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12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5年11月11日进行了多项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相关的交易。其中包括: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恒生银行普通股19,400股,总金额为2,945,890.00港元,成交价介乎151.70至152.00港元;同时卖出Delta 1产品19,400单位,总金额为2,949,675.46港元,成交价为152.0451港元。此外,因既有的触及失效远期合约,按预定价格接收两笔普通股,分别买入214股(金额24,057.52港元,价格112.4183港元)和220股(金额27,506.29港元,价格125.0286港元)。上述交易为自营业务,且该机构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业务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