及失效远期合约,按预定价格买入普通股两笔,分别买入214股,总金额24,057.5162港元,成交价112.4183港元,以及买入220股,总金额27,506.2920港元,成交价125.0286港元。所有交易均为自身账户进行,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买卖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