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规范。制度规定,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募集资金不得用于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对外提供资助。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资助金额超公司净资产10%的,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制度还明确了审批程序、风险防范、信息披露及内部监督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