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邓小洋))
提名人上海智元恒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邓小洋为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邓小洋已书面同意出任,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且具备会计专业教授职称、博士学位及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提名人已核实其符合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