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永林郸城县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永林涿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因与必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备采购款纠纷,分别向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设备采购协议,返还已支付的设备采购款各10,470万元,合计20,940万元,并按一年期LPR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已获法院受理,尚处于受理阶段,未开庭审理。公司称因项目停止建设,对方未交付设备且协商无果。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