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审议权限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99.6365万元,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利润分配坚持现金分红为主,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交易及关联交易达到一定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