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及董事会职责,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等职权。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主持董事会会议并督促决议执行。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根据特定情形召开。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