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12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于2025年11月11日进行了三项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相关的衍生工具交易。第一项为清结衍生工具合约,涉及参照证券19,400股,参考价为每股152.0451港元,已支付总额2,949,675.4638港元,交易后持有相关证券总数为323,655股。第二项为行使衍生工具权利,涉及参照证券214股,参考价为每股112.4183港元,已收取金额24,057.5162港元,交易后数额为22,898股。第三项为行使衍生工具权利,涉及参照证券220股,参考价为每股125.0286港元,已收取金额27,506.2920港元,交易后数额为39,600股。上述交易均为自营账户进行,且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高盛集团及其关联机构的获豁免自营商,与要约人有关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