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交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的生效条件。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当日生效,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则原董事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按劳动合同规定程序办理。离职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仍需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相关责任不因离职免除。公司可对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离职人员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