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议事决策程序。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并设立审计与内控、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符合条件的股东、董事或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有明确审议标准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