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部分变更的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聘请华泰联合证券为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此后公司聘请中金公司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同样至2023年12月31日。鉴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金公司需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因原保荐代表人卞韧先生工作变动,中金公司委派张莉女士接替其职务。变更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冯进军先生和张莉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