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明确董事、高管持股范围,禁止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如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规定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并禁止短线交易。董事、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要求相关人员及时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并披露减持计划。董事会秘书负责数据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