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结构。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并提出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和初审工作。战略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结果须书面报董事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