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延迟寄发通函的最新状况及获授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
兹提述兴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发布的有关出售广东南虹民爆有限公司31%股权的公告,以及2025年10月23日和10月24日关于延迟寄发通函的进一步公告(“该等公告”)。由于需要额外时间处理、审阅及敲定通函的披露事项及翻译工作,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以延长刊发通函的时间。2025年11月5日,联交所批准该项豁免,条件是本公司须于2025年11月28日或之前刊载该通函。若公司情况发生变动,联交所可能撤销或修改该豁免。本公告由董事长何向明代表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