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等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诉讼仲裁、重大变更、重大风险等事项。制度要求在重大事件首次触及协商、知悉或拟提交审议时,立即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的判断与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